我也認為是這樣的,至少在18世紀前。藝術本體的作用就像 Aristotle 說的 “art is an imitation of art"。起到的作用更像是結合了那個時代精髓的,他們認為最值得去紀念或說出的事件,或人,或膜拜“神”。這很貼切藝術之所以存在的意義。然而,在科技推動之下,有了相機或其他可替代藝術更能完善的完成這些事時,藝術的意義就開始慢慢有了演變:它變得不再是模仿,而是將此作品注入了意義:這個意義本身可以是當代的思維模式,可以是哲學,或是一件思考的作品,或者是純粹的政治工具。但他們都具備同一個觀點而被稱之為藝術:他們的出現都顯現出當代的文化,或所發生的變化,藝術就是說出當代文化的濃縮版。要完全理解一個藝術之所以在那個時候稱之為藝術,就必須要從他們的世界,時代,所遭遇的,當時的文化,思維等而進行解剖,從而理解並開始明白為何當時對於他們而言,這些藝術品為何堪稱為藝術品,並且是他們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