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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0日,蘆洲一處立體停車場突然發出惡臭,管理員檢查赫然發現,一輛廂型車後座藏著一具半裸男子,全身慘遭凌虐已經沒有呼吸,身分居然是新莊身價上億的富商,原來他遭人強押擄走,卻沒有任何勒贖電話,綁匪的目的到底是什麼,老Z調查線帶您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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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окт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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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83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看完有任何想法,可以在這裡蓋樓跟老Z主持人討論唷(我才會收到通知)
@user-mr8jk4dv4r
@user-mr8jk4dv4r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案件太扯太誇張 放走嫌犯 這員警貪 面相就是壞人 5年太輕ㄌ 最後有判終身監禁 但我覺得不夠 應該死刑 最後林嫌還在囂遙往外 太可怕了
@user-dw4bf3el2q
@user-dw4bf3el2q Год назад
看完之後 中二的綁架犯綁架沒要到錢 中二的法官把嫌犯從法院釋放 還有主謀黑心警察 羨慕黃男有200萬租金可收 殺了他 那些錢也不是他的 整起事件只有一個字扯
@bbaa6710
@bbaa6710 Год назад
別傻了,台灣的司法沒什麼值得期待的!
@linahung8564
@linahung8564 Год назад
看完就只有一個“扯‘’字的結論,唉~
@user-gn4xr9gd1d
@user-gn4xr9gd1d Год назад
是我的錯覺嗎?怎麼感覺老Z今天的眼睛怪怪的有點恐怖😨
@user-uc7uq4ld7h
@user-uc7uq4ld7h Год назад
這法院也太扯了吧!居然會放走重犯!?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真的是超級離譜的錯誤,最後還讓嫌犯跑了
@meichen4025
@meichen4025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可笑的存在~不敢執行又犯錯累累
@lenghsu328
@lenghsu328 Год назад
每年固定收保護費還主謀綁架被害人 這什麼警察 ?! 這當黑道差不多吧
@tat3061
@tat3061 Год назад
這樣也能夠釋放真的無言
@bbaa6710
@bbaa6710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的司法改革…..可笑又可悲,不是恐龍法官就是烏龍書記官,下次不知道還有什麼更扯的事情!
@user-ig7cd8kp7o
@user-ig7cd8kp7o Год назад
您還沒認清嗎?烏龍817啊🥺🙏不然這個國家會,,,,😭
@user-zy9zn3ij2k
@user-zy9zn3ij2k Год назад
妹妹:以後沒錢拿了
@yu-lienchang1449
@yu-lienchang1449 Год назад
收規費?收了20年還宰了他? 我聽到了甚麼?這...這是警察嗎?🤨
@sarahho7875
@sarahho7875 Год назад
我對台灣的司法很無語
@shahonchen6661
@shahonchen6661 Год назад
Taiwanese need an immediate revolution to reform their judicial system!
@255mikeking
@255mikeking Год назад
法官連可教化的台詞都不說了,直接放人😂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真的很諷刺
@user-lo7ts6sl7t
@user-lo7ts6sl7t Год назад
大眾再次對法院/法官 失去信心了 這兩者已經在無形中成為 兇手的律師 對被害人 與被害人家屬的痛 卻選擇無視 這就是法院/法官
@oi1245able
@oi1245able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對啊,有夠離譜
@Lan-Jhih-Wei
@Lan-Jhih-Wei Год назад
為黃伯伯默哀,與人為善,卻無法善終。 員警都涉案了,執法者卻知法犯法,教人難以對公權力信服,法官及書記官的疏失,或多或少都有,但勿枉勿縱,才能給社會帶來穩定的秩序。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如果當初林欽賢沒有塞手套 黃清亮應該是還能活下來
@user-xk3pf3ng2j
@user-xk3pf3ng2j Год назад
這種敗類員警 槍斃10次都嫌少 無期徒刑 我們養這種人渣一輩子 妹妹說的對 好人沒好報.周星馳功夫 自幼立志當個壞人...深有同感
@user-so2bj5bp8g
@user-so2bj5bp8g Год назад
窩囊廢的法院,不長進
@kiwi6819
@kiwi6819 Год назад
人民對司法非常痛心.....
@user-pz6wj5yg1t
@user-pz6wj5yg1t Год назад
主嫌犯居然才判五年,被害人還真的死的很冤
@shiumika1817
@shiumika1817 Год назад
是判無期徒刑
@mavislin8511
@mavislin8511 Год назад
無期徒刑+1 17:26 那個五年只是在背法條,陳述法官羈押主嫌的理由 刑事訴訟法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user-wb9xo3cf7o
@user-wb9xo3cf7o Год назад
那個主嫌看起來就不是好面相⋯⋯
@lx002fe
@lx002fe Год назад
正義不會遲到,因為正義不存在。
@user-uw5bi3ru6e
@user-uw5bi3ru6e Год назад
應該說正義不存在台灣
@wingon5916
@wingon5916 Год назад
一定有內情,跟本不可能白白放走犯人🤑🙄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這幾個看起來沒那麼神通廣大...應該真的是烏龍
@wingon5916
@wingon5916 Год назад
@@忤惡老Z-周寬展 😨如果真是這樣法院可關門休息了
@fbifbi1617
@fbifbi1617 Год назад
對台灣司法...無言
@user-ml6rd7yq7g
@user-ml6rd7yq7g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司法永遠不會讓人失望 哈!
@lambdadriver1
@lambdadriver1 Год назад
罪惡的法官從來不會讓人意外~
@waynechan5494
@waynechan5494 Год назад
都係個句,台灣人自己睇路啦,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
@shug8456
@shug8456 Год назад
書記官要不要以死謝罪!太誇張了吧!
@yuklinng4444
@yuklinng4444 Год назад
支持 👍👍👍 多謝分享 💖💖
@user-jv1yn6in5o
@user-jv1yn6in5o Год назад
老Z讚
@Mjin-uz1df
@Mjin-uz1df Год назад
最令我驚訝的是記錯電話號碼
@user-so2bj5bp8g
@user-so2bj5bp8g Год назад
書記官應該徹職
@user-ts5kt6ih6x
@user-ts5kt6ih6x Год назад
抄錯號碼。。。。。哈哈哈。。。哎呦餵。。。這樣害人好嗎?
@user-uq4kv9cr7p
@user-uq4kv9cr7p Год назад
太笨了
@user-qf5fc3qp4u
@user-qf5fc3qp4u Год назад
正義不會缺席.....
@user-pt4bs3sg3f
@user-pt4bs3sg3f Год назад
偶爾會缺席一下
@user-rz8wb4ly6f
@user-rz8wb4ly6f Год назад
所以我才覺得警察也不可信~警察只是一份工作
@user-xz5sg7yx7t
@user-xz5sg7yx7t Год назад
我對現在的社會也很失望非常,當初發生鄭捷隨機殺人的時候,也是有陰影,搭火車會腦補會不會等一下後面有人拿刀出來殺人之類的,那,那時期很敏感,有一天我去池塘公園散步,有的走順時鐘方向有的走逆時鐘方向,我是走順時鐘的,當經過一個走逆時鐘方向的男生身邊,我眼睛瞄到他右手在玩折疊刀,靠我嚇得用快步走跑掉,防不勝防阿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對人的不信任 就是社會不夠和平
@user-nt3qf4qf5x
@user-nt3qf4qf5x Год назад
兇手逃过死刑啊
@BrainHsiao
@BrainHsiao Год назад
太扯了! 如果因為書記官的疏失導致電腦沒提醒就會得到無罪釋放,這個流程顯然有必要檢討,太輕率了!然後前陣子殺警案是外役服刑矯正署出包,現在這個案子看來,司法單位螺絲鬆動很久了!到現場人還沒有抓到,被害家屬心裡的不安跟惶恐被報復是疏失能道歉能補救的嗎?
@user-qp2vg6hb1w
@user-qp2vg6hb1w Год назад
13:00 後面女記者在偷笑 應該是旁邊的在鬧她
@okok081584
@okok081584 Год назад
我也注意到0.0,想說怎麼怪怪的
@jerrycheng3805
@jerrycheng3805 Год назад
這你也注意到😂😂😂
@timm1971
@timm1971 Год назад
👍👍👍
@wesisme777
@wesisme777 Год назад
書記官是也被買通了嗎?
@user-chen34417
@user-chen34417 Год назад
抄錯號碼超好笑
@user-jb1vq9lk5z
@user-jb1vq9lk5z Год назад
被害者才死得很莫名奇妙
@user-kq9qx4qy8k
@user-kq9qx4qy8k Год назад
書記官有收錢吧
@simonkong4448
@simonkong4448 Год назад
🙏🙏🙏
@joan6053
@joan6053 Год назад
好不容易捉到,結果因書記官的疏失,又放虎歸山 這下他可是逃命之徒,只能等警察捉了,要他出來乖乖坐牢,很難。 只能說,真扯
@yjp4929
@yjp4929 Год назад
高院發言人難道不能買一頂好一點的假髮嗎?
@user-uw5bi3ru6e
@user-uw5bi3ru6e Год назад
🤣🤣🤣
@user-qv9vl4vh5k
@user-qv9vl4vh5k Год назад
笑死🤣
@yushanliu12
@yushanliu12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的民主自由,最明顯的地方表現在犯罪違法上,難怪有罪犯天堂的美譽,台灣人民真是十幸福感爆棚,小確幸處處,大確幸是催命。
@sinkongchong1627
@sinkongchong1627 Год назад
阿弥陀佛🙏
@user-gd8yy7yd5m
@user-gd8yy7yd5m Год назад
17:02 10多年的3節規費 ?
@jackhsu9124
@jackhsu9124 Год назад
擄人勒贖 抄錯號碼 我快哭了
@sweetsnoopy1212
@sweetsnoopy1212 Год назад
靠背,到現在還逍遙法外
@zero-kn2kw
@zero-kn2kw Год назад
太扯了…
@user-eo9ph9lb3h
@user-eo9ph9lb3h Год назад
南無阿彌陀佛
@sukipeng711
@sukipeng711 Год назад
太不可思议了 居然还可以放人 那几个犯人估计都觉得不可思议
@user-zd1wd3rw4c
@user-zd1wd3rw4c Год назад
嗨,中天電視✨📺✨,晚安您好喔💐0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早安~
@user-zd1wd3rw4c
@user-zd1wd3rw4c Год назад
@@忤惡老Z-周寬展 嗨,老Z好朋友先生🥰,下午時間您也好喔🍀0
@user-zd1wd3rw4c
@user-zd1wd3rw4c Год назад
🥰🥰🥰,晚安您好喔🍀0
@user-ke7gb7wh2s
@user-ke7gb7wh2s Год назад
那 個混脹書記官还記过l咧,靠直接開除了這裡头是官官相互。
@user-vn6wl2xs4u
@user-vn6wl2xs4u Год назад
錢財不外露 知人知面不知心
@huang2256
@huang2256 Год назад
判無期的,當然就是不可能回來,唉,真的是扯爆.
@user-ig7cd8kp7o
@user-ig7cd8kp7o Год назад
老Zzzz,唉!。。。。(無奈!無語!)
@user-ig7cd8kp7o
@user-ig7cd8kp7o Год назад
🙄🙄🙄沒有更誇張的恐聾了(體育系幣業的!!!唉!
@user-ii9er7kc1m
@user-ii9er7kc1m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司法永遠都不會讓人民失望! 古羅馬代表公平正義的「正義女神(Justitia)」又稱司法女神,以蒙眼、一手持天平、一手持長劍的形象,象徵公正、道德的法律基礎. 不過這個天秤在台灣卻是倒向另一邊.
@忤惡老Z-周寬展
@忤惡老Z-周寬展 Год назад
絕望感很強啊
@user-wm7gp9mv9s
@user-wm7gp9mv9s Год назад
怎麼有怎麼骯髒的警察,冤魂會殘身,很快報應,下地獄,罪加一等,吃銅吃鐡,總是老天有眼,太可怕,因果,總會來報,要錢要到太骯髒,罪惡,天地是公平的,拿錢收買凶手,殺人兇殘,吃人一時,環人一世,
@alvin377
@alvin377 Год назад
我就想問一下 說不小心讓他窒息死亡 啊一開始說露出生殖器是什麼樣子矛盾問題?窒息死亡要脫褲子膩?是不是有病啊這些辦案人
@kiki.c.6868
@kiki.c.6868 Год назад
天理不容🙏🙏🙏🙏🙏📿📿📿📿📿📿
@cjhc1812
@cjhc1812 Год назад
警察是不是要罪加一等阿?沒判死?還一個沒抓到的是抓不到還是有其他不能說的袐密
@suming2215
@suming221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個法官及書記官要嚴懲,否則一疏漏,嚴重影嚮整個案件進行,
@user-sv9fk7ui8j
@user-sv9fk7ui8j Год назад
天啊怎麼判那麽輕? 兇手應該要判死的才對!
@rl3772
@rl3772 Год назад
這世界上有什麼比警察是凶殺案主謀更扯的事嗎 有阿 法官把殺人犯全部無罪釋放
@wongsheuchian9255
@wongsheuchian9255 Год назад
对家人好不代表对外人好
@kmtong6417
@kmtong6417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司法真可笑,除可教化以外又學懂了新招數!法官和書記齊“忘了”
@iidfish
@iidfish Год назад
這太不敬業了,起碼要先讓犯人寫寫作文,再說他求學時考試有及格過,可教化,再輕判,言承旭看到可能也會說,要沿程序來才對,這書記官搶了法官的風采.
@user-wm8mw2ge5l
@user-wm8mw2ge5l Год назад
在同一案件上發生這麽多的偶然和過失或是失誤, 有這樣的巧合嗎? 再說, 林欽賢仍然逍遙法外, 是怎麽一回事呢?
@user-kd4de5hx1w
@user-kd4de5hx1w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警察、書記官-都要免職了吧⋯⋯這樣的判真的是無言的-恐龍🦖⋯⋯恐龍🦕恐龍🦕保護壞人!
@user-sx6bk2xk2u
@user-sx6bk2xk2u Год назад
記過還能繼續 上班 有用嗎
@user-jk8wm9yz8f
@user-jk8wm9yz8f Год назад
真是搞笑殺死他又拿不到財產,在搞什麼,書記官是頂罪的吧!更搞笑,全放就不用抓的要命阿
@user-ig7cd8kp7o
@user-ig7cd8kp7o Год назад
好扯ㄛ🤦🏽🤦🏽😓😓😓居然。。。有收???太扯了吧🙄🙄🙄
@user-ps9ct1es5o
@user-ps9ct1es5o Год назад
民進黨說要司法改革,,8年了改到什麼???改個屁
@davidliu6445
@davidliu6445 Год назад
尸位素餐
@santoninsantonin3746
@santoninsantonin3746 Год назад
逍遙法外??? 沒派人去追嗎? 太扯了
@leungstella1476
@leungstella1476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的法律,法官真的是這样嗎?
@wen7947
@wen794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的法官會刷新你的三觀跌破你的道德底線~永遠不會讓殺人犯失望的~
@user-md3ur3se6e
@user-md3ur3se6e Год назад
都收規費了 還不知足
@user-ec1sb9nc5s
@user-ec1sb9nc5s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人是時候上街遊行了
@jingjing5442
@jingjing5442 Год назад
无语。
@kongking3942
@kongking3942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司法好棒😂
@davidliu6445
@davidliu6445 Год назад
天下的烏鴉一般黑
@user-lb1hv8id6b
@user-lb1hv8id6b Год назад
八大行業,瓦斯行,金紙店,大樓消防安檢,那一家沒交規費的???只不過是不能公開,而大家又都知道的事!好好😄。
@user-xk3pf3ng2j
@user-xk3pf3ng2j Год назад
奪命剪刀腳 好像
@user-jameslong
@user-jameslong Год назад
擄人勒贖還殺人不是唯一死刑喔?
@user-mz5il5hy6k
@user-mz5il5hy6k Год назад
未登記,已收款 感謝關注
@user-lf5lx5oi8z
@user-lf5lx5oi8z Год назад
別人不偷不搶不搞詐騙,他有錢是他命好,賊人不靠自己本事賺錢,覬覦別人錢財,計畫把富人弄死,天理不容…………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的看法 案件進入法院 = 緊急事件慢慢辦 小事當沒事辦 因為會被有權有勢壓案 會被有錢人買通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這一生最慘的一件事 買土地被故意設局 又遇媽媽死亡 有一天 我哭著打電話給消保官講述買賣經過一直哭 因為我先前申訴案件沒有被存底 我聽到女消保官說 這案子是誰接的 她怎麼哭道這樣 ?
@ruftxinde
@ruftxinde Год назад
怎沒判死邢?
@user-mx1fi6rk3u
@user-mx1fi6rk3u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知道其他遣逃大陸的有取消台胞證嗎?😢😢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Год назад
故事都是這樣 有錢人統一都是壞人在意的對象 = 當事者有多有錢 歹徒就有多兇殘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Год назад
婚姻事實內幕也是這樣子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Год назад
自我年少 我一路走來 若有被沒私下交往的男孩求婚 死大頭當年就沒法遇見我了
@user-bh7pb2ss5z
@user-bh7pb2ss5z Год назад
=由此可見 任何決定 = 會遇見不同的人
@ww1239999
@ww1239999 Год назад
警察才判五年?
@davidliu6445
@davidliu6445 Год назад
侏羅紀公園
@user-md7wi7ew7f
@user-md7wi7ew7f 2 дня назад
领錢做事可以随便真可爱
@wongsheuchian9255
@wongsheuchian9255 Год назад
你怎么知道好人没有好報,.......有多少个富商是好人 .....
@kkii8956taiwan
@kkii8956taiwan Год назад
未破案,林欽賢在逃
@charlottehuang1150
@charlottehuang1150 Год назад
@charlottehuang1150
@charlottehuang1150 Год назад
司法太黑了!
@user-uss60too69
@user-uss60too69 Год назад
隨便說說卸責,法官審理案件流程這麼簡易?沒書記官提醒就釋放犯人?台灣應該要有一條恐龍法官法規!司法亂七八糟,殺人償命,只會在那邊可教化輕判,犯人出獄再殺人,法官要連帶責任判刑!希望台灣可以修法
@7894cda
@7894cda Год назад
貪污收黑錢真是貪😊😊😊😊😊😊
@Frank978183
@Frank978183 Год назад
你妹的,綁票電話勒索還TM抄錯電話號碼?😂這是要怎麼樣才能有出息呢?
@user-tl9nu1qz7n
@user-tl9nu1qz7n Год назад
記過?學生把戲
@a720522a
@a720522a Год назад
富商死了其實他妹妹心裡是開心高興的
@comar2252
@comar2252 Год назад
你也太邪惡,人家哭成那樣被你說的個個像偽君子跟戲精
@charlottehuang1150
@charlottehuang1150 Год назад
胡說八道,好哥哥無故慘死,妹妹怎會開心?!兇手還偷渡逃到中國大陸,心中永遠的痛!
@francesyip5225
@francesyip5225 Год назад
想犯法的都应该去台湾。。。再大的事也可以教化。。。就服台湾的司法 。。。赞赞赞。。。
@xuan4467
@xuan4467 Год назад
13:05的女記者有夠不專業
Далее
2DROTS vs WYLSACOM! КУБОК ФИФЕРОВ 1 ТУР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