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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被批太摳門?警察執勤時遭撞過世,為何不符「因公殉職」條件?|志祺七七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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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окт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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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75   
@shasha77
@shasha77 День наза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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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躺平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天天-n9n
@天天-n9n День назад
確實我覺得照法規這兩起都不能叫因公殉職,但高層雙標一定有,檢討高層比較快
@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頂客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Ken-ro9rm
@Ken-ro9rm День назад
真心不懂,他在工作為啥死掉不算因公殉職,就算是上下班出車禍也算吧,真不懂高層在想啥
@charliekoala462
@charliekoala462 День назад
⁠@@Ken-ro9rm因為就照規矩沒有辦法認定是因公殉職,如果在工作中死亡就算因公殉職的話,那就沒有因公死亡這個名詞了,這兩者等級本就不同,但可以分級分多一點⋯⋯只有兩種太沒彈性,而且兩種差的也太多
@Ken-ro9rm
@Ken-ro9rm День назад
@@charliekoala462那這樣子講好了,警察是高危職業對吧,會有犯人被暫時關在警局對吧,在執勤時隨時可能遇到犯罪者比例大增,就算在警局有可能遇到自首或是有危險性的事物吧,我認為這人故意報復警察很明顯是符合上述陳述的 就跟有一些工作需要攀高換東西或是裝修東西,剪樹、固定樹尤其在颱風要來的時候,那如果在風雨中他被雷打中,如果被說這不算因為雷不一定會打中他或是機率太小,這種狀況就很不合理,以前人家說的鐵飯碗現在都是老一輩或有關係的人在專享,年輕人當消防員、警察真的是三天兩頭都死掉這樣誰要當阿 所以我我覺得最後你說的很對,我覺得要細分更多類型,來因應現實狀況,而不是一刀兩斷
@water45ya
@water45ya День назад
​​@@Ken-ro9rm有先決條件 “危險勤務” or “跟人身安全有關的勤務” 之類的,才是法律上認定的因公殉職。我覺得這樣的條件已經有個大方向了,顯然開車巡邏、坐值班台並不符合這些要點…。但是如果在開車巡邏中接到命令或發現可疑人物進行追查被反殺,或坐值班台時發現有歹徒攻擊民眾挺身而出不幸喪命…等,那就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 不過如果法律不符合人民期待,確實可以嘗試修改法律規則,而這點在這隻影片中大部分留言者都有認知到,不像之前法官判決不符人民期待,下面一堆留言都批評法官是恐龍…,只有極少數人認知到 “是法律有問題”,法律有問題是 “立法” 委員的責任,怎麼駡起法官了?怎麼不去駡 “立法” 委員?駡法官駡得再凶,“立法” 委員也不覺得是自己的責任啊! (法官在法院被詐騙案及各種案件淹沒還要被駡,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做秀噴口水,死不通過詐騙相關修法,卻沒有民眾駡…)
@432v01
@432v01 День назад
我覺得因公死亡的錢可以給多一點,但因公殉職可入忠烈祠要嚴格判定,不然划龍舟死的都在忠烈祠不是很搞笑嗎
@貝爾吉羅斯-g1h
@貝爾吉羅斯-g1h День назад
高官划龍舟猝死可以因公殉職,這就沒什麼好解釋了吧
@LLENN0420
@LLENN0420 День назад
高官在冷氣房失溫猝死,也可以算為殉職 😂
@Konata
@Konata День назад
-警察打手槍致屎是否同為因公殉職-
@C_Y_1893
@C_Y_1893 День назад
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高官的案例算因公殉職」,而不是「為什麼基層員警的案例不算因公殉職」。 果然台灣人真的特別喜歡追求「非法的平等」,跟闖紅燈被警察開單的時候質疑警察「其他人也超速憑什麼只罰我」的嘴臉簡直一模一樣。
@Konata
@Konata День назад
@@C_Y_1893 根本多標&上層飯見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День назад
@@C_Y_1893 所以現在不就是在檢討「為什麼高官的案例算因公殉職」嗎。 你是在答非所問個什麼東西啊,這則留言根本沒扯到為什麼基層的話題,是你自己開始提的, 看到最後我還是沒明白,你為什麼要罵你自己,然後還一副不自知的模樣。
@STankTony-rj9ff
@STankTony-rj9ff День назад
個人認為,前兩位警察確實沒有達到「殉職」的標準,但划龍舟那個絕對是「雙標」。並且撫卹制度本身也有很大的問題。
@nooin
@nooin День назад
把高官的錢追回來才是正確.. 規定分期本身沒有問題.. 至於撫恤金單位審核應該要簡化,合規定就合規定,降低人員判斷因素.. 你他ㄇ軍警消護省這個是在省三小..
@Antonov1810
@Antonov1810 День назад
基層殉職得不到體恤金,某運輸部門高層能自己加薪40%,那些高層和官員,光靠勾結黑幫和財團就賺飽了,在這裡真正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往往受不到尊重
@willychen-s5t
@willychen-s5t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40%民眾選出來的
@Red_bean985
@Red_bean985 3 часа назад
各行各業都是這樣,真正做事的人往往拿不到好下場
@starburststream1493
@starburststream1493 День назад
該做的是把那兩個划龍舟和外出國道被撞死的重新認定並以此檢討 規定就是規定,當初誰核定這兩個莫名其妙的案例是因公殉職的,照瀆職責任追究 然後以後乖乖照規定走
@flynn9157
@flynn9157 День назад
與其說要對基層放寬審查通過標準 不如對高官嚴格審查 沒有雙重標準 才是大家想要的吧
@p0932800214
@p0932800214 День назад
聽起來不是制度的問題,而是政府判斷的標準有問題,我比較想知道如何追討部分人員審核較寬鬆的流程,不然制度怎麼改,都是人在審的,會過就會過不會過還是不會過。
@mr.wu_dd5006
@mr.wu_dd5006 День назад
划龍舟那個查了下 但我無從分辨真假 報載指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派駐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黃故副組長,在香港練習划龍舟時休克,經緊急搶救仍宣告不治,以因公殉職結案一節,經銓敘部調卷查證結果,該案係陸委會香港事務局以機關名義組隊參加香港102年度端午節國際龍舟賽,黃故副組長是經核准以「公差」外出練習(屬於公務性質),不幸於練習期間突然猝發心臟疾病,經緊急送醫宣告不治,服務機關爰以上述「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猝發疾病以致死亡」規定送銓敘部辦理撫卹,案經銓敘部召開審查小組會議,認定黃故員符合於公差期間猝發疾病以致死亡之法定要件,准予辦理因公撫卹,並無辦理「因公殉職」的情形。 補充 2013好像是 馬總統
@shengfujuan4505
@shengfujuan4505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看到最後一句,只能說,不意外
@陳昭翰-q7w
@陳昭翰-q7w День назад
話說我以前看烏龍派出所時就一直好奇一個問題:警察追捕逃犯導致民眾的財物損失,該由誰負責賠償? 1.跟烏龍派出所的一樣,由造成財物損失的警察賠償(只是不管有幾個警察抓人,最後都會只有阿兩負責賠償,其他人則負責領破案獎金😅; 另外在[麻里愛,愛的鐵拳]那集,明明是麻里愛追捕逃犯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結果所長卻還是要求阿兩代替麻里愛賠錢,理由是:「麻里愛是阿兩的妻子,所以妻子闖禍時,理應由其丈夫代為負責」,還對阿兩狂罵N個小時😅,我其實很好奇為何沒有網友吐槽所長該集的行為,首先阿兩和麻里愛根本沒登記結婚,不知道這位所長是從哪本同人作品亂入的,而且我完全不記得法律有規定[妻子闖禍時,理應由其丈夫代為負責],所長也太鴨霸了吧?) 2.由國家賠償,用公費來賠。 3.由逃犯負責賠償,因為只要嫌犯老實配合警方逮捕,就不會造成後續的事件,所以逃犯應負全責。
@江大大-u8s
@江大大-u8s День назад
所以有的時候我在看烏龍派出所,甚至連一些跟他無關的事情情也要他陪,我還在想這個國家難道就沒有保險嗎?
@drinksowater
@drinksowater День назад
我在看超人特攻隊時也有這個疑問 受害者不去對炸彈客求償 卻都跑去告救人的超能先生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然後救下自殺的人也要被告😂😂
@陳昭翰-q7w
@陳昭翰-q7w День назад
@@drinksowater 我記得被救的人告超能先生妨害他自殺的權利XD😆🤣😂(感覺在美國確實有可能會發生這種控訴😅)
@crist4wtjglu7wu26
@crist4wtjglu7wu26 День назад
1的話,夫妻之間如果是財產共有,就婚前協議沒有講好財產分開,那樣民事的損害賠償找阿兩還是麻里愛(假設所長的認知中他們已經結婚了),確實是沒什麼差。 而且在網路上,都可以看到一些親戚欠債,被討債集團騷擾而上網求助的。
@abcd9738116
@abcd9738116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但嚴格上以動畫的角度來看阿兩平時就是個麻煩精、所以導致所長平時看到阿兩(如果情緒很差的狀態下)都會直接狂罵和要求賠償來發洩那所長自己的情緒問題吧了~😅
@eddy4498
@eddy4498 День назад
5:30 看來問題是這兩起案件錯判,本質是因公死亡,國家有機會追回超發的撫卹金。 影片主體描述的基層警員事件高機率是因公死亡。
@ray96300012
@ray96300012 День назад
有區分就要嚴格執行,才能讓職務有危險性的公務員勇於任事,就像古代第一個衝上城頭的如果待遇與跟在大部隊後方的一樣,誰要替大隊衝鋒?高官浮濫發放部分,應該檢討。但是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依然要明確區分,並嚴格執行。如果大家一般性地認為顧值班台也是危險性高,沒問題,有共識就好,但如果不是,只是因為死亡這種衝擊性的訊息就恣意變動獎懲規定的適用,將流於民粹治國,弊病叢生。
@LLENN0420
@LLENN0420 День назад
6:03 不對啊,啊這句話之前不是有詭異案例,高官國道出車禍殉職、高官划龍舟殉職 . . . 啊這些是有 “法律” 規定下承認的?專家 根本眼盲嘛 😂
@s014001
@s014001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你覺得這頻道還會有可信度嗎? 已經被抓包蘇丹紅在搞洗地了 兩週前的認知作戰也是
@Ada_1113
@Ada_1113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s014001你現在也在造謠😂我不知道之前的事啦,但是就這部片來講,多說一些觀點就變成志祺的錯了?是專家說話又不是他的意見,只要不符合你的想法就是他有問題?
@Peace-Yang
@Peace-Yang День назад
現在的警察是不是太客氣過頭了,我家附近有條Y字型的三叉路,有次我騎機車直接左轉,被警察攔下來,他先跟我說了句不好意思,再跟我說我要先待轉才能左轉,當然後來我被開了罰單,這是大概5年前的事,它讓我覺得警察在值勤公務,是不是很怕被投訴,這位警察(他長得超帥的)客氣到,我很想說拜託你開罰單吧,別再跟我說不好意思了。
@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躺平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ytk5860
@ytk5860 День назад
看人,有的警察客氣,有的不會
@shininro3424
@shininro3424 День назад
態度好,比較不會吵起來。 如果,他一來就對你凶巴巴一定會開始有戒心,而且容易吵架。一樣是收罰單,從客氣的和凶巴巴的警察收到,前者心情可能會不好一 下下,但是後者的態度可能會整天都不開心。
@邊邊-l5k
@邊邊-l5k День назад
法律就是這樣寫的啊 還是有人覺得國家可以在法律沒有允許的情況下 把錢違法拿給公務員
@Hiro-b4f
@Hiro-b4f День назад
這禮拜特考班體測 這上片時機😬
@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躺平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kama5544
@kama5544 День назад
前方可是地獄阿
@C_Y_1893
@C_Y_1893 День назад
就邏輯而言,「“因公”殉職」從字面上理解,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必須是「執行公務」,也就是執行的公務內容本身必須是導致公務員死亡的直接進因。 如果執勤時「碰巧遭遇意外致死」也能叫因公殉職,那乾脆開放解釋成「只要在執行公務時死亡不問原因一律視為因公殉職」就好。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День назад
我猜你沒看到5:26和5:29的那兩個段落,現在的判定確實是,只要高官死亡不問原因一律視為因公殉職, 只能說台灣確實不是法治國家,跟對岸確實是同文同種。
@C_Y_1893
@C_Y_1893 День назад
​@@路西法-f9x 所以那些案例一樣不合理呀,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那些高官的案例合理了? 至於你要僅憑這點就說現在的中華民國不是法治國家(溫馨提示,「法治國」和「法制」在法學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那也只是你見識淺薄的問題,你愛這麼想就這麼想吧,我懶得浪費時間幫你科普了。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День назад
@@C_Y_1893 謝謝提醒啊,已經改了,然後吐嘈一下,大法官都能「立法」了,所以你說反了,應該說是見越多就越知道台灣並不法治。
@ricet5736
@ricet5736 День назад
@@路西法-f9x 他又不是在講這兩件事,他只是在解釋因公殉職、因公死亡,現在很多網路使用者都搞不清狀況亂回
@路西法-f9x
@路西法-f9x День назад
@@ricet5736 所以我說高官不受法律規定所束縛,這兩件事沒衝突啊, 他說規則,我說高官不用遵守規則,配合的不是很好嗎
@lee6713
@lee6713 День назад
依照職等來判定是不是殉職這個才該討論吧?有夠不公平的
@nashlin8043
@nashlin8043 День назад
6:19 這個政府多花了多少納稅人的錢,拿了錢也沒做事。我還寧願給盡忠職守的員警或者消防員....等等。 看看疫苗、雞蛋,多花了多少?
@LLENN0420
@LLENN0420 День назад
更好笑的是,經由 廢S大法官 之思想 ~ 後續更多罪犯即可無期徒刑,而那些維護的錢就由我們的納稅錢付款了 😂
@C_Y_1893
@C_Y_1893 День назад
基層必然就是盡忠職守 高官必然就是尸位素餐 這個認定邏輯也真是夠鄉愿理盲的
@C_Y_1893
@C_Y_1893 День назад
題外話,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現在還卡在立法院,在野黨連審都不審(特別強調,不是刪預算,是直接拒審)。 最壞的情況明年政府一毛錢都沒得花,這下你應該高興了吧,無能的政府再也不能「浪費錢」嘍🤗
@YRINE1986
@YRINE1986 День назад
查無不法 世界跟上台灣
@が魔物
@が魔物 День назад
這件事最嚴重的問題應該不是每個都要從嚴處理吧 專家到底是誰 這件事不是因為嚴重雙標才會令人生氣嗎 如果沒有雙標 才是只是沒有達標而已吧
@nk7260ynpaG
@nk7260ynpaG День назад
雙標政府不意外
@曾宇平-o2f
@曾宇平-o2f День назад
不從寬認定可以阿 那些沒用的狗官一樣從嚴處理阿 大家氣的明明就是雙標
@刪柵
@刪柵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或許應該「高官從嚴,基層從寬」 因為高層大多能參與決策,自己也有責任 而基層從寬是為了更無後顧之憂執行命令
@apparationmfp7525
@apparationmfp7525 День назад
現在某部分年輕員警 態度極差 還會用胸頂撞 誘導妨礙公務 後來知道抓錯人 朋友有錄影 才消停 到底改不改
@theway1437
@theway1437 День назад
雙標不談 這的確不算殉職
@kama5544
@kama5544 День назад
難怪警察錄取率一年比一年高了
@貝爾吉羅斯-g1h
@貝爾吉羅斯-g1h День назад
那是少子化、退休潮、福利被砍結合之下的結果
@張宸瑞-l6d
@張宸瑞-l6d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除非政客們自己家人出事,不然他們永遠不可能替百姓、軍警消護著想
@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躺平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tong7536
@tong7536 День назад
記得之前有個人在工作的時候因為上廁所的時候踩空遭遇了意外,於是他的妻子向公司申請工傷賠償
@Noobshooter-K
@Noobshooter-K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執行任務死亡就要算殉職...因為高層就是這樣 而且照規定,用肉身面對汽車本來就是風險大的事情,因為汽車是可以輕易取人性命的工具,顯然到現在官員仍不認為肉身面對不明的汽車駕駛是件高危險的事情(扣除駕駛一腳油門撞人外,還有從車內死角掏槍對外射擊與使用近身凶器行兇等,車內對於車外的人來說視覺死角太多了,比起正大光明掏步槍的智障,在載具內的人更具威脅)
@林冠廷-f5l
@林冠廷-f5l День назад
讓我想起「賴皮寮」事件,事實證明法律有規定,但關係就是沒關係。 台灣的悲哀
@狐梨-z5p
@狐梨-z5p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警察薪水給的少 高層又沒肩膀 當個8+9還比較有傲氣😂
@KolasKisa
@KolasKisa День назад
希望志祺可以做一集美國颶風跟台灣颱風有何不同,跟龍捲風又有甚麼差別,會造成怎樣的災害,謝謝
@asd791022
@asd791022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一樣,就各地叫法不一樣而已,這兩者 的形成方式、移動路徑與強弱都是一模一樣的,發生在大西洋西部、加勒比海、 墨西哥灣和北太平洋東部的稱為颶風;在北太平洋西部及南中國海者則稱為颱 風。
@gary-splatoon-play
@gary-splatoon-play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這根本不用做一集 學校地理課就有教 而且是最基本的常識 分不出來是沒在上課
@yindu_Weige888
@yindu_Weige888 День назад
*多谢分享啊!💓*
@JH-uf5nj
@JH-uf5nj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官位大一點就是因公殉職了
@jun9910
@jun9910 День назад
討論臉有沒有整壞是有什麼問題啊==
@charles88
@charles88 9 часов назад
社會治安要加油 交通安全需改革
@Toenwang
@Toenwang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重點是明明有規定,遇到狀況時又不照規定來處理,又要有人來認定是哪個標準,那規定要幹嘛
@郭湘芸-t8x
@郭湘芸-t8x 5 часов назад
高官就從寬認定的問題不解決,定的再嚴謹就是沒用
@鲶鱼老大
@鲶鱼老大 День назад
殉职还是死亡应该对应的是他当时面对的危险跟行为,而不是单纯的岗位职责
@楊富翔-z1g
@楊富翔-z1g День назад
為什麼不是因公殉職 他正在上班欸 這政府太貪腐了
@ennedyk9880
@ennedyk9880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D’抽離「警察」這高危險族群,若換成其他行業如:保全、郵差、傳產、廚師等因工作X亡是否能有「因公殉職」的條件呢? 相比警政單位並沒有直接性的與人命相關而無法被判定因公殉職這點就難以解釋警察的「因公X亡與因公殉職的等級判斷」。只能說可以簡化因公X亡的流程但對於因公殉職需要有更嚴謹的評估判斷。
@潘宣穎-v7s
@潘宣穎-v7s 16 часов назад
a因為當老子賣肝換國家的安全死後我老婆孩子可以很驕傲的說我老爹死的很光榮,至於這次警察被撞死這部分犯人必須要負責至少錢得給一半至於
@影澪
@影澪 День назад
5:52 哪個律師講的?不會有黨證吧。阿怎麼死刑釋憲案結果出來時你怎不出來說死刑不該從寬認定?孬種,法官整天可教化可教化的喊難道就不是從寬認定了?別到時候這兩件案子的被告通通可教化帶過,連終身監禁都沒有
@YT---BAKAYARO
@YT---BAKAYARO День назад
B 這次的事件算是 人在家中坐 禍從天上來 確實不符合"殉職"的條件(理性判斷方面來說的話) 而這次的爭議真正該檢討的是 為什麼高層可以從寬判定?
@asalld1392
@asalld1392 День назад
有些人就是沒死過,所以才沒有同理心😂
@雪凜喵
@雪凜喵 День назад
身為一個死老百姓還是覺得以台灣的交通情形來看,站路口就是一件高風險風危險的工作了…
@流玥
@流玥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既然有分類就依分類執行 但之前的案例也該進行檢討與重新認定 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
@04030040
@04030040 21 час назад
警察這個職務本身就有一定程度的死亡風險,而相關薪資、慰問金、撫恤金等制度應該要完整考量到這個死亡風險。 好奇警察平常的薪資有沒有包含到「這個職務所包含的死亡風險」?如果已經完全包含到了,那慰問金和撫恤金就是重複發放了。
@user-myyears2317
@user-myyears2317 День назад
不管哪一樣,高官是用不到的,高官不會在第一線拆彈?抓賊?所以分級就是一種欺騙,你看過哪個新聞有報導警政署長抓賊殉職?或是消防局長救火殉職的?傷亡只會出現在基層,那死亡為何不最高撫卹?撫卹分級更是奇怪?
@user-nv2rq5qh4l
@user-nv2rq5qh4l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其實說簡單點就是說 如果他之前划龍舟可以過 那這邊應該就要可以過 雙標就是確實存在 該檢討就在這
@DA820201
@DA820201 День назад
主要是看有沒有黨證吧,顏色對了就有了
@短毛貓-b2c
@短毛貓-b2c День назад
這有爭議其實不意外 法理上因公殉職是因職務需要去執行帶有危險因素的任務或勤務死亡時的撫卹制度 但今天的事件是犯人從根本上針對警察這個身分去攻擊 但當下執勤的警察並沒有正在執行帶有危險因素的任務 只因警察這個身分就帶來了危險是不是該算是因公呢
@鄭心和
@鄭心和 День назад
RU-vid:你以為用番茄醬遮住就ㄅ會黃標ㄌㄇ?
@蕭渝傑-q5t
@蕭渝傑-q5t 8 часов назад
台灣愛玩文字遊戲。每個人對因公殉職的定義都不同
@audacious0604
@audacious0604 День назад
台灣的問題在於只有主觀標準,缺乏客觀標準。法條和規範不夠明確,導致有相當大的操作空間。
@徐瑾祥
@徐瑾祥 День назад
我認為不能凡是都依有沒有符合法律為準則,被認為不合理的法律就應該被修改,不能救一句「因為法律這樣規定」,如果法律本身就是有瑕疵的呢?就像前陣子的公車壓死女大生的事件,就有人說被壓死的話反而需要賠償的金額比較小,不管今天司機當下是否真的有考慮這一點,這種賠償的算法不就非常反直覺嗎?這種法律不該討論與修改嗎?
@legend1080
@legend1080 День назад
這次應該是檢討高層吧...畢竟都有那兩個糟糕前例....
@Bill-qd9sn
@Bill-qd9sn 18 часов назад
6:20 確實ㄟ 我沒想到這個問題 那問題點就是沒按照法規判案阿
@oliver6223
@oliver6223 День назад
大胆,为什么不向我们习主席申请?辱华了!
@start1109
@start1109 День назад
光高層雙標這點就沒啥好說了,國道出車禍殉職、高官划龍舟殉職.............. 人命真的是有貴賤 。= =
@a84329089
@a84329089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我比較想知道 有律師 指出 到底是哪個律師 最近的律師 超級多
@ursowrongwrongisaid
@ursowrongwrongisaid День назад
也許 我想不到要留什麼
@觀望者
@觀望者 День назад
也許 你可以再想想
@ursowrongwrongisaid
@ursowrongwrongisaid День назад
@@觀望者 不要
@迂迂
@迂迂 День назад
笑死 在台灣上路就已經符合高度危險的要件了
@awesome_man
@awesome_man День назад
其實可以是把原本一次性發出的錢分成每個月或每年去發放 然後固定一個年期 因為這筆錢一次拿這麼多本來就很奇怪 殉職的人的家人一次拿這麼多也很有可能被騙被搶 你好好的每個月付一筆較高的生活費給他們 才算是替殉職的人好好照顧他們的家人
@annachen8992
@annachen8992 День назад
4:57 永安捷運站出來的中和路,天天都會經過XD
@Joseph-Su
@Joseph-Su 13 часов назад
請對基層好點!
@cloaksins
@cloaksins День назад
那修改高層雙標要怎麼改?!
@姆咪教
@姆咪教 10 часов назад
這樣不算喔? 要不要公審? 要不要問下家屬? 欲當警察的民眾? 問一下賴清德好了? 國家滅亡中... 志棋哥喜歡帥不要緊 眼鏡戴起來 打扮還是要有社會記者的樣子 克拉克肯特也很帥 但是不會超人裝主持節目
@disappear1269
@disappear1269 День назад
再給上面擺爛甚麼都改變不了 支持
@盧阿俊-i5v
@盧阿俊-i5v День назад
可能是因為在台灣被車撞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吧
@nnchen
@nnchen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瀏海可以剪一下嗎 單純建議
@yangyaoguo
@yangyaoguo 14 часов назад
突然覺得 志祺的臉越看越奇怪⋯
@DeAims
@DeAims 17 часов назад
希望可以聊聊 國有器官 這部紀錄片
@sosxxsos
@sosxxsos День назад
在馬路上直情就不危險? 笑死
@s1201191
@s1201191 День назад
消防員 .. 買個便當被炎上 打火當時被倒塌建築壓死.. 一樣都是警員
@陳昭翰-q7w
@陳昭翰-q7w День назад
我記得眾多網友都在幫消防員說話,還順便提醒發文抱怨的人:「自己家中午失火時最好不要叫消防車,以免打擾到消防員的午休時間。」
@江大大-u8s
@江大大-u8s День назад
我也是覺得不管怎麼樣警察、消防員都是人啊,難道他們吃飯買個東西就錯了嗎?很常看美國電影或者是美劇的話都會知道警察都會穿著制服去用餐,尤其是甜甜圈店
@mr.wu_dd5006
@mr.wu_dd5006 День назад
反過來問 誰適用因公死亡? 或者乾脆移除因公死亡?
@荔枝教父
@荔枝教父 6 часов назад
當然不能從寬認定啊,所以.......那個划龍舟的是怎樣? 如果划龍舟給過那怎麼可能值勤巡邏不能過? 這不給個交代的話修改法律是有什麼用?
@auniil3120
@auniil3120 День назад
確實算不上因公殉職阿
@shininro3424
@shininro3424 День назад
生命無價...其實一出生就標好價.
@RealSunLin
@RealSunLin День назад
我花點時間回答你,這個需要經歷才能理解 , 我舉報過 很大很廣影響很大的 對岸慎透 喜鉗 草之呼吸 實名+帶證據+細節 , 我跟你講很公務人員腐敗 , 有法可以選擇忽略法 必需走程序 它就不跟你講程序 網路上 明寫流程必須接 怎麼解 接受什麼 ,要雙證件證明舉報者本人 它不跟你跑 網上白底黑字的規定 寫一堆都隨機看心情 看背景 沒背景 我不是不接 而是把你踢到其他地方 踢到線上 線上會有人與你聯絡 - 甲的 會繼續被踢 公務人員 不執行法 能忽略 能忽悠 能轉移責任 先轉移 所有定義都是選擇性 忽略性 我大我有背景 我說的算 沒的話就需要 隨雞運氣 + 良心執念糾纏 我只是大概講 要體會你必須要親自跑 親自被忽悠看嘴臉 然後去思考解讀 才會體會我說的
@Kan99189
@Kan99189 23 часа назад
啊 現在都還在討論 結果都沒出來 鄉民們是在生氣什麼
@Boping0201
@Boping0201 День назад
嗨 這是台灣 真正的貪污的不會被關 沒貪污也會被關喔
@隱居練氣修仙中
@隱居練氣修仙中 День назад
一人吃、全家飽, 沒有兒孫我養老。 新青安,有夠讚, 建商財團都說讚。 選對人,走對路, 買包煤炭就上路。 搞建設,撈利益, 錢沾計劃8000億。 兩個孩子恰恰好, 一個孩子不嫌少, 沒有孩子躺平好。 古有戰士濫殺無辜, 今有人礦濫生無辜。 古有推動台灣十大建設兩蔣, 今有加薪就要自己跟老闆講。 古有殺人犯被恐龍法官判決可教化, 今有青年買不起房是因為不懂規劃。 古有聞名世界Made in Taiwan, 今有台北豪宅一坪800萬。
@ytk5860
@ytk5860 День назад
敢問您是法官或檢察官?要不然您怎麼能有證據知道哪些人有貪,哪些人沒貪?
@kuehjue
@kuehjue День назад
一定是沒有後門的啦
@yichungchiu8774
@yichungchiu8774 День назад
可憐血汗的服務業
@BruceBilly0821
@BruceBilly0821 День назад
站在台灣的馬路上,應該就是屬於「對生命有高度危險」的任務吧!🤔 每天平均死7~8人,還不夠危險嗎?
@陳聖儒-b8m
@陳聖儒-b8m 15 часов назад
講那麼多還不是為了錢
@a22226565
@a22226565 День назад
換人執政 救台灣!
@柏亦林-f5s
@柏亦林-f5s День назад
我覺得應該將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中間做等級,殉職為最高,死亡最低,而等級由政府與民意決定,先由人民網上投票,再統計趴數,另外政府得比較是否接近原判決結果,如果結果接近,套用等級最高者,若不接近,就再考慮是否納入考量內。 這是我能想出最好的解決方式。
@火火火-f5x
@火火火-f5x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我覺得警察不值得憐憫比國軍還沒作為
@max8413
@max8413 День назад
感謝志祺為*基層*警消發聲😢
@beatingstorm1792
@beatingstorm1792 День назад
基層就韭菜,當然遠不如酬庸我們偉大的執政黨來的重要。
@dodoro76able
@dodoro76able 20 часов назад
志棋欺欺
@青雲十六劍
@青雲十六劍 День назад
臉是AI?
@chenteddy1
@chenteddy1 День назад
志棋臉484整壞了
@leonl5279
@leonl5279 День назад
退訂啦,政府打手! 鉛筆盒沒帶到尺,無ㄔˇ
@12beartyt
@12beartyt День назад
五秒前
@Disciple-of-E
@Disciple-of-E День назад
1分鐘前
@teen843
@teen843 День назад
3 min
@YHLee-ho1mh
@YHLee-ho1mh 19 часов назад
高風險?平時警察比勞工享有更多的福利就是種補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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