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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區大學旁電腦行 氣質闆娘頭中27刀 現場留清晰血指紋 為何比對不到凶手?《 

重案組-台灣大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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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5)節目一開始,我們一塊回到1997年,那時的時空背景,還是電腦 正要開始蓬勃發展的年份,所以電腦維修行其實並不常見,而在台北市的景美地區,就有一間緊鄰大學旁的電腦行,平是由兩夫妻一塊經營,但在1997年4月8號這天,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劇變,當時老闆送完貨回到店裡,卻發現老闆娘沒走出來迎接,怪怪的,開了門踏進店裡,嗅到了一股不尋常的氛圍,再往裡頭走,映入眼簾的,是老闆娘倒臥在血泊當中,慘遭殺害,眼前的景象讓老闆徹底慌了,趕緊打電話報警,會是誰下的手?兩人平常有得罪了誰嗎?但夫妻倆自從結婚後就租下這裡5坪大的店面,平時和街訪鄰居相處融洽,而且來店的客人,幾乎都是大學生,周邊環境非常單純,凶手究竟是誰,為何殺人,這小小的電腦行裡,凶手有沒有留下了什麼關鍵跡證?
(00:09:54)就在案發現場真的讓鑑識小組找到了,沾染鮮血的血指紋,但這血指紋會是誰所留下來的,比對之後,不只排除了死者和死者先生,怪的是其他到過電腦行的關係人,也一一排除,究竟誰會是血指紋的主人?甚至血液鑑定的結果出爐,確定不是車行老闆娘的!那 極有可能就是凶手的血,有了血跡 也有指紋怎麼會抓不到兇手,鑑識小組在過程中不斷想辦法突破,但卻因為比對不出來,越辦越氣餒,求助外勤員警,想辦法透過其他管道,要再繼續找找看,有沒有什麼其他可疑的對象,警方也先朝地方列管人士和地緣關係,把相關有可能涉案的人,帶來一一清查,還真的鎖定了兩個對象,一名通緝犯和一名日本料理店師傅,這兩個人之中誰是兇手,血指紋的主人會在這兩人裡頭嗎?
(00:19:11)在案發之後,現場成了間凶宅,更發生了許多,難以用科學解釋的現象,這也讓當地的租客,全都租沒多久就一個個的陸續搬走,直到這個茶行老闆接手之後,這才停止,原來他是一名乩童,他說在搬過來之前,受到了一名女子託夢,要他搬來這個地址開店,搬來之後他跟鄰居說,當年犯案的是一名小孩子,這個線索他也同時提供給了警方,但當年警方沒有特別注意,因為回顧案發當時血淋淋的現場,歹徒手法實在太過凶殘,完全不像是個孩子所為。就這樣日復一日的,過了快要20個年頭,就在追訴期時效即將截止的前夕,刑事局的冷案中心,竟然比對出了個人,他的指紋和現場案發血指紋,有12項特徵點吻合,不過這個男子住在新莊,和台北市的景美有著一大段距離,凶手真是他嗎?還是有什麼原因,才讓他的這枚指紋,留在19年前的案發現場。
(00:29:22)原來真的是小孩子犯案,1997年,這個饒姓男子他只有16歲,還是個國中生,這19年他逃哪去了,難道都沒有跟任何人提起他殺了人嗎?就在逮到人後,凶手35歲了,事業有成,在新莊地區經營蔬果事業,還被當地人稱作蔬果大王,因為光是他自己就有3個攤位,每月營收超過百萬,這樣的一個事業有成的男子怎麼會在青少年時期,痛下毒手殺人?
(00:36:20)抓到人的當下,承辦警察問了他一句,這19年來,你睡得好嗎?(描監視器畫面)殺了人還能安穩過日子的饒姓凶手,親手毀了遇害的老闆娘一家人,電腦行老闆夫妻檔鶼鰈情深,還有了愛的結晶,一個可愛的女兒,這個凶手後來也結了婚,當起爸爸,難道身份的轉換,沒有讓他想起過去他犯下的罪行,這冗長的19年來,凶手付出代價了嗎,最終結果判決11年定讞,這要家屬如何撫平過往傷痛?
(00:41:49)其實真的就差短短不到一年時間,電腦行割喉命案的追訴期時效就要過了,怎麼能這麼剛好趕在追訴期前的這一年,抓到凶手,當時擔任協辦的刑警魏德盛,是幕後的重要的推手之一。案子能破,講求科學,除了老刑警的掛念,和鑑識中心技正送到鑑識中心建議比對,這才建了大功,也讓這枚塵封19年前的血指紋,說出了命案真相,而這一起電腦行割喉案,也是鑑識中心在新舊資料整併後,最快比對出來的冷案,更讓鑑識人員士氣大振,成立了冷案資料庫,讓每一個沉寂已久的懸案,能有再次撥雲見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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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晚上20:55 東森財經台《台灣大代誌重案組》敬請鎖定!
#血指紋#命案#重案#刑案#高仁和#凶手#冤魂#嫌犯#凶宅#電腦行割喉命案#台灣大代誌#楊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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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ноя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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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70   
@user-rw9yk6er5o
@user-rw9yk6er5o Год назад
由衷企盼2003年中壢電器行兇殺案早日偵破。正義別再逗留與遲到!...
@jeffrey4410
@jeffrey4410 Год назад
仔細想想,這樣的人城府極深,沒有良心。一個才15、6歲的少年,殺了人後,可以若無其事的生活而不露出馬腳的度過19年,關鍵還能事業相當成功,而沒有因為殺人而心思混亂。 被抓後,還想盡辦法減低其刑,也深知不會被判死,所以要他的員工家人好好撐住他的事業,因為可能關個10幾年就出獄了。
@user-gf1fo3nk8d
@user-gf1fo3nk8d Год назад
時也命也,總有一天等到你,人還是不要做壞事,會有因果報應的
@user-xp2jp5or4d
@user-xp2jp5or4d Год назад
1997年4月8日發生命案,兇手2006年因為毒品案留下指紋,距離2006年大約10年後(2016年)才找出兇手。唉!原可以更早 ,更早些年破案的⋯⋯
@luciahuang2663
@luciahuang2663 Год назад
都已經犯錯了還在說謊,你的罪惡並沒有因爲你被關而減少,你現在被關還要繼續被鬼追
@MicheYLL
@MicheYLL Год назад
建議背景音效可以小一點
@julieliu0818
@julieliu0818 Год назад
殺害一個無辜的婦女,毀壞了一個美滿的家庭,殘暴的犯行應該付出真正的悔改!好好賠償被害人的家庭。
@user-kr4wg4cy2n
@user-kr4wg4cy2n Год назад
搶劫殺人至死就是 要判死刑嘛,還會因為一支刀是誰的而減刑,太離譜了吧!
@0329roy
@0329roy Год назад
配樂有夠大聲的……製作單位有事嗎?🙄🙄🙄
@yuhungchen7154
@yuhungchen7154 Год назад
1.為何鎖定路邊的電腦行?有更隱密的地點可下手. 2.為了6萬元?被人發現拔腿跑就行了,有必要殺人? 3.殺人還殺了27刀?幾刀就斃命了,殺那麼多刀反而 浪費時間,增加被發現的風險. ======================================= 個人猜測是16時少年就有吸毒,跟藥頭買藥沒錢 藥頭突然想到平常在維修電腦的地方,老闆固定 都會幾點送貨,幾點回來,於是跟兇手講好,少年進去 偷錢,他在外把風,哪知少年被發現與老闆娘拉扯, 在外把風的藥頭拿出用塑膠袋包裝的刀子進去幫忙 不小心失手殺人,於是拿著錢先走,把刀交給少年 吩咐他不要留活口,既然少年不是當地人,老闆娘 就不認識他,有必要殺人滅口?所以應該認識藥頭 還可能是常客,少年第一次犯案,沒經驗很緊張就亂 刺,慌亂中還割傷自己,導致流血印在塑膠袋,走時 也忘記帶走現場遺留的塑膠袋. 為何不供出藥頭?不是親戚關係就是有幫忙過他, 甚至跟現在的好日子也有關係,況且供出對於他的 刑罰也沒幫助,不如說是刀子是老闆娘的.
@user-eq6mc4rl5p
@user-eq6mc4rl5p Год назад
這位刑警會有好報的
@fannielin5077
@fannielin5077 Год назад
警察所長,辛苦了~
@yilintan7024
@yilintan7024 Год назад
哪有悔意有的话早就自首了,哪会等到19年抓到凶手。
@user-fl1ye5dg2z
@user-fl1ye5dg2z Год назад
雖然嫌犯最終抓到了 但是真的扯 殺了人 還可以做到事業有成.. 怎麼感覺他殺完了人 人生還是很順
@user-ui1oy4un7t
@user-ui1oy4un7t Год назад
天欲其亡,先令其狂
@a80xinwei
@a80xinwei Год назад
這世界本來就沒有公平
@ledocake4975
@ledocake4975 Год назад
大家搞錯重點了吧 他是殺人犯跟他事業有成 這2者沒有衝突吧? 有什麼奇怪的?
@user-kr5os5vc4d
@user-kr5os5vc4d Год назад
高仁和超帥
@user-kr4wg4cy2n
@user-kr4wg4cy2n Год назад
殺人只有20年的追溯期?! 這是什麼法律?
@user-ur.
@user-ur. Год назад
這一定是父母親,都用菜刀在教育小孩!
@user-gc5pi6bu7q
@user-gc5pi6bu7q Год назад
這就是為甚麼死刑為何要持續~現在要去類死刑這甚麼鬼? 別人扶養二三十年把人殺了!! 再來自己當父母難不成無法感受當下被害人的感傷嗎? 法律雖然給他的一個教訓可是問題在於你是奪他的性命耶!! 法律本來就不平等了!! 可以用相對論的方式去殺害對方這樣是否也可以讓她同樣感受一樣的苦呢?
@user-dg4ym5ew1b
@user-dg4ym5ew1b Год назад
很可惜的是台灣有一個團體不懂還要廢死
@user-fc2lr1mm7x
@user-fc2lr1mm7x Год назад
魏刑警 忠於職責 戮力辦公 這會幫他積陰德
@user-pe5xm9jz7n
@user-pe5xm9jz7n Год назад
背景音樂太大聲了
@user-kk8ho1ov1x
@user-kk8ho1ov1x Год назад
背景配音声音太大了纯粹是噪音,吵死了,🌚🌚🌚🌚🌚
@user-eb8sp3cs4h
@user-eb8sp3cs4h Год назад
在台灣當兵的男人不都是有蓋指紋建檔嗎 怎麼還會拖到19年之久
@user-dr4ur7so7o
@user-dr4ur7so7o Год назад
嚇死人了,怎麼如此狠砍27刀?太可怕了。
@user-os1cp1fu1o
@user-os1cp1fu1o Год назад
非常可惡應判極刑
@user-om9zu8ku7f
@user-om9zu8ku7f Год назад
家庭教育出問題,造成社會更大問題~
@Woodstock13
@Woodstock13 Год назад
我有個疑問 除非兇手免兵役,不然當兵都會指紋建檔,指紋每年固定給他比對一下,不用五年也找得到吧;而且電腦已經這麼進步了,弄個程式讓未破案的指紋每一段時間就自動比對,有很難嗎?!
@user-td8si4ug4d
@user-td8si4ug4d Год назад
我以前當兵也沒做指紋建檔這部份 只有簡單的身體檢查而已
@Woodstock13
@Woodstock13 Год назад
@user-td8si4ug4d 我1887T有指紋建檔,現在當兵都不用指紋建檔囉?
@user-dg1uj9ix3f
@user-dg1uj9ix3f Год назад
@@Woodstock13 不用
@user-fc2lr1mm7x
@user-fc2lr1mm7x Год назад
有個資 大法官有釋憲過 後來服役不能強制建檔指紋
@user-ok1vl1mc1b
@user-ok1vl1mc1b Год назад
​@@user-dg1uj9ix3f 所以.....就是民進黨搞的呀 !!! 所以.....就是民進黨搞的呀 !!! 不然,當兵的時候早就破案了。 不然,當兵的時候早就破案了。
@user-yh7ur4wl7r
@user-yh7ur4wl7r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
@user-kc5yk4pu9r
@user-kc5yk4pu9r Год назад
判11年太輕了
@user-zj4zd6kd4x
@user-zj4zd6kd4x Год назад
由此案可證,這乩童是真乩...
@user-dv1th9hl8k
@user-dv1th9hl8k Год назад
應該說,這個是真鬼,是死去的那位女子
@user-ws9bq4yj6y
@user-ws9bq4yj6y Год назад
背景聲音太大
@user-ho9uj6sb7p
@user-ho9uj6sb7p Год назад
重點放在追朔期 犯案過程犯案動機及案後態度決定邢期不是嗎?
@gloriachi4447
@gloriachi4447 Год назад
背景音樂太吵了 可以消除嗎?
@user-jk3oh5py7k
@user-jk3oh5py7k Год назад
過了19年才因一枚血指紋讓他伏網,為當年犯下的錯誤付出代價,但因他犯案時未成年,依法須減刑,加上已賠償死者家屬200萬元,獲得原諒,最後被法院判處11年有期徒刑定讞。 好歹要判無期徒刑關個30年才能假釋
@user-fm4kx3tw9q
@user-fm4kx3tw9q Год назад
判太輕了
@user-ex9fc7dp2i
@user-ex9fc7dp2i Год назад
兇手是一名小孩子! 那乩童受老闆娘魂魄所託,也告知了警察!他已經完成了請託。當年鄰居們都知道有這件事! 至於當年抓不到人,只能說那時候未到~
@user-tx6gh8zg8d
@user-tx6gh8zg8d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店面,不要一個人女人顧店面,非常危險
@user-re9ip9zx3l
@user-re9ip9zx3l Год назад
冥冥之中 自有安排 世間之是需要人也需要神 作姦犯科 終有報
@cmo193chen
@cmo193chen Год назад
當初是少年犯,判不了幾年,再表演一下遇上恐龍法官,沒幾年就出來
@user-jw2cv7sl3q
@user-jw2cv7sl3q Год назад
奇怪 這早就可以查 怎會 無能 薪水小偷
@nchang420
@nchang420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警察也有疏失 為什麼以為小孩不可能殺人? 所有的線索都應該去調查才對
@user-ei1wi2xy2z
@user-ei1wi2xy2z Год назад
🍿 座壁上觀;戲看人生 🎭 💃 生無可戀;死不值惜 🥀 🍂 狂心頓歇;歇即菩提 🌳
@user-kt4nk1su8b
@user-kt4nk1su8b Год назад
誰偷走餅想裡的東西 誰偷吃危境匹 誰去倉庫搶貨 誰欠揍 誰欠債 誰欠人
@user-fc2lr1mm7x
@user-fc2lr1mm7x Год назад
現在才35歲 也該關個40年
@user-nm6gx9xi2z
@user-nm6gx9xi2z Год назад
好在終於抓到真兇。
@Chien-ni
@Chien-ni Год назад
好像出來了
@user-cw7jc1fq4t
@user-cw7jc1fq4t Год назад
憲法是在保障人民還是在保護壞人的追訴期局然是二十年憲法要重修無期限讓壞人有所警惕。
@Nangong-zo5of4id6r
@Nangong-zo5of4id6r Год назад
看来烟酒不沾的人更可怕😢很阴。
@user-rx6ih6es3p
@user-rx6ih6es3p Год назад
判多久
@user-gq5ym9kd9y
@user-gq5ym9kd9y Год назад
2/3假釋 也快出獄了
@alien6455
@alien6455 Год назад
死刑犯應該接受變態式的刑罰 刑罰方式百百種,只有更變態的,沒有最變態 應該要讓死刑犯感到痛不欲生到死,才能喝止其他犯人再犯行 不然現在都可教化、再上訴,隔很久才判死刑,而且一槍斃掉都沒有威脅性
@doca_255
@doca_25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沒錯!應該要來個酷刑!看誰還敢亂來!亂世用重典,必有其道理。
@emmalin4199
@emmalin4199 Год назад
新莊某市場賣菜的,現在還在賣。
@wcd0326
@wcd0326 Год назад
殺人追訴期才20年嗎🤔️
@user-rs7hr7jp3t
@user-rs7hr7jp3t Год назад
當時法律是這樣吧,現在好像不是了
@user-xv8ss2fn2i
@user-xv8ss2fn2i Год назад
這是要教訓兇手啦! 讓他感受到別人所受到的痛苦 最大的不同是一個死一個生 天差地別的感受
@soptify9817
@soptify9817 Год назад
我有疑問,請問桃園市長劉邦友命案不曉得可否抓得到兇手,雖然說沒有追訴期限,但至少會有警員想查緝吧?
@user-by5lr4tr9s
@user-by5lr4tr9s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不是小小警員能處理的了的...
@user-gk5fn7gz7m
@user-gk5fn7gz7m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做壞事,歹路不可行
@guanzizai7397
@guanzizai7397 Год назад
刀数很多,体力相当,罪犯低龄化!
@nchang420
@nchang420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判刑是什麼?
@user-gm6jo8ig9t
@user-gm6jo8ig9t Год назад
原來是這個饒姓男子哇靠14歲居然會殺電腦闆娘、34歲就事業有成還娶妻生子了難道都不會怕怕嗎,是啊小小年紀怎麼敢去拿刀殺人?(真是不可思議啊)
@user-kk6zc7og2m
@user-kk6zc7og2m Год назад
桃得了法律 ,逃不了因果業報,且子孫會受到因果牽連的。(高仁和及警官說的真對)。
@user-iy1vr6lg4m
@user-iy1vr6lg4m Год назад
只判11年有期徒刑,賠受害家屬200萬
@user-rs7hr7jp3t
@user-rs7hr7jp3t Год назад
因為他犯罪時未成年吧!
@user-pe8fc9ou8b
@user-pe8fc9ou8b Год назад
有交代到塑膠袋嗎
@mingshiuanjung6358
@mingshiuanjung6358 Год назад
未成年殺人關一關就出來了 不會判死跟無期
@pyliu8668
@pyliu8668 Год назад
小孩子的定義是什麼?!年齡輕但有成人的身體,還是真的是還沒發育完成的小孩?!
@user-hg3rb1ny3g
@user-hg3rb1ny3g Год назад
送去火星好了,就沒有死不死刑的態度了。⚠️
@user-ee2fe7yb7i
@user-ee2fe7yb7i Год назад
倒梅沒有對與錯阿?
@user-lw2io9dh5i
@user-lw2io9dh5i Год назад
現在 人 為了 享受 有的 老 狐狸 家族 都用 ( 養 )那些 用(暗) 不擇 手段 傷害 人
@user-lw2io9dh5i
@user-lw2io9dh5i Год назад
這一輩子 偷人家東西 還傷害人 會報應很苦 還會斷手斷腳 後面還是傷害他們自己? 世世代代也都不好 這叫做害人害己? 做人不要做壞事有的是現世報 有的後世報應 等等 阿彌陀佛
@user-cc6hx1ei4r
@user-cc6hx1ei4r Год назад
這家電腦店在世新旁
@user-bg3rl4lf3q
@user-bg3rl4lf3q Год назад
他不用當兵嗎
@aart6776
@aart6776 Год назад
乩童說小孩子,就不會懷疑嗎?難怪指紋比對不到
@user-rs7hr7jp3t
@user-rs7hr7jp3t Год назад
警察懶啊!
@user-ce4li9kb6h
@user-ce4li9kb6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警察喔!無三,,,,,用啦!
@user-iy3ew5np6f
@user-iy3ew5np6f Год назад
犯案還説謊
@robotsam
@robotsam Год назад
做電腦生意,無裝cctv
@user-hg3rb1ny3g
@user-hg3rb1ny3g Год назад
該不會是女的吧。因為女孩子沒指紋建檔。⚠️🧟🌚
@user-yg6qp5ue9c
@user-yg6qp5ue9c Год назад
通常都是未成年~有一件案子也是女老師被殺抓不到~後來嫌犯成年後犯案才被抓到
@user-tx6gh8zg8d
@user-tx6gh8zg8d Год назад
台灣所有店面,必須有攝影機,必須有滅火器,棒球棍,店面恐怖來來往往客人,陌生人,恐怖啊!
@user-yl3df1qi8w
@user-yl3df1qi8w Год назад
殺人犯19年來過得安心嗎
@user-um7uz5zn3o
@user-um7uz5zn3o Год назад
現場沒有監視器嗎?
@user-zj4zd6kd4x
@user-zj4zd6kd4x Год назад
那年代不普及...銀行這種大公司才會有...一般小店家很少人裝設...
@user-by5lr4tr9s
@user-by5lr4tr9s Год назад
你們倆的名字 應該是差不多年代的啊
@gloriachi4447
@gloriachi4447 Год назад
總算有個熱心的魏德盛所長
@user-rs7hr7jp3t
@user-rs7hr7jp3t Год назад
又不是他破案的,心中記得沒做事,熱心?!
@shewfeishao5178
@shewfeishao5178 Год назад
可見当年高刑警等人也不專業, 指纹比对不成就了事. 凶手未成年和未当兵, 没有犯罪档案呢? 双手一攤, 一副委屈, 无可奈何相! 服了你们
@Nangong-zo5of4id6r
@Nangong-zo5of4id6r Год назад
如果你知道大陆的司法体系那么腐败,草菅人命,就知道台湾刑侦队已经很负责了。
@user-ok1vl1mc1b
@user-ok1vl1mc1b Год назад
當年的警察 比現在的警察厲害多了 不知道你在造什麼謠 !!! 真的不專業的,是現在的警察....沒有微物證據,沒有監視器,就查不到。
@LiLi-ts4pp
@LiLi-ts4p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 ,殺人不用關幾年,詐騙販毒也沒事,官員還會護駕在國外詐騙犯,警察只會吃案
@user-ce4li9kb6h
@user-ce4li9kb6h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包阿!他x的,包了還不是要爆,,,警察,,,哼,,,
@ivanchen3272
@ivanchen3272 Год назад
可見當時事情過了就淡了 並沒有每年比對指紋 如果16犯案 幾年後去當兵就可抓到
@user-rs7hr7jp3t
@user-rs7hr7jp3t Год назад
吸毒時有指紋也就要抓了
@pyliu8668
@pyliu8668 Год назад
既然是店面,居然沒有路人或鄰居發現異狀,也是很奇怪?!
@user-by5lr4tr9s
@user-by5lr4tr9s Год назад
你真的有看完節目
@user-pt3qf7rf7e
@user-pt3qf7rf7e Год назад
這隻高仁和 轉職小說家囉喔? 😆
@user-um7uz5zn3o
@user-um7uz5zn3o Год назад
不曉得被害者有沒有被侵犯
@user-up4dt5cp3c
@user-up4dt5cp3c Год назад
長的很漂亮應該有,國中生正強時
@mrt5525
@mrt5525 Год назад
犯案時間設限 再一個人緊張的情況下 害怕被抓 逃都來不及了 邏輯上不太可能在開著店門時有你們的猜想
@user-up4dt5cp3c
@user-up4dt5cp3c Год назад
@@mrt5525 她如果穿窄裙國中生(正強時)更受不了,草草可能早泄後逃吧!
@kuoshuching
@kuoshuching Год назад
怎麼可能啊!大門口在人行道上,是個店面,不是什麼很隱蔽的處所,殺害完就趕快溜了!還能做什麼……
@choujack7608
@choujack7608 Год назад
應該沒有,時間緊迫,還要一邊殺人,一邊勃起不符合現實
@user-fc2lr1mm7x
@user-fc2lr1mm7x Год назад
或許當年年紀小 家貧沒錢買電玩 萌生盜意搶奪殺人 但事業有成後 還不知自己投案為當年自己犯下大錯 彌補悔過 想等法律追溯期一過,換來不被身陷囹圄自由 那被害人家屬 19年來公道 如何沉冤得雪??🤬🤬🤬🤬
@user-cf9yj3oc6v
@user-cf9yj3oc6v Год назад
腦波集團加快冥冥之中
@user-gi2pk3hx5i
@user-gi2pk3hx5i Год назад
後面彩虹屁一堆,早就說是小孩,爛死
@user-qu5en7kk8f
@user-qu5en7kk8f Год назад
為什麼當年警察不相信乩童所說的犯案的是小孩子?!就算不信,至少也去求證一下啊!完全不信也不去找,難怪延宕了19年。要怪警察很不用心辦案!都發生命案了還相信不可能是小孩子做的!兇嫌都16歲了,也都知道要怎麼煙滅證據了,警察做事我真的是搖頭啊!當年要是多積極尋找的話,說不定在1個月之內就能破案了!也不用等了19年的時間⋯黑髮都變白髮了👨‍🦳
@chuenyu6760
@chuenyu6760 Год назад
科學辦案啊小姐….
@hdudgdjsgsvhx8748
@hdudgdjsgsvhx8748 Год назад
@@chuenyu6760 啊事實就跟乩童說的一樣😅
@chuenyu6760
@chuenyu6760 Год назад
@@hdudgdjsgsvhx8748 你這從結果推回去的是邏輯炸裂了嗎
@hdudgdjsgsvhx8748
@hdudgdjsgsvhx8748 Год назад
@@chuenyu6760 啊是不是最後結果就跟乩童說的一樣 無論過程怎麼樣 結果就是一樣😅
@user-mt5ol4nr8p
@user-mt5ol4nr8p Год назад
@@chuenyu6760 😂
@user-ou8eg8uo3n
@user-ou8eg8uo3n Год назад
台湾凶杀案还有追诉期?这不是扯淡吗,不替死者伸张正义,还替罪犯弄个免罪时间期?
@LiLi-ts4pp
@LiLi-ts4p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在台灣會當警察的腦子都有點問題⋯⋯聽很多刑警講話都發現腦子都有點怪怪的
@user-zw5fu6io2k
@user-zw5fu6io2k Год назад
就差一年?!被凹的感覺
@sophiawen1080
@sophiawen1080 Год назад
主持人的眼睛老是看着摄影机外,看稿像是在读书的样子,一点都不自然从容。是因为讲的是凶杀案件而害怕吗?
@user-zb9mu2jo4e
@user-zb9mu2jo4e Год назад
國民黨德政
@user-wp3sr2jy7v
@user-wp3sr2jy7v Год назад
笑死,你不知道以前都判很重嗎?哪像現在殺人沒幾年的
@user-wj5lx5hf7o
@user-wj5lx5hf7o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目前已經改變殺死人的追訴期,目前已經和美國一樣,殺人致死沒有追訴期,永遠立案追凶直到破案,👍。
@crazy-stupid-girl
@crazy-stupid-girl Год назад
我還是相信因果
@user-ob7bp3by7g
@user-ob7bp3by7g Год назад
因果來的太慢
@crazy-stupid-girl
@crazy-stupid-girl Год назад
@@user-ob7bp3by7g 這句話聽8掛討厭我的人也對我說過
@bochengwu1986
@bochengwu1986 Год назад
我相信科技
@user-zj4zd6kd4x
@user-zj4zd6kd4x Год назад
看來這乩童是真材實料的...
@user-fl1ye5dg2z
@user-fl1ye5dg2z Год назад
我半信半疑 因為他殺了人還可以爽19年 營業額月收百萬 有老婆小孩有車有房 ..
@lindachen456
@lindachen456 Год назад
背景音樂太大聲了
@user-dr4ur7so7o
@user-dr4ur7so7o Год назад
有如此大的深仇大恨嗎?
Далее
Gale Now VS Then Edit🥵 #brawlstars #sh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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