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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繼承人不願配合辦理繼承,該怎麼辦?談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代書、地政士、王彥琳 

老代書的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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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окт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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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99   
@4444fighter
@4444fighter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老師邏輯清晰、明確的說明。受益良多! 感恩!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也請多分享我的影片
@波比-k8g
@波比-k8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師請問一下:繼承人只有繼父與親身女兒總共2位.母親過世沒1個月繼父也跟著過世 完全沒繼承繼父大陸人無任何家屬~暫時被寄在國軍退除役官兵內~親女兒要去繼承公同共友一直被地政事務所說 無法登記繼承~原因 無法與死人公同共有?
@anho-law
@anho-la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公同共有繼承必須在辦理時繼承人都尚生存,如其中一位繼承人死亡,那麼是屬再轉繼承的情形,須登記為繼承人以及再轉繼承人全體公同共有。至於您的情形因繼父為繼承人但又死亡沒有其他家屬,所以他的權利屬無人繼承,須由遺產管理人接管。您的案例甚少,如有需要需請您來洽談,謝謝
@龍哥-c5f
@龍哥-c5f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老師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
@Ryan-oy6mm
@Ryan-oy6mm Год назад
代書好:請問109年先生買了房子,111年先生離世,太太繼承,太太要賣掉房子,只能按土地地價+房屋現值做為成本嗎? 假設貸款還有1000萬,賣1800萬,土地跟房屋加起來250萬。 這樣來說賣1800萬-250萬=1550萬 1550萬x45%=697萬稅給政府麼? 等於拿到錢只剩下100萬而已。。 有什麼更好的方式嗎?請代書解答,謝謝🙏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請您到本頻道內觀看另一影片「個人出售因繼承取得的房地,房地合一所得稅怎麼算?可扣除房貸嗎?」,已有詳細的說明了
@Ryan-oy6mm
@Ryan-oy6mm Год назад
@@anho-law 看完了,如果這樣的狀況,109年取得1300萬,剩餘貸款1000萬,,土地房屋現值加總250萬,111年繼承出售1800萬,則1800-250-1100=550萬,550萬x45%=需繳247萬房地合一稅。 若在確定自己有可能離開之前做夫妻贈與,那夫妻贈與也是只能按公告現值計算取得成本對麼?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計算式好像不太對,可扣除的貸款不對,請再仔細看一下。配偶贈與再出售的適用,財政部有放寬的解釋,下部影片會解說
@Ryan-oy6mm
@Ryan-oy6mm Год назад
@@anho-law 好哦謝謝代書
@eddie75ism
@eddie75ism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以要公開標售前會告知繼承所有人嗎?
@anho-law
@anho-law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劉川楓-f5k
@劉川楓-f5k Год назад
從YT推播看到您這集的影片,因此產生一個問題想請教~ 如果我個人標購得標一個未繼承標售的共有分割建物,如果繳納尾款取得所有權之後想再出售, 是否同樣適用房地合一2.0的稅法的課徵規定?45%.35%.20%-- 敬請指教,感謝.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會的
@werx24
@werx2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代書您好!請問土地一定要經過地政事務所列管15年才能進國產署拍賣嗎?因為我的土地共有人早在30年前就去世,其後代一直未辦繼承,今年地政事務所才把其持分列管。我認為早在30年前其持分就該列管,但不曉得什麼問題,一直拖到今年才被列管,因此我的疑問是,我一定要等到15年後才能去國產署申請拍賣其持分嗎?
@anho-law
@anho-law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依法律規定要列管15年才行
@BzokMome
@BzokMome Год назад
請問老師繼承人之一在國外多年台灣早已除籍,已失聯還是有繼承權嗎?
@anho-law
@anho-law Год назад
仍有繼承權
@鹿尼尼尼
@鹿尼尼尼 3 года назад
長知識了,感謝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
@春嬌-j5t
@春嬌-j5t 2 года назад
感恩 🙏🏻🙏🏻
@郭邦鳴
@郭邦鳴 2 года назад
代書你好 請問我有一個祖先留下來的房子 。已經破舊了 。土地是別人的 。現在土地已經賣給建商 要求我們把房子拆掉 。但這房子的繼承人留20幾人 。現在 。代書求我們先繼承這個房子再把房子過繼給建設公司的人 他叫我們準備印鑑證明,身分證影印本 。 還有在契稅單蓋章。他說20幾人。只要過半就可以辦理繼承 請問一下這樣是正確的嗎 ?我若沒有辦理 。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 ?辦理是不是會有遺產稅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對方是要先辦理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共有後,再以土地法34條-1的規定以多數決的方式,將建物出售給建商,你若沒有配合,如果對方符合法定要件,那麼你建物的權利就會被處分掉了。又因年代久遠且房子價值低,應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你可以自行參閱土地法第34條之1 的條文
@郭邦鳴
@郭邦鳴 2 года назад
代書你好 對方已經到法院申請訴訟 已經 勝訴, 這是法定要件嗎 。 但是律師沒有把房處理掉 而要求我們要配合他 。不然的話 ,處理房子的費用 ,律師費 和一些其他費用 。都要由我們來負責。 我們應該配合嗎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判決的內容?
@賴賴-w7f
@賴賴-w7f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你的代書所在哪裡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11樓之2 本所網站:www.anho.com.tw
@連鳳霞
@連鳳霞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分享。我了解了。
@黃軍瑋-z9w
@黃軍瑋-z9w 2 года назад
可以問一下房子我繼承爸爸的我一輩子不配合姑姑辦繼承他們三個姑姑可以把房子賣掉嘛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1.可以土地法34-1多數決處分。2.請再自行觀看本頻道的判決分割遺產的影片說明。
@6611iaba
@6611iaba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如果留下的遺產是現金(銀行存款), 也已申報並繳納遺產稅. 但繼承人之間因有嫌隙而未能一同前往銀行蓋章領取. 請問都不領的話有沒有期限?會不會充公?...是否只剩民事請求分割一途?...謝謝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會充公的只有不動產,那是土地法的特別規定。存款也是只有訴請法院分割遺產,再依判決結果各自去領取
@八神-g6b
@八神-g6b 4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
@宋權燁3
@宋權燁3 3 года назад
當股票不見 還要公告 需等6個月 如無誤後 才能繼續走完遺產分配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們講的是不動產~遺產中如有股份且為有核發實體股票,但股票遺失,因轉讓必須經背書,所以要先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期滿無人異議,再聲請除權判決後,才可以補發股票~但相同的是,在分配以前,股份仍屬繼承人全體公同共有
@宋權燁3
@宋權燁3 3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謝謝
@蔡志承-g6y
@蔡志承-g6y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其他繼承人不配合,繼承人之一去辦公同共有繼承,是否還要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用
@蔡志承-g6y
@蔡志承-g6y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
@gikilee
@gikilee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您有關現金和定存也是談不攏 要如何處理呢 謝謝~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上法院訴請分割遺產
@gikilee
@gikilee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
@Eileenchiu
@Eileenchiu 2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好,婆婆於之前往生,留下1棟房產,目前是由公公以及四位子女繼承,想請問的是如果其中一位繼承人拿到了其他人的印鑑、印鑑證明以及所有的資料去辦理的話,有無可能將其他人的那一份歸到自己名下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那是有可能的,您必須清楚蓋用文件的內容才行
@Eileenchiu
@Eileenchiu 2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不好意思再請問,10月底會同國稅局人員開完保險箱,就跑完稅登記的這個流程,但日前我們發現不對勁,在11月22號的時候前往申請印鑑變更,請問這樣來得及嗎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Eileenchiu 可能來不及,因拿之前的文件就可以辦理,您應該去詢問對方,要辦理的內容才是,或是要求將文件取回。在不知要以何種方式辦理的情形下,就將文件印章交付出去,是比較少見及不妥的
@Eileenchiu
@Eileenchiu 2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的確是自己太傻太相信兄弟姐妹,現在對方完全不理會,難道都無法改變嗎
@wu5683
@wu5683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有很多錢的人有很多財產的人 趕快做 功德 福報自己給 不要 讓你的子子孫孫 把你的福報變成業障 有錢人知道嗎 我不是有錢人 如果有留下兩塊錢 我也會讓我的子子孫孫 帶著福報過日子 我不會送給他們 業障 因為我沒有錢 我只給子子孫孫 福報而已 開心喔
@圓圓-g2p
@圓圓-g2p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共同持分可買嗎?朋友擁有10分1持分士地82坪?要賣我50坪(有地上房屋)?房屋未登記?請問可買嗎?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共有的不動產,雖可以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但通常流通性不足不容易處理,因為買家多需要承購完整的全部產權,才會利於開發。如你買入之後也成為共有人,除非與其他共有人間對於如何開發處理已有默契,否則可能面臨日後無法處理的可能性。
@maria-eu8fm
@maria-eu8fm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好意思 再請教一個問題 母親與其兄弟姊妹公同共有土地 如果母親往生 我們辦理拋棄繼承 等母親的兄弟姊妹都往生後 我們仍然和其他的表兄妹同樣有土地的繼承權嗎?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繼承權經抛棄,權利就歸屬後次序繼承人所有了,請自行參閱民法1138條
@maria-eu8fm
@maria-eu8fm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
@唐經林-p3z
@唐經林-p3z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有人不願配合辦理,就一直拖下去,給政府罰錢嗎?有的是隔代繼承,又是前夫的子女,該如何辦理??
@唐經林-p3z
@唐經林-p3z 3 года назад
無法切割開嗎?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都已在影片內說明了,請您自己去看。如有需要委託本所,請再與我們連繫,謝謝
@廖千瑩-x9k
@廖千瑩-x9k 2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好,請問如果是兄弟姐妹的遺產管理人不願配合不動產繼承登記,有辦法單獨辦理繼承登記嗎?謝謝!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您的問題不夠清楚,所謂遺產管理人是指在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的情形下需要選任,既然沒有繼承人則遺產歸屬國庫;如僅是詢問繼承人之一不願配合,那麼請您將影片仔細看完,已說明的很完整了
@董秀齊
@董秀齊 2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好,我想請問你一個問題, 因為房子繼承的問題, 我二伯一直不蓋章,但是大伯跟大姑女兒說他們的份要给我老公, 這樣要怎麼處理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1.請先判斷誰是繼承人,如你先生不是繼承人,就沒有法律上的地位去繼承遺產,必須由繼承人繼承以後再移轉給你先生。2.二伯不願蓋章,表示繼承人全體無法達成協議,答案已在影片中,請全部看完。
@juliennehuang1503
@juliennehuang1503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如果上一代繼承了土地但土地上的老舊建物沒有辦理繼承,且有人不願意辦理繼承,近日土地部分持分人已要賣出土地,但因建物有人不願意繼承,代書是說建物會變成公同共有則建物無法移轉,這樣還有辦法解決嗎?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1.先完成建物公同共有繼承。2.完成後可依土地法34-1多數決處分。3.亦可主張判決分割遺產
@juliennehuang1503
@juliennehuang1503 2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謝謝您的回覆 因為土地已被其中一位作設定所以他的部分沒有要出售 其他人是出售持分 土地部分沒有要動用34-1條款,老舊建物部分是賣土地持分時代書才發現有此屋沒辦繼承,合約中也沒有提到這個建物的售價,這樣還能動用34-1嗎?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土地與建物是不同的標的,建物如是公同共有,是沒有辦法移轉共有人自己的潛在應有部分,但如符合多數決的要件,就有機會依土地法34-1多數決來處分。又如有問題,歡迎與本所約定時間前來諮詢,謝謝
@maria-eu8fm
@maria-eu8fm 3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好 請問辦理拋棄繼承,公同共有土地與個人土地有不同規定嗎?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都是一樣的
@tz001pkc
@tz001pkc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遺產中不動產協議分割是否需要律師或公證人協助達成?還是只要繼承人們可以達成協議即可分割?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繼承人全體達成協議即可分割,但因後續還有執行的問題,最好要有代書的協助
@gikilee
@gikilee 4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分享!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支持
@gikilee
@gikilee 3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我會去辦的 謝謝 地政也告知我可以代表去辦
@soniahsu3930
@soniahsu3930 3 года назад
相同的問題,如果不是發生在土地,而是地上物(建築物) 上,已超過十五年,請問相關的法令是如何處理,謝謝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一樣,請自行參閱土地法第73條之1
@6310jason
@6310jason 4 года назад
不願意配合的人,繼承權利會被其他人吃掉 ? 如果bcd吃掉a ,也不叫做為了所有繼承人的利益吧 ? ( 因為a的權利已經被吃掉了 )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是否請您再完整看清楚~不願配合的人的權利不會被吃掉。A是被繼承人(過世的人),繼承人是BCDE,C不配合,其他繼承人為了全體繼承人的利益,是登記為BCDE四人公同共有
@6310jason
@6310jason 4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了解,我看錯了,抱歉。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的回覆😊
@火旺何
@火旺何 3 года назад
祖先留下一筆土地但因隔了好幾代有些人跟本不往來所以繼承人系統表如何寫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無解,必須搜索繼承人,即必須去調閱戶籍資料,確認繼承人才行
@dghaa5588
@dghaa5588 2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我們家一樣情況袓先留下袓產 請問可訴請法院分割? 謝謝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可以
@才love
@才love 2 года назад
不要有任何的音樂
@林彬文-k6n
@林彬文-k6n 4 года назад
我想問一下,拋棄繼承 還需要配合繼承人的款項嗎?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抛棄繼承之人,即對於被繼承人所留下來的遺產及債務,已沒有權利及償遇的義務。我不知您所謂「繼承人的款項」,指的是何種情形?
@林彬文-k6n
@林彬文-k6n 4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已經拋棄了,但是還要繼承人 印鑑證明,身分證 戶籍 印章 這些需要嗎?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有向法院聲請抛棄繼承,且法院也已裁定下來了,辦理相關繼承事宜不用檢附抛棄之人的印鑑證明及蓋章
@林彬文-k6n
@林彬文-k6n 4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了解,謝謝你 那如果對方不服還是想要,這通常要怎麼回應? 他狂打電話...已經拋棄了.
@anho-law
@anho-law 4 года назад
林彬文 拿法院准予備查的裁定書給對方看
@chi131677
@chi131677 3 года назад
想請問如果10幾年前,沒有辦理繼承,而現在想透過協議金錢補償或是拋棄繼承的方式,由繼承人中之一人直接登記繼承土地100%所有權,具體流程要如何做呢?還請指導,謝謝你。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必須與其他全部的繼承人達成協議,因為不論是以金錢補償或是協議由某一人單獨繼承,都是要全體繼承人同意的,而金錢補償又會牽涉到金額的高低~如能就分配的方法達成協議,接下來就是要由全體繼承人簽定遺產分割協議書,並出具相關文件辦理手續。
@jel6348
@jel6348 2 года назад
@@anho-law 讚
@才love
@才love 2 года назад
講話時,勿加任何音樂,都不好。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謝謝您的意見
@calventw
@calventw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未繼承土地經地所列管,但還未滿15年,是否可向地所提前申請轉移國有財產署拍賣呢?謝謝。
@anho-law
@anho-law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行
@gygtguy
@gygtguy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如果國產署沒有標售出去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另外如果有部分繼承人在外國,無法取得印鑑證明,請問是否有其他證明方式?
@anho-law
@anho-law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參閱土地法第73條-1的條文。繼承人在國外,必須出具外館認證的授權書,委託在台代理人來辦理
Дале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