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者通常會被處以60歐元的罰款,交罰款了事。但理論上,逃票者也可能因為涉嫌違法而受到舉報(違法指控)。即便是第一次逃票。以德國的民間說法:事不過三,第三次逃票才會被舉報。其實沒有這樣的規定。不過,逃票慣犯被舉報的可能性確實更大。此外,舉報會被檢察官記錄在冊,在法庭上都可以看到,多次遭到指控的慣犯會面對更嚴厲的處罰。而一旦被法庭確認有違法行為,確實可能影響未來就業以及(如果案犯是外國人)入籍。 逃票屬於「利益欺詐」的違法行為(Erschleichen von Leistungen)。根據德國刑法,理論上可以被處以最高至一年的有期徒刑。不過在實踐中,一般只有在不交罰款或者還伴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情況下才會被判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