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墮胎權出之保護女性生命安全,及自主權益,尤其被丈夫長期性強暴.不准避孕成為長期性虐待者成生育工具。或強暴,強姦,輪暴受害者應給予墮胎權保護.尢其胎兒有可能導致母親死亡危險必須拿掉時更應享有墮胎權,是彈性化,合理化的墮胎權.而非兩極對立化yes or no兩個極端選擇.尢其不應濫用"墮胎權"有些女孩玩太多性遊戲若不小心懷孕就拿墮胎當兒戲 anytime均可墮胎那未免就太不尊重自己的身體及不尊重得來不易保護女性的墮胎權。要尊重及合理化。台灣選舉沒有墮胎權的爭議?美國卻是爭議如此嚴重?或許不如人性化,合理它成為公衞醫療問題。女生真的須要保護。不是兩極極端化用"醫療角度"來達成最大共識及公約數。而不是政治議題。可見一般台灣人將墮胎權視為彈性化及人性化,包容性化遠超過政治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