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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一星負評,咖啡店老闆肉搜客人狂發動態,準備吃官司?【時事評判】 

瑩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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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幾天又發生了一件轟動網絡,咖啡廳老闆肉搜消費者的事件 。咖啡廳老闆會不會有侵害肖像權跟個資的問題呢?而現代人動不動就留一星負評,但有些人根本就沒有在店內消費,這樣對店家好像也不是很公平?快來聽律師講解裡面的法律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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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май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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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70   
@fishncha7855
@fishncha7855 Год назад
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可以記住「在網路上說話要負責任」這個道理,那麼現代社會就可以少很多紛擾
@user-eg2ys3re2o
@user-eg2ys3re2o Год назад
拜託被店家公審的通通都送存證信函,一定很精彩
@user-lx8ny1db7r
@user-lx8ny1db7r Год назад
挖賽這樣老闆北中南要跑透透了
@xli9195
@xli9195 Год назад
老闆可能下半輩子都要跑法院了。已編輯,沒注意到樓主說的是存證信函,我以為他說要告😅
@Kis.my.ass0678
@Kis.my.ass0678 Год назад
存證信函是要跑什麼.....?🙄
@luxsey01
@luxsey01 Год назад
為什麼不是直接告?😅
@raywang6090
@raywang6090 Год назад
@@xli9195 存證信函顧名思義就是信函,不具任何法律效益,不需要跑法院。
@justice20239
@justice20239 Год назад
這又是一個「靠運氣開店,靠實力關店」的例子。😂
@GaoGao0617
@GaoGao0617 Год назад
背後實力不一般 難怪不容他人負評齁
@devilE224
@devilE224 Год назад
店家道歉文也很好笑,道歉完全表面功夫,只是被炎上了所以才道歉的😂
@user-ki1is1ts7f
@user-ki1is1ts7f Год назад
都是~咖啡~
@verbty2987
@verbty2987 Год назад
@@user-ki1is1ts7f ?
@user-sz7zh6yo2k
@user-sz7zh6yo2k Год назад
@@user-ki1is1ts7f ? 他是男的
@low0622
@low0622 Год назад
@@user-ki1is1ts7f 或許你沒更新 幫你更新一下 咖啡店老闆是男的 後來被網友反肉搜 他發現自己被肉搜後 就把自己臉書的名字改成女客人的名字
@user-ki1is1ts7f
@user-ki1is1ts7f Год назад
@@low0622 知道啦 開咖啡的罵咖啡 雙方都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都是咖啡的有什麼問題嗎?
@antonihsu
@antonihsu Год назад
這種毫無法律意識的店家,像個無知耍賴的屁孩一樣,真的是文明社會之恥。
@kj5oj3429kljfdg
@kj5oj3429kljfdg Год назад
希望當事者能堅持提告該老闆,不要因為對方"嘴巴講講"道歉就撤告!!!
@ZoZo-ib6sd
@ZoZo-ib6sd Год назад
建議被侵害權益的受害者不要讓自己權利沉默 咖啡廳老闆也很厲害,隔天說停止營業就直接停止營業,不知道原本有沒有請員工,那些員工的工作權益又如何?
@user-xx6bs7fv9t
@user-xx6bs7fv9t Год назад
讓我想起一部漫畫,那個女的一直抹黑毀謗一個網美,那個網美告了她,然後毀謗的這女的就寫信道歉,網美決定原諒他一次就撤告了,結果這個女的沒有學到教訓又繼續辱罵毀謗她,網美再次告了她
@umi9668
@umi9668 Год назад
​@@user-xx6bs7fv9t 是有多討厭那個網美一直針對😂
@yuwanvr
@yuwanvr Год назад
我記得新聞有寫已經請律師了
@minifox1985
@minifox1985 Год назад
哇喔……本來以為只有一個,結果是得罪一群,這老闆是真的不想做生意了吧?
@ZoZo-ib6sd
@ZoZo-ib6sd Год назад
建議被侵害權益的受害者不要讓自己權利沉默 咖啡廳老闆也很厲害,隔天說停止營業就直接停止營業,不知道原本有沒有請員工,那些員工的工作權益又如何?
@GaoGao0617
@GaoGao0617 Год назад
@@ZoZo-ib6sd 的確耶 員工此時的權利為何?
@t.ds.ot.m6713
@t.ds.ot.m6713 Год назад
這樣的EQ 肯定不會是唯一一次跟人起衝突
@gamelife0857
@gamelife0857 Год назад
妨害名譽, 提告吧 比我阿嬤還不會做生意 店裡沒什麼人, 還在堅持什麼低消?? 低消品項又準備不足, 還好意思PO網 養一個回頭消費客好, 還是損失多筆消費好??
@user-xv1lf4kj6z
@user-xv1lf4kj6z Год назад
沒錯,設低消沒有錯,但有時候真的不用這麼一板一眼
@diabolkw
@diabolkw Год назад
如果不是在大宇那邊認識你,我每次看到你頭像都以爲是墨鏡哥😂😂🤣🤣🤣
@gamelife0857
@gamelife0857 Год назад
@@diabolkw 😆i need you now 是墨鏡哥頻道的開場歌
@hungryalien
@hungryalien Год назад
損失大了 店都關了
@gkboy15
@gkboy15 Год назад
一堆設低消的店,是難吃到客人點不下去喔,遇到這種的都湊到低消,沒低消的反而都點超過
@leq5442
@leq5442 Год назад
這老闆的行為真的很誇張
@user-kz2rx2mn8j
@user-kz2rx2mn8j Год назад
女顧客的行為也頗奧的,沒消費還評一星,當面嗆再也不要踏進店內消費,有夠囂張
@yuxuanli8302
@yuxuanli8302 Год назад
高雄的Fun肆健身房也是會蒐集顧客的個資然後公開 之前出差高雄去那邊運動過一次,覺得天花板的投射燈太亮又直接照人眼睛,躺在下面臥推完之後覺得眼睛整個茫掉,事後在google map上面留了三顆星的公平評論,結果店家後來竟然惱羞到公佈個資(初次進店時要填寫,原以為是緊急用),後來看了其他評論才發現也有其他顧客的個資被公布過,後來因為這件事情所以改留一星負評 現在想想突然覺得沒告這間店的我真慈悲
@mita0903
@mita0903 Год назад
所以是從你留的mail資料去查到的嗎?
@yuxuanli8302
@yuxuanli8302 Год назад
@@mita0903 應該是,也可能有比對監視器之類的吧 當時留了電話、姓名、信箱、居住地之類的,想說應該是緊急用(假設運動中發生危險),結果店家卻拿顧客的這些資料出來公布,也是滿誇張的
@mita0903
@mita0903 Год назад
@@yuxuanli8302 因為google評論是綁mail帳號,但那間健身房也太誇張
@yuxuanli8302
@yuxuanli8302 Год назад
@@mita0903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是從google的外文名字去對照我填的中文
@jaremylee1071
@jaremylee1071 Год назад
支持被害人去提告店家。 動不動把人家個資照片拿出來擺給大家看,真的很要不得。
@yunoh7348
@yunoh7348 Год назад
要我說我還會臆測這60元商品存在的真實性,或者一開始就故意製造這種低消BUG,讓客人非要高價消費!正常有低消的店在菜單設計上都會有幾樣單品符合最低消費的
@distinguegirl
@distinguegirl Год назад
我覺我得是有消費BUG,單叫飲品不可能到200,只能加棉花糖60/提拉米蘇180才達標。要是店家說沒甜品那顧客只能加200以上的包類,問題是不少人到咖啡廳只是想喝杯東西
@user-cm8oc2yb2u
@user-cm8oc2yb2u Год назад
不到低消就付低消即可,不必要加點。如果不能接受,點餐前就走出去就好了。
@bon_come
@bon_come Год назад
我原本要入職工作,需要一些資料的影本,但是我忘了帶在身上,我就去JPG留下一顆星,過一陣子後老闆就幫我找到那些資料的電子檔,我就拿去列印了。
@downseaport
@downseaport Год назад
尋找失散多年親友,留個一星,老闆會幫你找出來。
@user-lk5dq9bx4k
@user-lk5dq9bx4k Год назад
🤣🤣🤣🤣🤣
@andyhuang1911
@andyhuang1911 Год назад
原來是戶政事務所, 還以為是咖啡廳呢。
@yun-pinglin6912
@yun-pinglin6912 Год назад
感覺客人留一星也沒錯啊 她底下想法寫得清清楚楚 這老闆EQ也太低了吧
@bullyingguo
@bullyingguo Год назад
可是那奧客根本沒消費...這跟洗版的網路酸民有什麼區別?
@sworo2000
@sworo2000 Год назад
@@bullyingguo 有到該店有經歷過都是有權給予該店評價...比較有爭議的是看熱鬧的鄉民沒有實際經驗用一星去洗
@user-de1yi7qt3s
@user-de1yi7qt3s Год назад
@@bullyingguo 你去看店家評論還有好幾個一星負評在上面,是在說店家沒有照自己公告時間營業也沒有任何任何通知店休的公告,原本要去消費的客人在那邊浪費時間傻傻的等,有白等40分鐘50分鐘更誇張還有一個半小時的,他們也都沒有消費甚至連店都沒有進去連店員的臉都沒看過,所以你認為他們沒消費就不能留評價嗎?你也要說他們是澳客酸民嗎?還不是只有一個是好幾個都遇到這種事喔
@zhangdwens3694
@zhangdwens3694 Год назад
@@user-de1yi7qt3s 沒消費就是奧客,很簡單很清楚。
@user-de1yi7qt3s
@user-de1yi7qt3s Год назад
@@zhangdwens3694 非黑即白這種思維在心理學上是一種認知扭曲。店家自己公告營業時間卻沒營業導致客人沒辦法消費甚至浪費掉幾十分鐘甚至一個多小時,你說他們只要沒消費到就是奧客?哈,連店家自己都知道是自己的錯沒敢在那幾個一星負評下面留言攻擊了,你還能硬回說那些人就是奧客😂,不管自己有沒有疏失,把所有錯都推給別人這種想法確實是很輕鬆簡單。
@user-om4iy8vd5w
@user-om4iy8vd5w Год назад
很棒又即時的一集,希望這種沒水準的老闆可以得到懲罰
@user-zj5gi3jg4v
@user-zj5gi3jg4v Год назад
你是店家,今天遇到客人給一星,請問怎麼做? 1.肉搜貼IG公審 2.調監視器跟員工確認當天狀況然後在評論詢問客人遇到什麼了 3.不作為 4.不知道 你今天是客人,在店裡遇到狀況了,眼前只是店員,你要怎麼反應問題? 評論是溝通的手段,是希望店家改善,店家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但是客人只是提出 至少這次事件的小姐我不認為是奧客,她沒有纏沒有盧,知道沒有品項可以達到低消就離開了,前面還被放置兩分鐘都沒說什麼了 先不說該不該要求開店就要大氣,危機管理總該有吧?
@user-bz7lr5ec8j
@user-bz7lr5ec8j Год назад
現在玻璃心店家意識抬頭,所以只要不合心意的全部都稱為奧客囉🤷‍♀️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如果一星內容屬實,聰明的老闆,請該評論者回店內,招待一杯咖啡,或許一星能被撤回,又能結識一位顧客。
@yunoh7348
@yunoh7348 Год назад
有事嗎?
@user-on2os3dv9w
@user-on2os3dv9w Год назад
我會說感謝這位客人讓我有進步的空間 這次的消費造成你的不滿我們再次獻上最大歉意 如果下次來讓我招待
@zhangdwens3694
@zhangdwens3694 Год назад
照現在奧客路上滿天飛的情況,不處理就是最好處理了。奧客不會因為你有做事就改變評論。認清自己不需要服務所有的客人就行。
@ricowu4855
@ricowu4855 Год назад
之前遇過被網路陌生人,隨意截圖公佈個資,損害到我的名譽,還被對方私訊恐嚇,進行提告,結果台中法院認為沒有侵害😂經過這一次經驗,真的覺得台灣司法很廢~支持司法改革
@Doohua
@Doohua Год назад
好🦐
@RayRay-df6bz
@RayRay-df6bz Год назад
我很好奇法官是基於什麼理由判定沒有侵害的?有判決書可以看嗎? 還有這個不能再上訴嗎?
@user-kx7fy6yl4k
@user-kx7fy6yl4k Год назад
推~ 想看看律師有什麼看法🤣
@wenjean676
@wenjean676 Год назад
您是告損害名譽?還是侵害肖像權?還是恐嚇?會不會是告錯了(選錯被侵害的權利),不是名譽權而應該是隱私權?
@ElsaLinn
@ElsaLinn Год назад
要有更多細節才能知道為何這樣
@rrR-kw7dq
@rrR-kw7dq Год назад
律師的效率真高啊,辛苦您了~ 只能說老闆沒那個常識別亂發瘋☺️
@OlinaChang
@OlinaChang Год назад
有點懷疑那個老闆說什麼人在國外是不是怕被告?可是想肉搜發文痛批客人難道不是自己當場受的氣?
@jonrychen
@jonrychen Год назад
最近因為公司有處理客戶個資,一直找法律顧問,顧問說個資法訂定的內容對網路上的各種行為還是無法全數提到,所以不少案件還是要依由法官合議確認,所以判例就很重要。這種網路評論的爭議應該有過判例,希望律師能提一下。
@wua3078
@wua3078 Год назад
Dcard 前工讀生心得 "我在 jpg. Coffee 工作的心得" 看完只能說老闆或許有想法有餐點實力,但是不適合經營 連個SOP都沒有,還常常讓工讀生一人值班,感覺超級摳
@ZoZo-ib6sd
@ZoZo-ib6sd Год назад
建議被侵害權益的受害者不要讓自己權利沉默 咖啡廳老闆也很厲害,隔天說停止營業就直接停止營業,不知道原本有沒有請員工,那些員工的工作權益又如何?
@francodeercow
@francodeercow Год назад
@@ZoZo-ib6sd對吼🤔🤔🤔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ZoZo-ib6sd 他的個性應該是吃不了虧,永遠只想著自身利益,這種人又哪會去換位思考同理員工
@OlinaChang
@OlinaChang Год назад
@@ZoZo-ib6sd 驚!突然想到員工大概也沒得到合法的非自願離職程序?
@lisatung
@lisatung Год назад
​@@ZoZo-ib6sd 這個老闆太衝動了,做事情完全沒在考慮後果的😮
@a1245697
@a1245697 Год назад
剛看到新聞馬上就收到律師的通知影片😂
@kennyfsTW
@kennyfsTW Год назад
那個老闆真是有夠白目
@user-eb5ve2zq7y
@user-eb5ve2zq7y Год назад
同樣是公審,不知道瑩珍律師有沒有興趣聊聊網路霸凌的問題? 最近很紅的動畫《我推的孩子》第6集以木村花事件為靈感,探討了藝人遭炎上導致輕生的議題,很想知道律師的看法,非常感謝🙏
@user-xx6bs7fv9t
@user-xx6bs7fv9t Год назад
老闆遇到負評的反應太衝動了,小事變大大大大事
@user-zx9uu5pg1w
@user-zx9uu5pg1w Год назад
可惜負評被Google大神出手處理掉了,蠻多一星留言還蠻搞笑的,不是謾罵,但店長一定很生氣, 例如:因為五星不夠用,多送一顆 或是:聽說老闆很會找人,先給你1星訂金,幫我找到我小時候失散的xxx,我會幫你補上剩下4星尾款 ... 之類的。 根據Google公告的政策,業主可以主動針對有異議的評論,或違反Google政策規定的評論,向Google「檢舉不當內容」,並提出移除評論的要求,隨後Google會檢查該則評論,若確實有違規狀況,便會將該評論從商家資訊中移除。 除此之外,Google的AI機制也會辨識異常的評論狀況。 跟上次鴨肉店之亂一樣。應該是AI看到大量不曾到過該店的人留下的負評,或是店家聯繫Google要求移除這些都沒到過的人留下的評論,所以後臺審理後清掉了。 清掉前數千則的1星超壯觀,不到100則的五星的黃長條圖都壓到快看不見了,如果沒清掉,老闆大概看到那個數量,會肉搜到懷疑人生了。
@lunc1473
@lunc1473 Год назад
沒去找來看,但看你形容的網友們太有梗了~
@enjoy590
@enjoy590 Год назад
但是現在照片還是滿精彩的各種食物XD。看起來很好吃,都想問是哪間店了,笑
@water-fish
@water-fish Год назад
獎的真清楚還可順便複習會考的公民科謝謝!!!
@soyou6018
@soyou6018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律師以一般人的疑惑口吻詳細的敘述問題並解釋~~ 淺顯易懂~
@user-in3ip5vj7y
@user-in3ip5vj7y Год назад
開店就要虛心接受,其實負評只要是事實,當老闆的好好檢討回覆,不一定是不好的,不一定要維持5顆星在上面才是好店家。 以我的習慣我會去看負評是什麼狀況,如何回覆顧客,就算被留一星批評,如果事情其實不嚴重並且店家有禮貌虛心接受,反而對我來說感覺上是加分的
@sai007111
@sai007111 Год назад
在瑩真律師這裡學到很多法律知識👍
@SH-uq7rw
@SH-uq7rw Год назад
感覺現代人因生活便利,對非預期的不便耐受力降低很多, 希望這件事以後,可以讓 慣消費者、正義魔人、惡老闆和一言不合就轉發他人照片等資料的人三思而後行 (其實生活中除了惡老闆,都蠻常看到的)
@0114sun
@0114sun Год назад
感恩瑩真律師清楚的講解~~避免用有限的已知曲解法律規定,淪為一知半解,是是而非,反而觸法。
@user-zj5zv9fh9g
@user-zj5zv9fh9g Год назад
還以為在這時代個資都是公開的,畢竟個資可能被到處販賣常常會接到不明推銷電話...
@user-df9uw3dg3x
@user-df9uw3dg3x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社會已經病入膏肓;瑩真說得好,一切都是“情緒”作祟! 現在眼目能及的社會案件十之八九都只是為撫平自己情緒而已! 最糟糕的是;自己犯錯觸怒他人,卻不容別人指責。 別人一旦稍有逆他鱗毛之處,便“追紗”到底!
@therese1224
@therese1224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瑩真律師的講解。我之前曾經被人盜用照片在網路上發表對他人人身攻擊的言論。我看到之後非常生氣,因為明明那些傷人的話都不是我發的!但那個人卻用我的照片來發表不當言論! 去派出所報案,員警起初叫我回去,因為我不是什麼藝人也沒有在代言什麼東西。我非常地生氣,被人未經同意拿照片來發表人身攻擊言論,竟然這樣還沒事?我當時真的氣到快哭出來,一開始接應的員警才叫所內其他同仁處理報案相關事宜。但很可惜,最後報案收到的回覆是ip相關問題抓不到,就這樣結束了……
@Iiiowu
@Iiiowu Год назад
盜用照片是民事責任問題,警察原則上是不會介入處理私人糾紛。不過那位警察說民眾不是藝人的關係,所以肖像不值得保護的說法,還是很不恰當的方式。
@sworo2000
@sworo2000 Год назад
@@Iiiowu 其實說真的民事糾紛警察真的就是懶得深入去查...畢竟你沒背景也不是公眾人物...警察會這樣說真的蠻現實的 除非你被盜用圖片情節嚴重被對方傷害到其他受害者要找你提告或求償什麼的~~你找民代立委來還比較有效
@user-id7ms7dr2x
@user-id7ms7dr2x Год назад
我倒是覺得即便未去店家消費,只要在合理範圍內陳述事實,也可以留下一星負評而無庸負擔法律上相關責任。畢竟現代的消費型態針對商家選擇的部分,不僅僅是以餐點、價格、價格、裝潢、氛圍等典型誘因作為考量的重點,服務態度、商譽、代言人、公關處理方式、甚或是擁有者的所作所為都可以做為消費者選擇是否要於該店家消費的考量點之一。 而GOOGLE評論中的星等代表著是消費者自己對於這家店的主觀評價與感受,沒有去消費而對食物留下惡評確實有侵權、甚至是犯罪的疑慮,惟既然消費與否的重點不僅僅在於食品,而更擴及前面所提到的相關參數,那我覺得在GOOGLE評論中留下對前揭參數的主觀評價是可以被接受的,且這或許也是GOOGLE評論的開發者所希望的使用方式,畢竟讓消費者可以透過這些評論加以判斷後來避免踩雷,不正是初衷所在嗎XD。
@yulilin
@yulilin Год назад
沒去消費要怎麼陳述“事實”? 不是因為自己親身經歷,而是因為別人的感受給一星的人,評斷的標準是事實嗎? 就這次事件而言,店家的處理方式很糟糕。但我可以了解他的憤怒,畢竟他的店員只是按章行事。如果顧客不能接受低消,那就不要在這家店消費。餅乾賣完所以不能湊到低消,這樣就要給一星?如果今天是店員態度很不好而給一星,那說的過去。但基於這位顧客留下的評論,看來這位小姐只是因為店員不肯給她方便而感到不爽,所以留下一星的評論。
@poki189
@poki189 Год назад
合理來說,沒經歷怎麼陳述事實,沒經歷不該留評價,但「有經歷沒消費,仍有資格留評價」
@user-id7ms7dr2x
@user-id7ms7dr2x Год назад
@@yulilin ​ @poki189 你們應該是誤會了,沒有去消費當然可以陳述事實阿XD。像是在評論區留下: 1. 這家店曾經未經他人同意擷取客人於社群軟體上的照片並加以二次創作,留下近似侮辱(或是侮辱性)的評論,並將店內監視器拍攝到的顧客圖片放在社交軟體上公審達數十次...等。對於店家的所作所為。我實在很擔心我去這家店內消費就算食物難吃也只能默默忍起吞聲,不然就會被店家拿我的肖像放到網路上公審,羞辱我,大家要多加留意。 2. 更直接的陳述事實,貼上新聞、PTT、巴哈姆特場外論壇、DCARD...等曾經討論這事件的網址(這些在網路上都找的到),並表達自己對去這家店消費的擔憂。 3. 這家店的低消怎麼這麼貴? 咖啡這CP值也太低了吧(菜單都有寫價位、低消,且網路上都有店家自己提供的菜單)! 棉花糖幾顆就要65? 嚇死人! 是我絕對不會去。 以上就叫做陳述事實(+主觀評論)。簡言之,我有沒有去消費並不影響「店家一杯咖啡賣200元(然後我覺得貴)」,後者就是陳述事實(菜單上的200元不會因為你去消費後就突然變成180元,也太可怕,鏡花水月?)。 正如前面我所述,既然消費者選擇餐廳或商家的參數不再只是食物...等,把你對這事件的觀點放上GOOGLE評論並做合理表意當然OK,不應落入了對於賣食品商家的評論或陳述就只能是攸關食品...等的傳統窠臼。以上,希望可以解開你的誤會。
@gretchenku
@gretchenku Год назад
@@user-id7ms7dr2x 我覺得3這點比較有問題 因為餐點的價值要看消費者使用後的感受 像棉花糖65塊這個 假設他使用的原料很棒或他手藝高超 的確可能有這個價值 (更貴的棉花糖也有XDD但也很多人買得很高興XDDD) 即使他是進貨轉賣 他也可能因為提供空間跟服務 造成必須要提高價錢才能符合成本 但我覺得尤其是1.這點就是很實在,也可以提醒其他消費者,去這家店家的風險,免得其他消費者被欺負後留下一星還要被肉搜
@Tangmaomao
@Tangmaomao Год назад
@@yulilin 餅乾賣完是店家的問題啊,憑什麼不能給一星?消費者有意願湊到低消已經很有誠意了吧?她大可直接不買走人,不懂連這都可以護航的心態是啥,還是你是老闆的朋友?
@diabolkw
@diabolkw Год назад
未看先讚👍👍👍養成好習慣👍👍👍
@user-moon168
@user-moon168 Год назад
只能說當今社會生存不易,相對之下人們不免敏感脆弱😢希望社會能多一分溫暖少一點批判就好了🙏
@GaoGao0617
@GaoGao0617 Год назад
的確 感覺有這個傾向 大家沒有餘裕
@az78960
@az78960 Год назад
因為演算法加上知道這次咖啡廳事件看了這部影片,看完之後果斷按下了訂閱,律師說的非常清楚,整部片的風格輕鬆,又能讓人了解法律條文,非常棒的頻道讓我們能看影片了解法律👍
@jinlin8194
@jinlin8194 Год назад
最近的法律新聞 律師的靈感應該源源不絕😂 敲碗綠巨人浩克案件
@user-jg7ek4gq7n
@user-jg7ek4gq7n Год назад
支持所有被公審之人告下去! 聽說老闆很有錢 一起賺年終獎金囉!
@ayuga627
@ayuga627 Год назад
這篇跟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知識滿滿,真的很受用
@darkskychan2055
@darkskychan2055 Год назад
那爆料公社一堆人,臉書ig個人資料,一堆放上網路公審的,被害人應該也可以提告了
@user-vj4tu5lp6p
@user-vj4tu5lp6p Год назад
可以 但還是請先去免費法律諮詢 才能清楚知道可以提告那些罪名
@WTi-ux1mm
@WTi-ux1mm Год назад
留一星評論告不成吧,評論本是消費者個人觀感的客觀角度,除非店家有辦法舉證消費者感受體驗與事實不符吧?
@FX80314
@FX80314 Год назад
誒⋯有人留我一星說我態度差,可是監視器錄到的影像看到對方進來30秒,因為很忙請他掃條碼點餐,然後一分鐘的時間不高興就出去給我刷兩顆一星,這樣不知道怎麼算?
@joe-jk2qj
@joe-jk2qj Год назад
律師 有要講今天的新聞 5億房產高中生的事情麼?
@a0953369455
@a0953369455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議題很貼近我們的生活,謝謝律師講解,讓我們避免不小心觸法。
@tingyu8290
@tingyu8290 Год назад
真的滿喜歡你的講解!
@MrYaokulin
@MrYaokulin Год назад
感恩律師 !
@ritachung1368
@ritachung1368 Год назад
基於消費經驗給一星評價不犯法,洩漏個資犯法,就事論事,老闆完蛋蛋了
@amo8495
@amo8495 Год назад
1.餐廳業者如果設定低消金額 需公告在DM上/入門處/結帳櫃檯處 2.中/低價位商品,設計不均 一〉令客人覺得沒有多少選擇權,進而產生~〉強迫性消費 3.公布特定人士隱私,是犯罪行為吧 4.其實你還有另外一項選擇一〉走去別家店消費 我就會如此做 這不是什麼太大事件 也不是我一定要喝到這杯飲料
@costudio8219
@costudio8219 Год назад
被自己反噬
@leonid3600
@leonid3600 Год назад
這個咖啡廳老闆好像可以考慮改作網路徵信相關的工作,如果咖啡廳開不下去的話。
@user-xg5fq2zp6z
@user-xg5fq2zp6z Год назад
教會民眾這些事情 真的比學科還重要許多 台灣再不繼續重視公民教育 那些老闆辛苦賺來的錢 也會在一次次錯誤的行為跟違法事項中賠掉 甚至賠上整間店的名譽或經營 這幾個月以來 類似的事情已經太多了 顧客跟店家的衝突 導致店家一夕之間風雲變色 甚至一陣子都不能做生意 倒店 原因就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 感謝律師製作影片 多多宣傳支持🙏
@ChinaDPP
@ChinaDPP Год назад
單純留一星不發表評論是沒問題的
@wangkuanyun
@wangkuanyun Год назад
這種老闆完全無法接受任何批評,這種格局...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感覺是無法在社會團體混,所以才自己創業,避開團體約束 出社會卻沒經過社會洗禮,處事行為跟國中生一樣,才是讓人感到恐怖的
@user-heart1221
@user-heart1221 Год назад
感謝資訊分享😊❤👍
@canyou555
@canyou555 Год назад
想知道,如果只是給1星,但沒有任何評論,這樣也會有法律責任可能嗎?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純粹給1星應該是不會,因為你沒有評論,就沒有扭曲事實的問題 他想告你,也沒法源依據可告 就像看YT影片一樣,按倒讚並沒有任何問題
@music105
@music105 Год назад
感謝瑩真律師分享!
@DearsLucyNfans
@DearsLucyNfans Год назад
老師這集很重要,謝謝老師告知。學到專業知識了!
@jameschiu9021
@jameschiu9021 Год назад
可以不留言給他一星阿 好闆說他多拿幾顆一星沒差 那人家多送他幾顆一星也合情合理阿
@sundaysunday9351
@sundaysunday9351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律師
@aj88205025
@aj88205025 27 дней назад
殘念!最後台灣居然是不起訴
@user-Bangboo-c3t
@user-Bangboo-c3t Год назад
跟風留一星,可能會被對方告,當訟棍耗你時間。但基本上不會被起訴。 是基於店家的行為給人的社會觀感不佳才導致民眾用一星去抵制。 所以大家大可放心,不要留無中生有的評論就好。
@supersbman
@supersbman Год назад
其實你可以去找找相案的判決書,內容都有提到【真實消費】的判決要件,以及【星等】代表著商家的名譽,所以即使內容是空白或是只寫路過,都可能成罪。而所謂的社會觀感不佳就是利用媒體公佈店家的惡行,媒體就包含了LINE、FB、RU-vid、自媒體、網紅、新聞.....全都是。如果因為新聞而去留負評,跟網紅的粉絲去留負評,又或是LINE的親友去留負評,都是一樣的。就好比說吧,一個殺人犯的社會觀感己經到達想圍歐他的地步了,但是你仍然不能動手打他,這就是私刑的意思。所以店家違法在先,需由法律處分,民眾沒有權利處以一星沒消費的私刑。
@user-Bangboo-c3t
@user-Bangboo-c3t Год назад
@@supersbman 給予差的評論跟動手打人完全是不同層面好嗎。 店家本來就設立評分機制, 人難道有設立什麼地方可以給人打嗎? 偷換什麼概念?
@user-Bangboo-c3t
@user-Bangboo-c3t Год назад
@@supersbman 照這邏輯在 YT 連按倒讚也叫私刑? 那不就是YT給人有私行的權利? 到底在講什麼呢
@supersbman
@supersbman Год назад
@@user-Bangboo-c3t 打人是損害人的身體,而給負評打的是商家的名譽。所以要看打人是否正當防衛,打名譽要看的是否真實消費。你還是去看完判決書吧,大江戶的案子也是類似,所以律師都會告訴你,因為新聞跟風洗評的也不行。舉打人的例子也是方便你理解。誰違法就受法律制裁,我們平民是不能私下做任何動作的意思。
@supersbman
@supersbman Год назад
@@user-Bangboo-c3t YT與Google商家不同。Google商家是以店內的服務做為評分,沒有進店消費就屬於「不實」的評論,己經構成刑事毀謗及民事妨害名譽。
@user-gv2iz3vb1x
@user-gv2iz3vb1x Год назад
辛苦了~謝謝~~~
@oske933
@oske933 Год назад
想聽律師講解五億高中生還有浩克事件警察是否有執法過當
@Yify1305
@Yify1305 Год назад
一時公審一時爽,後續官司打到爽
@user-ye8ec4wd9y
@user-ye8ec4wd9y Год назад
圖檔老闆一定氣到默默筆記這集,然後留一星的全部都要告
@ElsaLinn
@ElsaLinn Год назад
所有按讚都被蒐集?
@lemon70612
@lemon70612 Год назад
其實一窩蜂去給一星並沒有辦法懲罰到店家,google系統會將這些判定為瞬間大量不正常評論,最後都不會被納入評分裡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都出社會開店做生意,處事方式卻跟國中生沒啥兩樣, 難道是人品太差在社會混不去,所以下才創業當老闆的嗎? 父母不會教、學校老師不會教,那就只好讓社會來教,待人處事的道理。
@fang6768
@fang6768 Год назад
真的是覺得這家咖啡店老闆度量太小了吧………而且真心覺得那位女客人的評論也是敘述她當下的感受, 並沒有留下什麼謾罵的言語啊。 這讓我回想起我在捷運景安站附近的牛肉麵店, 這家店營業比較晚, 點餐可以到晚上十一點多,我當時大約晚上十點多去這家店的, 也还有不少空位, 我是第一次在這家消費, 我先在櫃台點餐及結帳, 然後那位親切的男服務人員(有點年紀, 不知道是不是老闆)就跟我說, 我這次的消費是多少錢, 店裡目前的低消是多少, 但沒關係, 妳下次來可以多點一些喔, 我們店裡很多東西都很好吃。因為我是第一次到這家店, 所以我沒注意到有低消問題, 那位男服務人員說的話讓人感覺很好, 他並沒有強迫我一定要多點達到低消, 我當時好像差個二十或三十元吧……(但也沒有我另外想點的了)但之後我去這家店我都會點達到低消的餐點😊😊😊
@LIHOSHOW
@LIHOSHOW Год назад
@@fang6768 很棒的分享!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做人處事還是要圓融一點,吃點虧,退讓一步,並不會要你命。凡事都斤斤計較,遲早會因小失大後悔當初的。
@fang6768
@fang6768 Год назад
@@LIHOSHOW 沒有錯, 很多事情是可以彈性處理的, 而且當時咖啡店的座位………也是有不少空位, 又不是說人很多很少位子什麼的。 那家咖啡店看到這個客人的留言, 應該要好言地回覆:很抱歉當時的情況讓妳有不好的感覺, 本店会虛心檢討……等之類的, 再寫下歡迎妳下次再度光臨本店會準備xxx請妳吃………等話。其它的客人看這回覆也会覺得這位老闆很有度量, 会有好的觀感的, 那這位當事人女生就更不用说了, 她覺得這家店有聽進去她反应的問題, 這家店她下次也会願意再光顧的吧~~~~
@olawind7697
@olawind7697 Год назад
好爛的店 一定不要再去消費
@user1.satfa.enterprise
@user1.satfa.enterprise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這一集收獲很多
@abin690321
@abin690321 Год назад
當我以為自己情商很低了,直到我看到這則新聞😅
@user-br4sl2jt8g
@user-br4sl2jt8g Год назад
店家老闆怎麼會做出這麼沒智慧的行為⋯⋯,妥善處理還可以讓客人好感加分才對。
@katsminkyo
@katsminkyo Год назад
店家不懂什麼叫做謙虛受教
@gonfei
@gonfei Год назад
但是我支持老闆告其他洗負評的人 不為了什麼。就只是覺得很精彩
@katsminkyo
@katsminkyo Год назад
@@gonfei 這沒問題 其他沒去過的人的確不能評論
@gonfei
@gonfei Год назад
@@katsminkyo 蠻看不爽這些酸民 把自己當成當事人一樣
@user-wz2ou2qe5q
@user-wz2ou2qe5q Год назад
@@katsminkyo 你錯了,很多人就覺得可以沒有消費就留一星
@woodstock8069
@woodstock8069 Год назад
如果我是這老闆就不強制低消了,必竟還是希望店內有點人潮才會帶動人氣,一間店冷清清沒半個客人,路過的人也不會想進來~
@elsali7538
@elsali7538 Год назад
監控畫面裡是咖啡廳說沒有棉花糖餅乾,不是賣完了。
@wanchou3257
@wanchou3257 Год назад
低消這種事應該在點單前就先告知吧? 其實最低消費這種東西不是都會寫在菜單上面嗎?如果客人在點菜的時候沒注意到,服務生應該有義務提醒吧?這時客人就可以選擇留下繼續點菜或者離開,也許就不會有之後那些衝突。 曾經在北美某家台灣人開的餐廳,有西方人入店用餐,吃完付錢的時候,店員才說「今天是節日,收費比較高。」那位西方人問到「節日?公定假日我怎麼不知道?」喔~不是公定假日,只是華人的春節⋯⋯當然店家收費理論上是可以隨自己高興,可是要改變「菜單上的價錢」本就應該「事先告知」,哪有等對方都吃完才說的⋯⋯客人會有被騙的感覺。老實說那次我們也是因為那桌西方人吵起來才知道原來今天比較貴⋯⋯事先告知很難嗎!?吃完了要付錢了,才被告知今天因為老闆不爽,所有菜兩倍價。我想我會報警,這裡有人在詐騙。總之後來那桌西方人結果如何不知道,有點距離沒聽清。至於我們這桌,我男友是那種不喜歡衝突的人,自然就付了所謂的「節日價錢」。之後就再也沒踏入過那家餐廳!
@user-cw4ty8vs8q
@user-cw4ty8vs8q Год назад
希望瑩真律師 講一下桃園浩克 被打頭流血有沒有執法過當?雖然以前您有講過類似的中和踹頭,但事件不太一樣,謝謝瑩真律師
@cloudcorleone6382
@cloudcorleone6382 Год назад
謝謝律師分享,獲益非淺。 回到一開始的起因,因為60元的商品售罄,導致無法湊足200元低消,而須改買其他單項商品即為滿200元低消商品。 那這樣消費者可以據此提出,是商家自己無法銷售該商品所致,而不應要求消費者花費更高的金額來滿足店家的低消規定? 還是商家可以以商品本就無保證一定可提供,而要求消費者改購買其他商品,來滿足低消規定? 這讓我想到以前,好像有過,搭計程車給大鈔,司機無法找零,要求乘客提供零錢或臨停去找開、再給車資的事件。
@moozillamoo2109
@moozillamoo2109 Год назад
網路是酸民的世界,但那留言的客人不是酸民。
@OlinaChang
@OlinaChang Год назад
低消就是... 假設低消兩百,那消費不足200的話,那就給兩百啊~不是應該這樣嗎?但是這種老闆真的好恐怖喔!
@ibn5100_sg
@ibn5100_sg Год назад
這樣更糟,沒有交易行為,可以說是一種搶劫了
@OlinaChang
@OlinaChang Год назад
你坐在店裡就是使用店裡的冷氣、電,環境與設施,既然我消費不達兩百,也不想點額外的食物,那當然就是付滿低消。一樣是交易,沒有多給或搶劫的問題。倒是這種情形如果店員硬要你多點不想點的餐點,變成還要多付超過兩百的東西,那才真的叫黑店。
@timx85927
@timx85927 Год назад
網路上那些低消優惠門檻就夠討人厭了,指定商品滿1000元贈100元購物金,然後東西不是199、499、就是999,湊不到近1000元 進到實體店家才被告知低消,能湊低消的品項又沒有了,感覺一定超幹
@timx85927
@timx85927 Год назад
但其實也就是一種不太被人喜歡的行銷手法 先吸引你再誘導你消費的模式也很常見了
@andyhongt8964
@andyhongt8964 Год назад
@@OlinaChang 低銷並不具有法律強制性,就算客人已經座在店裡喝完140元飲料付完錢想走店主也不能對她怎樣,只能怪店主自己沒在結帳的時後跟客人說清楚
@Disgusting030
@Disgusting030 Год назад
老實講 我覺得老闆的肉搜功力真的很強超適合去徵信社
@user-tj4pv7pw9z
@user-tj4pv7pw9z Год назад
這一集太有用了👍
@dow3388
@dow3388 Год назад
如對店家留下不好的評論,而有些爭議難有證據證明,此時被控不實造謠那又如何處理,例如店家衛生狀況不好,但舉止一瞬即失,可能會被反控變成造謠
@katcat1108
@katcat1108 Год назад
也就是說那些後面被店家公審的網友及其親友就可以去留負評吧 因為他們有實際體驗到店家在網路上的"服務" 甚至是受到店家"服務"的不良影響
@vinwilliam7036
@vinwilliam7036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可是現在新聞報導不起訴喔... 這...尷尬囉
@user-uz6db8ei2q
@user-uz6db8ei2q Год назад
1:58 公關公司洗出的五星假評論才是真正對消費者不公平!
@Asweet1988
@Asweet1988 Год назад
想請問李東憲有違中華民國法律嗎?
@ciw12win
@ciw12win Год назад
超級失敗的公關處危機處理案例
@chinagirl7378
@chinagirl7378 Год назад
原來這老闆做到這麼過火,真是無言了,支持提告
@Taiwan-is-a-country-8964
@Taiwan-is-a-country-8964 Год назад
我喜歡這種拿實際案例解說的.至少會加深大家的映象.不過缺點是各種應對與打官司的方式沒有說明 最近看了一個不知道是不是盜版的YT影片.(账号被盗,我反手氪金).雖然是中國那方的小說或動漫.而且法律也是以中國法律創作故事 不過裡面很多種普及法律知識.真希望瑩珍律師也能夠有這種類似的普及法律知識.畢竟生活遇到很多種狀況都不知道能不能告.有沒有觸犯法律 例如車禍.酒駕.被盜帳號.買賣違約.租借違約.房租違約.鬥毆傷人.毀謗.辱罵.傳播虛假消息.借錢.等等太多了 大多數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麼去維護自己的痊癒或者怎麼去告發與訴訟.更不要說填寫資料與諮詢律師費用和請律師費用需要多少都不知道 希望瑩珍律師能夠多用實際案例具講解與說明要如何去維護正當權益
@h04811094
@h04811094 Год назад
瑩真律師好 想請問您對昨天的5億十八歲少年繼承後死亡那件的見解 感謝~
@violeti4952
@violeti4952 Год назад
瑩真律師~好想聽聽最近超商浩克,那個超商店員說不能錄影,但緊急危難發生時錄影不是可以自保或釐清事實嗎?想聽聽這方面的專業、法律依據。
@user-eb8rs5pm2s
@user-eb8rs5pm2s Год назад
我只能說:階級脾氣大
@user-mg5yg9po6o
@user-mg5yg9po6o Год назад
記得以後抹黑店家,要註明「不好吃」即可無罪退場🫣
@glock2040
@glock2040 Год назад
因為白飯爭議而停業的餐廳真的很無奈😮‍💨
@Fan__Fan
@Fan__Fan Год назад
我留評價就基本不會有1星和5星出現,除非真的是極品😐
@ag2735
@ag2735 Год назад
笑死 有那時間在那邊肉搜一堆 沒時間準備棉花糖 我信你鬼🤣🤣🤣
@user-qf1xo5cw4j
@user-qf1xo5cw4j Год назад
終於了解了相關法律! 感謝美少女律師的講解............
@useridcn
@useridcn Год назад
看到那個新聞我第一時間以為那老闆是小學三年級 看熱鬧的人可以去那邊打卡拍照再留一星跟負評(“招牌好醜”之類)這樣就是真實感受了!
@SumuGamer
@SumuGamer Год назад
自己的肖像要怎麼用只有自己可以決定 我自己可以公開在我想公開的地方 別人不行,這是犯法,就是這麼簡單
Дале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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