Тёмный

你同意政府用GPS、無人機、植入手機木馬來監控嫌疑犯嗎?「打擊犯罪」和「保護隱私」應該怎麼權衡?|志祺七七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Подписаться 1,5 млн
Просмотров 63 тыс.
50% 1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2 сен 2024

Поделиться:

Ссылка:

Скачать:

Готовим ссылку...

Добавить в:

Мой плейлист
Посмотреть позже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82   
@user-kx2wu9so6x
@user-kx2wu9so6x 3 года назад
大家好,我是本集的企劃 #冰鱸 🐟 本集腳本礙於篇幅,沒能提到的還有一個爭點是, 科技偵查法草案中第十七條是規定「技術擔保事項」, 規定實施「設備端通訊監察」時, 必須在技術可達成的範圍內確保: 1. 不得監察或取得通訊以外之資訊。 2. 對受監察人之資訊系統或設備僅進行為取得監察資料所必需之變更。 3. 監察結束時,曾進行之變更應即時回復,曾植入之軟體應即時刪除。 4. 所採用之監察方法應防止第三人利用而入侵受監察人所使用之資訊系統或設備。 但條文中卻沒有說明,該如何落實這些擔保項目、或者是如果違反了又該如何處置。如果沒有規定清楚的話,這樣的擔保可能也不足以使人信服。 相關的討論大家可以參考立法院的公聽會紀錄,對於此議題有更廣泛深入的討論: www.ly.gov.tw/Pages/ashx/File.ashx?FilePath=~/File/Attach/204782/File_281555.pdf
@邱靝籐
@邱靝籐 3 года назад
喜歡最後的結論, 雖然台灣政府不太會去思考這一些事 嚴格就會少了彈性空間 而且嚴格就需要更多專家意見 話說, 預告5天這種事, 其實每個政府執政, 都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感覺就是會被罵為何這麼作 簡單來說,是一種政治的手段 而且離選舉還很久 不需要怕會不會影響選票 有時候是測風聲 有時候是刻意打擊其他人 或只是單純給一些議員、委員交代 這個去看 國際橋牌社 應該滿能體會的
@user-gb3tm4eg7j
@user-gb3tm4eg7j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距離立法完善 好遙遠的感覺,又要變政治問題
@luxsey01
@luxsey01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重點在於法院是否有扮演有效監督角色的空間。
@user-rv2ve7yd5x
@user-rv2ve7yd5x 3 года назад
監控人民要符合比例原則 否則就是極權國家了
@不知道不知道-g7r
@不知道不知道-g7r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用討論了中共已經通過微信監控我們的手機了
@yclynn653
@yclynn653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總有一天是要接受這些科技偵查的, 因為就像片中說的,犯罪的技術也是會進步的, 總不可能叫警察用武士刀砍大砲 所以重點應該擺在當權利被侵害時如何救濟? 誰要對偵查中產生的侵害負責? 偵查時動用手段的優先順序?有沒有一套SOP說這個手段用過後才能用下一個手段之類的 還有偵查結束後要能夠把紀錄透明化,誰被蒐集了資料?哪些資料?資料被用在哪裡?...等等
@user-frogy
@user-frogy 3 года назад
目前看過最中肯,推
@carolineong1302
@carolineong1302 3 года назад
这代表个人信息加密时代的来临哦。每个人都需要具备加密自己手机的技术 不能依赖大公司,因为政府会跟他们调取资料。我是十分反对这个法案的 因为高度依赖警察的直觉 什么可以做 什么不可以做。很多时候,为了破案率他们不是在做一些很不可理喻的事情吗?更何况警察也是人,根本就没有严重的后果来应对他们的失职。他们还会包庇同伙。所以真的很不安啊
@carolineong1302
@carolineong1302 3 года назад
@W K 便利和隐私是不可兼得的。。。。至少现在是这样
@npai6612
@npai66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其实所有一切侵犯公民权的事情,都可以加上一个“打击犯罪”的前缀使其“似乎的”合理化。例如为了打击犯罪,政府可以随意搜查寓所;为了打击犯罪,政府可以干预司法达成实质正义;为了打击犯罪,政府可以禁止一切未经审查的言论因为这会影响效率。而去解决这个,大概有几个问题需要想:1.政府是万能的吗?打击犯罪必须要政府主导一切事务?2.公权力是值得完全信赖的吗?他们打击犯罪的理由和手段等等是否都是合理合法?3.现在是否存在出现问题以后,有效的纠错机制?公民能否有力量和手段监管还有纠正政府的行为,且该权利不会因为打击犯罪而被剥夺?
@luxsey01
@luxsey01 3 года назад
至少要有法院事前審查與事後監督,而且要有理由,並只能對特定人,當事人可以提出救濟。至於什麼手法我倒不在乎。
@AIengine
@AIengine 3 года назад
香港 /中國「數碼極權主義」要藉口來到香港,抗疫是一個完美理由。言猶在耳,特區政府創科局長薛某居然公開說「不排除」全體市民強制安裝「安心出行」,理由是疫情面前要放棄私隱。這樣的理由,永遠是科幻小說極權政體關鍵一步的藉口。現在特區政府毫不猶疑照做,司馬昭之心,連掩飾也省掉。 究竟可以怎樣強制?薛某表示,正研究「在處所加上藍牙發射器,自動發出訊號,市民手機接收到訊號後,會自動記錄出入處所資料,市民就不需要主動用手機掃二維碼,更加方便」。換句話說,市民的手機會全天候連結到政府,然後到過任何地方,資料都會自動記錄,連掃機的程序也不能自主。一旦強制,代表全港市民今後一舉一動,都在監控之中,比新疆更徹底。雖然個人對特區政府能否掌握上述技術,不無懷疑。一旦解決了上述技術問題,另一個問題自然是手機問題:怎樣「強制」全民都有智能電話?政府每人派一部?然後每一部官方電話都已經裝上相關設備,自動監控?
@wychong7103
@wychong7103 3 года назад
學學新加坡吧。
@jasonyezhu77
@jasonyezhu77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兩岸交流群,我們一直想創造一個良好的討論環境,群組內部理性交流不分立場,需要入群加我個人LINE然後私訊我發送入群就可以了,line ID: jasonyezhu777, 期待各位朋友的加入,歡迎喜歡交流討論的朋友們多多加入!
@enginebno
@enginebno 3 года назад
@yu long 【大陸還有個荒謬的謠傳:「大陸在1998年打救香港經濟」】 1990年代中期,大陸金融市場還未完全開放,加上「宏觀調控」,在亞洲金融風暴確是損失不大。不過,當時大陸所謂經濟起飛,主要只是靠「舉債(主力是日本)」和「引入外資(主力是港商)」;與此同時,大陸的窗口公司業務過份擴張,業績下滑,管理弊端陸續浮現;此外,朱鎔基時代,亦因貪腐過度而「債台高築」,最終引致「債務違約危機」。 1998年又適逢「中國大水災」,此次洪水又稱「98抗洪」。當時大陸資金短缺,朱鎔基逐家國企追收欠債不果,引發「反貪潮」,1999年出現國企「倒閉潮」,連帶駐香港的窗口公司也相繼倒閉,驟增幾百萬人失業.......大陸幾乎破產比較可信!大陸在1998年何來有錢救香港?*** 事實上,朱鎔基也曾毫不留情地指出,銀行不是政府和官商的提款機,還說:「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是給腐敗分子的,一口是留給自己的。」 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單從大陸「公佈」的數據所知,廣信就就已經欠債323億元人民幣,而粵海亦欠債358億港元,其它「未公佈」的欠債數字更是「無底深潭」。由於資不抵債情況極其嚴重、涉及不少海外債權人,引起香港、國際媒體高度關注,境外各大媒體均有報導。 其後,大陸在2002年又要處理「海南房地產泡沫」,還有在2004年處理「廣東爆發沙士隱瞞疫情流入香港,被國際社會施壓才公開承認後的爛攤子」等…。於此情況,根本中國大陸也「自身難保」,怎麼救香港?簡直是荒謬! 在金融風暴時,香港動用近1,200億元護盤擊退索羅斯,最終還「賺了380億元」,絕非大陸救香港! 相反地,香港更在1998年,廣東省政府建議興建一條全長83公里封閉管道,自東莞橋頭鎮直達深圳水庫,避免食水沿途受污染,短期內改善水質,當中港府參予提供免息貸款,讓大陸分20年攤還。該工程於2000年8月28日開始動工,第一期管道長50公里,由東莞太源至深圳雁田水庫,工程已於2003年6月正式啟用。如果大陸真的在1998年拯救香港經濟的話,又何須在同年向香港貸款?事實上,當年是「香港有份參予拯救大陸經濟」才是真相!
@enginebno
@enginebno 3 года назад
@yu long 美國媒體報導危害國家安全,搞到總統都倒台的水門事件,反而可以得榮譽獎喔,大陸記者報導人民利益健康的武漢肺炎剛被抓判監,這樣還不夠共產主義的先進,建議向更先進的北韓學習,把記者炮決或犬決,這樣才夠徹底!
@wrath564
@wrath5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yu long ?不是吧居然還在用五十步笑百步
@ShinhoL-q8g
@ShinhoL-q8g 3 года назад
罪犯可以用GPS,嫌疑不行 各位別忘記白色恐怖時期,政府權利夠大時,嫌疑犯是如何被定罪的 別因為社會足夠安全後開始走回頭路
@M_mc11765
@M_mc11765 3 года назад
贊同,只有犯罪OK嫌疑不行 最怕立法例到最後把嫌犯都包含進去 其實更怕立好之後政府直接當作沒有開始跟中共一樣
@陆圣母
@陆圣母 3 года назад
的确,有罪人和无辜者不同,后者不应被牺牲。还有嫌疑犯不等于犯人。
@M_mc11765
@M_mc11765 3 года назад
@@陆圣母 因為不排除被栽贓嫌疑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3 года назад
親中政黨執政的話,高科技的資料就會立刻變成迫害台灣人的工具,也會馬上變成中共利用的工具,因為親中政黨會跟中共配合監控台灣人,就跟香港政府跟中共配合監控港人迫害港人一樣
@teddy8836
@teddy8836 3 года назад
「罪犯」應該是指已經法院確定判決有罪吧? 這種情形一般都會發監執行了 很少會用到GPS吧?
@aaen2276
@aaen2276 3 года назад
密切關注潛在犯罪風險因子是可以 但植入手機 後台操控不能接受 1.不是所有人都是有犯罪的可能性 2.不能因為少數人而剝奪大多數人的隱私權、私密權 3.所有監聽計畫應該合理合法的公開透明制度下執行
@lu230
@lu230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其實在居家隔離時期使用GPS定位就富含爭議 很可惜這並不是這次討論的主題 隱私是憲法保障的自由,不能以偵察的方便性來違反
@user-nh9mk9wq7x
@user-nh9mk9wq7x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忽然想到臺灣社會有一些人 會在討論科技偵察法等議題時嚷嚷著侵犯隱私、政府濫權等等 但是談到中國的人臉辨識、評分時又說"啊不犯罪不做壞事怕什麼"
@user-bd2tc8ju2f
@user-bd2tc8ju2f Год назад
我就是受害者,檢方 刑警直接跟我所有同事,朋友,家人,工作地方邀請他們一起對我實施監聽監控..真相雖然證明我沒犯罪證明了清白。可是我所有人際關係已經破裂了😢 當發現這麼多人一起參與的時候已經完全不敢在相信任何人 也不敢去見親戚 唉
@joving3634
@joving3634 3 года назад
駭入手機看訊息這些就真的母湯,政府拿到資料它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你也拿他沒輒。即使法規定得多明確,到了政府想從民眾身上拿資料他們還是有辦法,管你是不是真的犯法了。假設台灣再經歷像太陽花般反對政府的活動,沒人能擔保政府不會透過這些方式監控民眾,只要懷疑你反對政府或者是參與遊行就抓你。現在天下太平當然沒問題,但難保世界會是如此平和,也沒人能擔保往後台灣還是民主自由的,像以前也沒人想過香港會經歷這麼大的變化,從相對民主直接變一言堂。當政府握有很大的公權力時,萬一民眾出事了還能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嗎?
@h20712920
@h20712920 3 года назад
臺灣的刑法是無罪推定原則,在確認犯行之前,雖然被列為嫌疑犯,也得保護他的人權,因為我們無法保證嫌疑犯就是真正的犯人。如果允許政府利用這種方式對人民進行監視,也就等於允許政府侵犯人民隱私了,這是相當可怕的事情。 除非有立法限定特定對象、且符合限定條件,並由限定責任人行使才得以使用,行使上必須有足夠的法源限制使用,才能如槍械一樣被使用。
@Tfdyfshjdd
@Tfdyfshjdd 3 года назад
可以比照搜索或監聽 由公正第三方的法院審查對象是否符合且有必要使用這些偵查手段 急迫情況可以由檢察官處分再向法院聲請 犯罪日新月異 誰都不想自己的家園變成犯罪天堂 舊有的通訊監察保障法已無法應付網際網路的發展而產生的犯罪手法 當人家都在用FB、Line的時候 總不可能要求執法者還停留在監聽手機、跟蹤、埋伏這些舊時代的偵查手法 很多犯罪為了躲過監聽使用通訊軟體聯繫導致偵查機關無法查證也無法遏止這些犯罪 只要有法源依據 一定的審查機制(如法院) 相信大家應該都不會有太大的反彈
@Jenny26680_playlist
@Jenny26680_playlis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可以接受用空拍機,攝影機等設備進行遠程拍攝,熱成像對隱私空間的監視就會有疑慮了,至於GPS,如果是對交通工具的監測可以,如果是對人本身的監測就不行。在手機植入木馬監控更是完全不行,畢竟手機上本來就會有很多不希望別人知道的資訊。
@cyruschan1993
@cyruschan1993 3 года назад
要是政府濫用了要怎麼制裁? 還有怎麼確保我發現政府濫用了
@freedomtw7867
@freedomtw7867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也是看門狗2這個遊戲的表達
@謝正道
@謝正道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政府逐漸共慘化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3 года назад
@@謝正道 等親中政黨執政,那才叫做真正的恐怖
@user-qw8wv4hf7m
@user-qw8wv4hf7m 3 года назад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這個問題 已經不是親不親中的問題
@forteherbert490
@forteherbert490 3 года назад
比較可悲的是國民黨抬不起頭來,直接爛下去了...面對這種草案照理講應該要有敵對政黨發起強而有力的反對行動,然而國民黨真的是爛到谷底不能讓人民信任他。(我不是支持民進黨,而是反共,但國民黨一直站在親中立場讓人挺不起來。) 我自己也很怕政府權力過大會倒車走回老路。
@gustavewill
@gustavewill 3 года назад
台灣:政府推出侵犯人民隱私的法案時,人民可以討論研究,甚至用民意壓力推翻 香港:政府推出侵犯人民隱私的法案時,人民只能表達意見,無法對政府產生任何抗衡及壓力 中國:政府推出侵犯人民隱私的法案時,無法推翻法案的同時,像這種影片也不被允許
@user-uq1wq2mz2q
@user-uq1wq2mz2q 3 года назад
呵呵。。。人家中国大陆根本就用不着。。。
@06funnyface
@06funnyface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中國政府不用再特意植入木馬,他們很多app就已經自帶了,政府只要直接找那些公司要資料就好了。
@user-uq1wq2mz2q
@user-uq1wq2mz2q 3 года назад
@@06funnyface 任何APP的数据,只要是当地政府,都能拿到。。。
@tinymurky7329
@tinymurky7329 3 года назад
是可以討論啦,隔天環保署就來敲你家門了
@user-di6uo9no7w
@user-di6uo9no7w 3 года назад
@yu long 稜鏡計畫曝光的時候不就被罵到爆了嗎
@r124097662
@r124097662 3 года назад
就跟監聽一樣,取得法院同意才進行就可以。
@shps100606
@shps100606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政府永遠都會以「安全」為由不斷擴權。人類建立民主體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防止政府無限擴權。 但是民主真的能防止政府擴權嗎?如果以往有成功規範,那未來顯然已經力有未逮。 例如,如果未來的疫情時常發生,政府是否就能永遠開啟天網,時時監控全民的行蹤?或是金流全面數位化,讓政府可以全面掌控每個人的消費?或是政府手機全面安裝監控軟體,讓政府備份你的一切操作? 顯然,這對民主將會是很大的挑戰 ,大家應該思考,我們要怎麼加強或監督現在的政府體制。
@user-pp8de1cg2d
@user-pp8de1cg2d 3 года назад
你可以熱愛使用現金,現金很香~~
@shps100606
@shps100606 3 года назад
@@user-pp8de1cg2d 我在講大海,你跟我講瓶蓋?
@陸昀佑
@陸昀佑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開頭 嗯嗯 有類似的法律 通訊監察法
@wiserich8346
@wiserich8346 3 года назад
就像之前博恩夜夜秀說死刑一樣,政府心態就像是反正先試試看,沒人反應就這樣做,有人反應再說,把人當白痴一樣
@user-kessPhoenix
@user-kessPhoenix 3 года назад
實驗就是這樣,不實踐就永遠是推測是猜想,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只有做了才能見到真實。 不要讓事情只停留在"想",要實踐才知道,要轉移群眾焦點,死刑真好用。
@pbice
@pbice 3 года назад
凡是快速通過的法案,都是不給討論的
@Stanley_Liu1112
@Stanley_Liu11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議題再次讓人想起育碧遊戲-看門狗裡面的東西:美國芝加哥設有一台監控全市資訊的超級電腦「中央操作系統」(ctOS,Central Operating System),幾乎控制了市內每一件電子儀器並儲存了所有市民的個人資料及行動紀錄
@freedomtw7867
@freedomtw7867 3 года назад
ctOS 2.0更誇張了
@Stanley_Liu1112
@Stanley_Liu11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freedomtw7867 真的
@jrych8470
@jrych8470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是之前的愛國法案就被戳破了嗎 還有新的監控中心喔
@freedomtw7867
@freedomtw7867 3 года назад
現在ctOS 3.0甚至還會有武裝無人機 真的可怕
@Stanley_Liu1112
@Stanley_Liu11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freedomtw7867 然後火線獵殺系列也有武裝無人機,育碧似乎很喜歡無人機www
@will0222
@will0222 3 года назад
系統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
@FlyiangBoy
@FlyiangBoy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有問題的人,開發設計出了有問題的系統。
@corvodust5285
@corvodust5285 3 года назад
科技進步這是正常的狀況 每一個政府多希望每一位公民都戴上無形的鎖鏈 未來房子肯定不是透明的 但可能連思想都會被監察
@user-ss3le3vg5o
@user-ss3le3vg5o 3 года назад
同意啦哪次不同意 但相關配套以及保護措施要規範好啊 人民應該是國家以及政府的主人 至少能夠在普遍民眾個資隱私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才能推動吧
@yewit
@yewit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最近很多部法律或行政命令的時間都縮得很短,讓人憂慮人民的權利被公權力侵犯。
@user-vj5ky7ss5m
@user-vj5ky7ss5m 3 года назад
除了D以外都可以接受 在手機植入木馬有被當跳板的風險
@ms0702779
@ms0702779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科技偵查法的木馬監聽,跟搜查令一樣是法院給出才能執行的話我就同意
@Kidd_is_a_Handsome_Guy
@Kidd_is_a_Handsome_Guy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問題的答案是什麼就要看市民對政府的看法是怎樣了🙂
@whitesola
@whitesola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要瞎.. ㄟ你好像說得不錯
@Konata
@Konata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並沒……等等
@kristen1195
@kristen1195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並沒有,不要瞎掰好嗎
@cyh00393
@cyh00393 Год назад
事實上比起法無明文偷偷摸摸來,透過科技偵查法明文規定令狀原則或事後通知、救濟程序,才能保障人民隱私
@6644TOTO
@6644TOTO 3 года назад
E.抓獲率不能降低犯罪率,也不能避免權貴避罪率。 窩在辦公室裡連法條都擬不清楚,還拿我的隱私權幫忙背書...抱歉~我做不到! 居家防疫的天網為簡易且被動式,跟自主權與隱私權無關,由此無限上綱並不恰當。
@user-jf8gn9md6g
@user-jf8gn9md6g 3 года назад
沒事,我們也到處都是天眼(監視器)啊 不過也許我們的監視器不如中共的那般方便
@林大隆
@林大隆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主席好
@user-uq1wq2mz2q
@user-uq1wq2mz2q 3 года назад
论监视密度,台湾可能还超过中国大陆。。。(当然,我知道,你会说,民主的监视,不叫监视)。。。
@user-vq5ql6sd5y
@user-vq5ql6sd5y 3 года назад
@@user-uq1wq2mz2q 台灣地小密度大不是蠻正常的嗎?
@user-ct9ww9bo7r
@user-ct9ww9bo7r 3 года назад
@@user-uq1wq2mz2q 不不 監視器的確是我們多沒錯,但是你們是政府主導,我們監視器絕大部分都是民間自己裝的(自保)
@v92042518
@v920425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user-uq1wq2mz2q ....你一定沒來過台灣,笑死
@shixingnian
@shixingnian 2 года назад
這肯定對出家僧人一點影響都沒有😂😂😂😂😂南無阿彌陀佛
@Xi_Jin_Ping_8964
@Xi_Jin_Ping_89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們的法務部真的很厲害, 有些草案5天就好, 有些要躺到下一任
@Jimmy-rn7ut
@Jimmy-rn7ut 3 года назад
像是礦業什麼的嗎
@wilsonchen8404
@wilsonchen8404 3 года назад
像是司什麼改革什麼的嗎
@user-jp3ro7hz9c
@user-jp3ro7hz9c 3 года назад
像是居住正什麼的嗎?
@abel830227
@abel830227 3 года назад
綠色執政品質保證
@CrimSTura
@CrimSTura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中壢某個從綠黨二五仔跳到DPP的不分區違法農舍已經拖了應該有兩年左右了
@qazws058
@qazws058 3 года назад
隱私跟生命財產安全哪個重要?
@哈哈哈-x5w
@哈哈哈-x5w 3 года назад
以目前臺灣的政治狀態,我是不支持的!! 人心跟人性是很難管制的!!! 畢竟政府跟土匪只有一線之隔而已!!!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3 года назад
台灣有親中政黨存在可能執政,所以這種高科技很危險,可能未來會被親共政黨拿來迫害台灣人
@TheTeohjack
@TheTeohjack 3 года назад
想看77聊聊科技噪音執法以及區間測速的相關合理合法性!!!!!!!!!!
@shioooou
@shioooou 3 года назад
就是為了這種內容訂閱支持的💪
@user-dj1lr2tv2g
@user-dj1lr2tv2g 3 года назад
志祺鼻子紅紅的
@Kakuo_Hikaru
@Kakuo_Hikaru 3 года назад
看來要傳一些重要的訊息還是別用手機傳了,飛鴿傳書好了
@nightmail9309
@nightmail9309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未来, 人类会将这类监控完全交给机器去做. 因为只要有人类经手, 就存在人性的风险.
@s0987386266
@s0987386266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防疫這種監測是OK的
@MizukiFMOK
@MizukiFMOK 3 года назад
直說吧,隱私大過一切,哪怕會影響破案率。 這問題就像是禁止恐嚇偵訊一樣,確實有許多人都說這是在保護犯人,但更多是為了避免無辜的人被屈打成招。 或許警察朋友可能會覺得限縮手段感到不滿,但公權力永遠不能過度放大,只有變小的討論空間,不能因為為了打擊犯罪方便,就開放任何侵犯隱私的手段,一旦開放就如同溫水煮青蛙越來越烈,沒看到中國街頭上那快滿出來的監視器了嗎? 打個比方,有些人可能會去公共廁所內進行違法交易,那是否為了方便追蹤罪犯,我就在廁所加裝監視器?特別是每一間都得無死角的安裝?放心這不是要偷拍人如廁,只是為了打擊犯罪? 別以為這很誇張,當公權力被無限放大、人民不注重自己隱私的結果最後比這誇張地都可能會實現,絕對隱私是底線,人民不能退讓這一步,就像無罪推定原則一樣,執法人員的工作是負責找出證據來證明有罪,而不需要自行證明自己沒有罪。 未來科技更發達,這類的問題只會更多,今天你退了一步隱私,未來只會越退越多,相信你也不想有一天,發現中國人目前的隱私居然無比好吧?到那天就可悲了。
@l7i7k7e7
@l7i7k7e7 3 года назад
A•B•C可以有條件使用 但是法規要寫完善一點 感覺漏洞很多 D絕對不能同意 一但被植入木馬程式 那怎麼刪除?可以刪除嗎? 三年以上的罪刑很多ㄟ⋯⋯ 假設我要偵查一個竊盜案件 那警察就可以從嫌疑犯的親友也一併查下去 朋友的定義怎麼判斷 跟外送員有電話號碼也算朋友嗎? 也可以查嗎? 這法案太可怕了吧! 守法公民也一樣會被調查那他媽的隱私權是三小
@miin-fengchang2545
@miin-fengchang2545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能防止犯罪的話我沒差,我又不是什麼重要人士,監視我根本沒好處
@wayne92600
@wayne92600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感動的是,立法機關的確有在做事 更感動的是,確實有人在替我們人民權利進行把關 感謝發現的人 我可以接受選項A
@eddiech4614
@eddiech4614 3 года назад
法律的更改永遠追不上日新月異的科技進步,利用科技手段來輔助警方偵辦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不妥,但法律需要先限制的是使用時機還有需被監控對象有構成未來危險犯案動機,那才能使用。
@kanva99
@kanva99 3 года назад
MIUI:不可能
@liao5516
@liao5516 3 года назад
指紋都不能紀錄了,明擺的監控應該更不能吧,就算有頂多只能偷偷做,應該不太可能明文規定出來。
@user-kf7uy4tz3n
@user-kf7uy4tz3n 3 года назад
都不太能接受~~~畢竟也是侵犯到隱私~~~就算是偵查犯人~~如果反過來被利用~~反而對人民不好~~ 如果是把犯人的資料凍結~~~而不是利用病毒去偵查的話~~~或許會好一點~ 但最後實際操作的方式可能還是會有利弊吧?! -------- 曾看過一個~~~如果使用無人機的話~~~不能靠近住宅區~~也是怕涉及隱私部分~搞不好無人機有編號和購買人資料~觸法直接無法使用無人機
@charles88
@charles88 3 года назад
可以有限度監察嫌疑犯 不能監察所有人 應該保障人民自由隱私 不能畫靶射箭
@HuaCai
@HuaCai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要制衡這些手段 那就可能跟警察配槍一樣......
@tary3310
@tary3310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有點好笑 直入病毒用不了端對端加密 隨便一個APP都可以 你的病毒不可以 最簡單就是看使用者手機型號連接哪個區域的網路 技術不足 用鋼索上太空ㄝ
@user-cv6rq8bv7e
@user-cv6rq8bv7e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影像、GPS、無人機之類的應該是可以 木馬我覺得就有點超過了,當然如果是拿到實體 要求解鎖我就不反對 但一切的前提還是以 令狀原則 來執行 就像過去要入侵民宅也是要由法院來做決定 我覺得科技偵查可以有分級 相對來說 疑似較輕罪刑的就用侵害隱私程度低的方式 疑似重罪的就可以申請侵害隱私程度較高的 無辜被偵查的補償部分 我不確定現在如果闖錯民宅之類的有沒有補償 如果有也可以參考 當然也可以有分級的補償 還有好像蠻多人怕自己被監控之類的... 是有犯罪是不是... 如果政府濫權被發現...就推翻政府囉! 最後也蠻同意 政府應該盡義務跟責任 只要一切行為、紀錄透明 也不會讓人民不安
@陳憲儒
@陳憲儒 3 года назад
D是絕對無法接受 其他的選項如果有合理且適當的控制流程 是可以討論要怎麼進行
@生活大小事-k1g
@生活大小事-k1g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一者如果沒有明確詳細的法律依據(不能有模糊的解釋空間),二者可能違憲(侵犯人民自由與權利)的情形,這樣我一定不同意政府用科技來監控民眾。看看對岸就知道了,崇尚自由民主的我們怎麼可以走回頭路!
@hcghgnhcg680
@hcghgnhcg680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最怕這種法案濫用變成監控並打擊政敵以及所有反對者的工具
@tp5lvu
@tp5lvu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其實為了防止犯罪大家一定都沒有意見 唯一擔心的就是被濫用、"誤用" 簡單來說就是不相信人性啦
@eva320825
@eva320825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其實…當法官說GPS監控沒有訂製法律規範時,已經打臉自己的判決了吧,所以判決也只是他認為這個有侵犯憲法,而非法律說這個有侵犯憲法吧?
@cyh00393
@cyh00393 Год назад
憲法最高性原則
@KenKen-xp9yl
@KenKen-xp9yl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除了D以外都可以~想起以前看過的電影,全民公敵。 當然也很希望科技執法能跟上犯罪的腳步,但畢竟不是戰爭~ 而且也已經可以預想被濫用的情況了,現實就是這麼兩難。 雖然心裡總是很OS,全民素質還沒到一個境界,犯罪是要講什麼人權...
@Wu0089
@Wu0089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信任政府是民主國家人民的正常反應,正因為不信任所以才要週期性投票以輪替可能不適任的政府。而政府要做的是盡可能取信人民,可惜目前這個政府似乎很明顯做不到這點。
@npai6612
@npai66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信任政府基本上是所有人的反应,只是在于敢不敢不信任了
@user-qp2cs5ve1z
@user-qp2cs5ve1z 3 года назад
所以才需要討論 不然直接腦波控制不是更簡單😂😂😂
@jakeylee1234
@jakeylee1234 3 года назад
自己选举的政府自己不信任,自己不信任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自己的组织,自己不信任自己,可以,自己选出来的自己又不信任,不愧是莱猪吃多了的族群,逻辑悖论都能整成逻辑自洽
@Wu0089
@Wu0089 3 года назад
@@jakeylee1234 中國腦是無法理解的沒關係,你們只能選擇相信自己的政府,因為就算不相信也做不了什麼。
@jakeylee1234
@jakeylee1234 3 года назад
@@Wu0089 当然,我们吃不着高贵的莱猪,自然理解不了莱蛙的脑回路
@user-lr4oh4zd2c
@user-lr4oh4zd2c 3 года назад
麻....我覺得可以耶,不過要有很多限制條件,例如這次就是限制在疫情 限制要嚴格
@bissxiaochuan3342
@bissxiaochuan3342 3 года назад
同意,完
@wenhsindy1
@wenhsindy1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政府不喜歡的人,都可以把他弄成嫌疑人
@A-Long6666
@A-Long6666 3 года назад
-F:以特定頻率鎖定電磁波的方式- -使其中內部的通訊聲音能夠被有效吸收- 反正就像是收音機的運作原理就對了
@州灼尾
@州灼尾 3 года назад
工具手法因使用者而異,如同刀子一樣,在不同人手上,可以是工具也可以是凶器 越強大越有威脅性的工具及方法,就需要越嚴格的規範,以免被誤用 殺豬的就算想上太空也要做足準備
@陳亮宇-o5q
@陳亮宇-o5q 3 года назад
罪犯可以,只是有嫌疑不行
@huang818
@huang8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但是這個科技偵查法就是為了定罪呀@@~ 如果已經經過法官判決定罪了,該罰該押該關的就直接行進了,也不需要偵查了?
@ShinhoL-q8g
@ShinhoL-q8g 3 года назад
@@huang818 為了罪犯,犧牲全體國民的隱私,我不認為這是比較好的做法。如果追查通緝犯抑或現行犯,就可以適用這種執法方式,哪天連我用哪個IP在家裡打手槍都被政府監督怎辦?
@user-we5ym9jp9u
@user-we5ym9jp9u 3 года назад
@@ShinhoL-q8g 这种事谁会管你,知道了又怎样?
@user-ct9ww9bo7r
@user-ct9ww9bo7r 3 года назад
@@ShinhoL-q8g 大部分是商用會反彈,個人你反對可能也沒用。
@ShinhoL-q8g
@ShinhoL-q8g 3 года назад
@@user-we5ym9jp9u 就怕有心人,駭客、政府想要搞你,你哪都跑不掉?甚至掌握資訊的人想要搞掉他不喜歡的候選人都是輕而易舉,別忘了,每個政客在參政前都是普通人,只要有人有心想搞,他所有的紀錄都可以被挖出來,甚至竄改之後在放出來破壞你的一切
@zp3cl3
@zp3cl3 3 года назад
你的幻想朋友全該公開曬出來,像是雷姆...之類的,這下誰還敢寫小說畫漫畫
@Jian_sean
@Jian_sean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覺得對於罪犯,沒有不能用的方法,但需要符合程序(從立法到執法),所以人民需要用力監督相關的立法、執法程序
@davidchen8540
@davidchen8540 2 года назад
他最好用gps定位啦他是用腦控好不好你讓他通過腦控受害者增加
@davidchen8540
@davidchen8540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我是受害者
@davidchen8540
@davidchen8540 2 года назад
生活癮私一覽無遺
@kenlin8912
@kenlin89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前提是人民依然保有修法的權利,ex:為了防疫,人民可以同意賦予政府以此工具協助保護大眾,但是人民終究傭有將權力收回的能力
@ckt7658
@ckt7658 3 года назад
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
@hasanhoung
@hasanhou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針對國安相關案件 比照監聽辦案 需要事前向法官申請並取得核准
@richardyen9239
@richardyen9239 3 года назад
再次體現出政府面對人民真正擔心的問題時極差的溝通能力 真心覺得台灣需要一個政策公關部門才能更有效的跟人民溝通然後制定更完善的制度 不然沒事都是政府自己訂了規則下了決定就高潮 溝通做那麼爛 也不完善配套措施 難怪不得民心🙄
@OtakuCassell
@OtakuCassell 3 года назад
比起日本歐美,台灣侵犯隱私已經很嚴重了,誰誰誰沒做好隔離就迅速抓到人呢!別說什麼殺豬公,我們早就領先國際上很多國家了! 台灣百姓們都太善良,可以加強逮捕更加遏止犯罪就覺得無所謂。殊不知我們政府跟中共就一線之隔, 政府權力越來越大就不要哪天哪個神經病選上總統,監控全台人民給大家打分數,安插思想警察重回白色恐怖也辦得到。 各位覺得警察一定都是好人嗎?
@miku3920
@miku3920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麼愛打擊犯罪還不趕快去把違停通通罰一遍
@NoMoreGodChris
@NoMoreGodChris 3 года назад
科技不斷在進步,通訊方法也在進步,從來沒有一個規定是不准壞人使用什麼科技手段。 檢警調本來就應該與時俱進,否則也無法保護到一般的民眾,所以科技偵察手段應該在有事前申請、充份授權與事後救濟的法規下給予檢警調足夠的武器。
@aska6406
@aska6406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選e,台灣很多法律對於“騷擾”這類的事情又沒有相應的罰則或太輕,看到對岸的做法,沒人會相信執法機關全都是白的。以前要進別人家都還要先申請一張搜索令,現在只想偷懶到連申請都懶的申請,覺得有嫌疑就通通監視和對岸有啥兩樣?還有人說啥民進黨不會亂來?誰能保證以後它不會亂來,就算它不會亂來,誰能保證它永遠都是執政黨。 我覺得硬要執行搜查只能是罪犯或通緝犯或現行犯。自主健康管理或居家檢疫這種趴趴跑被建議追蹤只是剛好而已,人家政府至少會先通知你還要你填一張表格,追蹤也只是從你填的號碼去做基地台三角定位,自己都知道會被追蹤還硬要出門那只能算自找的,不追蹤如果又爆發那要算誰頭上?看看日本佛系自主健康管理有多健康,健康到政府都不管,相信你會誠實乖乖在家不會趴趴跑相信你會乖乖戴口罩,台灣如果學日本這種佛系防疫觀念的話,台灣還能有現在的防疫成就嗎?別把先禮後兵和先斬後奏或不奏的觀念給混在一起好嗎,演都不演誰會給好臉色看。走路都走不好了還想上太空,是想摔死多少人和東西,準備都不準備誰會相信你一次就能上而且完全不會差錯。
@joanhuang169
@joanhuang169 3 года назад
原來不是只有我在聽到天網的事件感到毛毛的!
@user-uncle_yen
@user-uncle_yen 3 года назад
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 筆下小說《1984》 反烏托邦小說 討論人權,反對極權主義 政府隨時監控人民生活從來沒有消失 只是換成不同方式存在 有人稱他《老大哥》 後來有人把它拍成電影 《神力女超人1984》 相對類似台灣目前處境,天網 ru-vid.com/video/%D0%B2%D0%B8%D0%B4%D0%B5%D0%BE-SHF_mD9Dqu4.html
@ggsmida3441
@ggsmida3441 2 года назад
授權對監控對象的設備植入東西,我怎麼知道你搜到的犯罪證據不是你植入栽贓的?
@PumpkinHuang
@PumpkinHua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現在這個時代,這個議題真的躲不掉,勢必須要立一個法來規範,不然可能會既打擊不了犯罪又侵害人民隱私==
@sinkailai
@sinkailai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最快的方式就是公投?
@kane2538
@kane2538 3 года назад
是蠻支持科技打擊犯罪的,畢竟時代不同了,犯罪手段在升級,警政機關還在用老套手法,也是抓不了大賊。 但是在台灣這類技術可能會被拿去濫用,或被他國、駭客或間諜反利用該技術。 而台灣沒有相應法規或可制止該類濫用的手段,最多就是某某政治人物拍拍屁股開場記者會下台一鞠躬就結束了......
@user-bn8pq7xe1w
@user-bn8pq7xe1w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建議重新對警察教育 會踹頭的警察你要怎麼期望他遵守法律偵查
@user-sg6wt2xh6c
@user-sg6wt2xh6c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執政黨懷疑在野黨的某人"疑似舔共"或是"疑似舔美"的賣台行為,請問可不可以監控? 如果那個人剛好也是某官職候選人,請問可不可以監控? 用上述理由來打政敵好像挺好用的
@東万
@東万 3 года назад
大概只有GPS可以接受 熱成像沒記錯不太能看到房屋內的溫度吧
@Eleven-Squared
@Eleven-Squared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認為還有別的方式例如祭出黨規,就能直接通過了
@tt-de5tt
@tt-de5tt 3 года назад
香港:政府推出侵犯人民隱私的法案時,人民只能表達意見,無法對政府產生任何抗衡及壓力
@69Dawson2D
@69Dawson2D 2 года назад
A選項吧!🤔
@wow10895
@wow10895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有人以為是這次才有的ㄏㄏ 都忘記 王金平 是怎麼被追殺的?
@MrMessy1986
@MrMessy1986 3 года назад
時間太巧合了 今天香港政府提出以手機gps強制記錄所有市民的行蹤。。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行動才能擺脫貧乏 3 года назад
今天的問題是台灣有個親中大黨隨時有可能回來執政,如果親中大黨變成執政黨跟中共配合利用這些高科技監控台灣人民,那台灣將跟香港無異。 台灣有國家認同問題跟存亡問題,國內還有親中派可能執政的機會。 所以雖然理性上支持政府使用高科技執法,但在國家安全與台灣存亡層面的運用上,卻又不免有所疑慮,台灣要變成香港那種樣子,其實很可能只是轉眼間。除非台灣的親中派滅亡或是邊緣化再也無法執政,不然無法確保高科技執法對台灣人能永遠安全。
@ShinhoL-q8g
@ShinhoL-q8g 3 года назад
可以麻煩發個新聞連結嗎? 不然我難以確定真有此事 我在google用 香港 gps 手機 定位 查不到相關資料
@Hey-fl1zq
@Hey-fl1zq 3 года назад
你的假設跟邏輯很奇怪 現在是民進黨想做 跟其他黨有什麼關係 民進黨作法跟中共無兩樣
@M_mc11765
@M_mc11765 3 года назад
@@Hey-fl1zq 樓上那個只會複製貼上帶風向不要理他,應該是來搞事的
@Hey-fl1zq
@Hey-fl1zq 3 года назад
@@M_mc11765 好 哈哈
@user-ed8er6yt5n
@user-ed8er6yt5n 3 года назад
这种监控技术其实都是很简单的,只要你犯罪违法,或者警方锁定你是犯罪嫌疑人,就能知道你的手机号码 然后通过装有你手机号码sim卡的手机,利用现在遍布各个角落的4g,还有现在要布置更多的5g基站,都能利用你周围的三个4g基站或者更密集布置5g基站,定位你现在大约在哪里,再利用遍布各个地方的摄像头,基本你就可以肯定你的位置了,所以说现在的技术,导致你带的手机就是个位置追踪器
@Saltfish-sakana
@Saltfish-sakana 3 года назад
欸不是啊 抓到人但法律判刑還是一樣輕欸 如果先從修法開始 犯罪率也會相對少一點 也不用這麼搞工啊
@ladygraceck
@ladygraceck 3 года назад
當人民發現自己似乎被違法監控時,可以向什麼公正機關或監督系統舉報?沒有防止公權力濫用的機制,就一定會被濫用,屆時栽贓嫁禍的事會更難避免。
@user-iv6yt8ni6y
@user-iv6yt8ni6y 3 года назад
E.數位空間不應該完全引入我們現行法律,那樣只會破壞網路當初設立的目的。
@pingtallPTK
@pingtallPTK 3 года назад
納粹時期飽受爭議的公法學者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說過:「摧毀一切規則的方法就是將重點放在『例外』這個概念上;也就是說,神不知鬼不覺地將例外狀態,變為常態的規範秩序,如此人民便會為了虛假的安全,放棄真實的自由。」
@roadroller9735
@roadroller9735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政府跟黑幫的距離其實只差一條線
@tin.6292
@tin.6292 3 года назад
誰惡誰是政府
@user-xk3hz3qd6k
@user-xk3hz3qd6k 3 года назад
更接近的比喻可以用土匪來比喻 稅收=保護費(生存所需 服務=武力(留下來的依靠
@skchan9099
@skchan9099 3 года назад
有牌爛仔
@htc84814
@htc84814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個主題是我大二的時候通識課的報告
@This_is_a_pig_farm
@This_is_a_pig_farm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很開心能在這個小敏感的影片看到有廣告撥放希望RU-vid能讓我的開心繼續下去不然我只好詛咒審查員家中盆栽被幹走要調監視器警察說沒權限檢察官說他也沒法官叫你等裁定只要2年你就能拿到調用許可去看2週就會洗掉的監視器
@jy61216
@jy61216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全部的手段都可以接受, 但希望能盡可能滿足民眾與第一線執法人員的需求。
Дале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