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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辯死刑存廢 廢死律師嗆:被害者沒復仇權利 綠菁英能決定正義底線?《庶民大頭家》完整版 20240423  

庶民大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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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37位死囚認為死刑違憲申請釋憲,今天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庭中死囚的委託律師除了猛批死刑違憲,過去大法官3度認定死刑合憲的解釋已經不合時宜,死囚的律師團說每個人都是子宮裡的天使,要去思考為何這些人會變罪大惡極的撒旦,貿然殺死這些墮落天使,只會讓國家更怠惰,,甚至抬出法國文豪雨果在1848年就說過「死刑是野蠻的永恆標籤」,要求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違憲,終結以暴制暴,先不說台灣有成千上萬的法律專家,為何大家要聽超過1百年前外國文學家的話,來制定我們的法律,專家代表鄭善印就提醒,在社會仍有殺戮的情況下,廢死就是在保護施暴者,讓弱者無從申冤,這豈不是重視剽悍者的人權?37名死囚究竟是要主張冤屈,還是怕死才主張不要死?廢死律師說:被害人沒有復仇權利,法官沒有殺人權力,但我們就問被害人不能尋求正義,國家不能張顯公權力,難道就只允許兇犯荼毒社會的權力?
更多《庶民大頭家》這裡看:
👉bit.ly/3kb3kq7
【本集來賓】
1.前立委 鄭麗文
2.立法委員 王鴻薇
3.台北市議員 侯漢廷
4.資深媒體人 鄭師誠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7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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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74   
@kaodanniel7868
@kaodanniel786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些死刑犯不給別人活命的機會,卻為自己尋求活命的機會。
@user-mb2ed8hb2b
@user-mb2ed8hb2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謝鄭麗文詳細說明廢死的緣由,按讚!
@user-do6cw5hz8h
@user-do6cw5hz8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拜託妳們立法廢除大法官,憂國憂民,領我們的錢保護那些壞蛋危害社會,留大法官有用嗎?
@allenzhang4478
@allenzhang447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大法官不可能廢除,因為他是洛克、孟德斯鳩三權分立的基礎😅
@gashuvafen4208
@gashuvafen420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被害者~~沒權力復仇!??? 犯罪者.........更沒權利活在這世上~!! (~~~為何世間正義......是它們幾個,說了算..????!)
@user-np3rj3kd7g
@user-np3rj3kd7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支持中視加油加油加油💪
@sasa-2015
@sasa-201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廢死是對生命的褻瀆
@user-fq7ul2rv8e
@user-fq7ul2rv8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殺人者死,天公地道,主張廢死,違反了天道,終究要受到了詛咒,永世不得超生!
@user-cy6tr6nc8v
@user-cy6tr6nc8v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意思是被殺死的活該就是了~
@mandytseng6673
@mandytseng667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吃保太鹹了意思新加坡錯了嗎
@mandytseng6673
@mandytseng667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廢死等於鼓力范罪
@user-xd8vy1lh6i
@user-xd8vy1lh6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一定要有死刑。
@XX-cv2my
@XX-cv2m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被害者沒復仇權利 那就是自己倒楣囉
@user-yc3ge4qk3w
@user-yc3ge4qk3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死刑不是被害者的復仇 死刑是加害者犯罪後經判決得到的懲處 犯什麼罪受什麼罰不是正常嗎?
@kellywu1431
@kellywu143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現任大法官比較厲害,打臉前任
@lucky-POKI
@lucky-POK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大法官辯死刑存廢 ? 過去大法官3度認定死刑合憲的解釋已經不合時宜 ? 3度認定 還能被推翻 ? 一句不合時宜 根據又在哪 ? 辦個廢死公投來看看 那個才是合乎時宜......🤔
@user-jp1zz1rr7o
@user-jp1zz1rr7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國家沒有權利殺人,如果國家殺人就跟那些殺人犯沒兩樣。 一個真正民主講求人權的國家是沒有死刑的這才是仁道。 只有那些心裡不健康心存報復的人才會支持死刑。 如果要把那些殺人犯判死刑不如給他們一個改過向善的機會將來可以好好彌補社會不是更好嗎。 阿彌陀佛人性本善, 上天有好生之德 ,心存邪惡的人才會支持死刑。 我強烈支持廢死, 37個死刑犯因為法律的缺陷判決錯誤每一個都要好好活著。
@you19992012
@you1999201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樂塞的執政擋
@user-nf9vw7hz4b
@user-nf9vw7hz4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鬼才有復仇的權利
@caipan8870
@caipan887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就是殺人償命,才公平啊!
@user-ce9qy1hr2k
@user-ce9qy1hr2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
@user-ll9qd8dq7p
@user-ll9qd8dq7p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大法官本就不可被民意撼動.只能由憲法去解釋司法權.就如司法判案看證據說話.況且大法官是立委同意的自打嘴巴的立委. 為何不能討論關到死誰說要放出來.例如關:要做工養自己.不做工關黑房不可出國家養.死簡單活受罪苦... 立委懶得研議而已(研議累人沒選票).有配套何來治安不安...法官判刑不算殺人?那執行的的警察呢? 心理的壓力誰關心 題外話8成反廢死叫很大聲.8成贊成安樂死立委在哪呢?
@swansonpeng342
@swansonpeng34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們這麼說吧,如果一個政府無權剥奪罪犯的生命,那麼,對一個守法的公民來說,政府有何權力剥奪我的勞力所得,只要廢死是違憲,全民拒繳稅!
@ligaoping2690
@ligaoping269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主持人好大家好
@user-on1yy2tr4b
@user-on1yy2tr4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廢除死刑能減少冤獄,也是一種猜測! 🤭
@jameschan6978
@jameschan697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死刑存廢不重要,現在重要的事先要除三害,傅崐箕,徐巧沁,黃國昌。
@jyenify
@jyenify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有甚麼權力剝奪我的生命,證據却鑿就該被判死刑,就只因我死了不能辯駁,那何謂個人權利?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好嗆哦
@e300e100
@e300e10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支持廢死的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受害者家屬的善良
@AngelicaAtomic
@AngelicaAtomi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如果要討好歐盟,建議延役核電廠,減低碳排。並取消離岸風電國產化,他們更care這個
@chiyuanlin4316
@chiyuanlin431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有綠可仗恃社會正義蘯然無存
@engteckng7595
@engteckng759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就讓这些滿口正義的伪君子当受害人
@user-bn7gq1qh7o
@user-bn7gq1qh7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讀書的時候不是有教我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這些人是沒讀書,證照都是槍手考的嗎,是不是監考院必須調出這些人的試卷重驗或重考,簡單的道理怎麼都不懂
@user-rd6iz4vs9s
@user-rd6iz4vs9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終身監禁是否會助長犯罪呢
@user-kj4qe4ei5b
@user-kj4qe4ei5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什麼叫被害者沒復仇權利! 那請問一下那些大法官跟廢死律師,又憑什麼加害者有傷害他人的權利,你們怎麼解釋?
@user-iu2qq8dd4k
@user-iu2qq8dd4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被害者,沒有(💥復仇)的權利❓ 民進黨蔡英文推動(💥轉型正義)🔴是錯誤❓ (💥復仇)=(💥轉型正義)=(❌)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那就制裁吧,不復仇哦
@user-iu2qq8dd4k
@user-iu2qq8dd4k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墮落的天使),還是(天使),不是(魔鬼)❓ 🟢民進黨(墮落的台灣人),還是台灣人❓ 🔴國民黨(再好),還是(🔴外來政權)❓
@user-hz8qi2ci4g
@user-hz8qi2ci4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特赦再特赦就能假釋出獄再犯案了😢😢😢
@user-rc8um2vw6v
@user-rc8um2vw6v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法官,在中華民國已經死了,已經論為政治傀儡了,可悲呀!
@user-br3tv7tp5c
@user-br3tv7tp5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以前把律师看的很高尚,至今才知道他们就是一帮吃法律饭的,法不禁止即可为,不管是不是公道,因此他们希望把原本确定的事情搞的不确定,这样他们才有更多发财的机会,但是他们偏偏又把自己包装成,为民请命的哲学家。
@user-520ycj
@user-520yc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終身監禁,但也要不得假釋啊!法律無法做到公平與正義,那立法何用呢?被害者是否有復仇的權力,政府是否有執行死刑的公權力,這些討論,都不能掩飾死囚有犯法吧!難道人命,在廢死之人的眼裡,只是個刑期與賠償,就結束了嗎?抓進去關個幾年,又再放出來,這樣符合了人權(還有人認為這樣不符合人權),那被害人就活該被殺嗎?活死囚可以釋憲喊冤,而死被害人能何處可伸冤呢?那被害人的遭遇就不違憲了?殺人犯的行為就不違憲了?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綠蝨治台
@ggyy-ggyy
@ggyy-ggyy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鬼島
@user-nf9vw7hz4b
@user-nf9vw7hz4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中國大陸有死緩制度,過渡期
@haohengli2920
@haohengli292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殺人犯有殺人的權利?
@gONEfORnEVER
@gONEfORnEVE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有點好奇。大家彼此熟識。為甚麼還說 “主持人好!” 難道希望被介紹為 “第一位來賓, 第二位來賓...”?
@user-yc3ge4qk3w
@user-yc3ge4qk3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私底下怎麼叫都沒關係,正式場合用尊稱是禮貌
@georgewong7290
@georgewong729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孩子翁禎佑和我麥碧玲沒打預防針多次對我媽媽死了醫師翁俊六死了沒肝病死亡急性爆發性死了大同醫院醫院救人大同是翁俊六是成功變成功醫師醫院麥碧玲同在醫院人要我們說臺灣話我告訴他們一家親每個人英文美國人加拿大澳洲人蔡英文40年合作的合作美國人我愛臺灣人李總統陳水扁馬英九好人我愛愛臺灣人高雄市幫的明進黨員林忠義228事件的是李總統的朋友馬英九要回報做臺灣人每個做愛馬英九是臺灣人才選上歴史悲劇不能重演孩子翁禎佑先生翁俊六要回家明進黨還我法律死是明進黨權力死了二個人不能死沒命國安法不會講臺灣人翁俊六我送到醫院大同醫院要我講臺話講英文其實他孩子不會我當場被打醫院我在王理長接手活著半夜給翁禎勵一樣美國人醫師要我回家死人翁愛臺灣人來世界各國每個人愛家一樣我愛我的家人吃教育習主席中國人不戰一家親謝謝你習主席成信馬英九 成信合做必勝二個愛臺灣人不能死對不起媽媽麥碧玲一家6人回臺灣愛臺灣人我希望廢死國安法可廢
@uej8693
@uej869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繼續讓被害者活在恐懼與仇恨中 這就是政府想要的
@will19181
@will1918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只要沒死刑, 被害人就可以親自復仇, 這幾位律師要不要試試看?被害人絕對有復仇的能力
@user-uv4di6pw7o
@user-uv4di6pw7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廢死律師嗆:被害者沒復仇權利 請問大法官 死刑犯有殺人的權利嗎
@user-vb3sc4hc9w
@user-vb3sc4hc9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死刑執行應該立法宣判三個月後執行死刑,否則應該立法公務員不執行懲處條例,落實執行此代表社會正義執行的公務執行。拖延應該解除其職務令其離職。尤其是組織保護國民不再處於黑暗犯罪環境,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正義的團體應該請正義正確觀念律師組織成社會公義團體,守護大家生命財產安全。
@user-vb3sc4hc9w
@user-vb3sc4hc9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違反民意,應公投立法將其解除職務。國家應該是不需要這種執行法律正義司法人,做犯罪違憲行為,反社會行為對民主國家是有重大危害的。
@user-hz8qi2ci4g
@user-hz8qi2ci4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那桂林仔要出來除害了🎉🎉🎉
@user-rw2dp8zg3m
@user-rw2dp8zg3m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墮落天使不是都在地獄裡嗎?殺了才算墮落天使,白痴的話根本與聖經違背,需要在意嗎?
@jaswang2030
@jaswang20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也不太理解台灣的法律為什麼搞得被害人都沒有獲得應有的損害賠償?殺人的都不用付出代價嗎?那被鄭捷那種人無故砍傷的或死了的都活該嗎?你們立法的人到底有沒有站在被害者立場想,如果每一個加害者都不用負起責任,都說我有人權,都無罪,那你法官也不用工作了!因為每一個都無罪,審個屁,要你法官何用,等著失業吧!
@user-do6cw5hz8h
@user-do6cw5hz8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蔡英文爛透了?
@user-gs1er4pu4j
@user-gs1er4pu4j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真搞不懂,這種問題有什麼好吵的! 對於受害者而言,受到傷害的,除了本人和親人家屬外,關那些偽善的廢死團體、律師跟政治垃圾屁事,憑什麼整天在那邊靠夭。 對於加害者該不該死,很簡單,就由受害者及其親人家屬決定,死人不會說話,但其親人家屬的傷痛卻是一輩子的。 所以,一切以受害人家屬說了算,其中分非故意及故意殺人,非故意殺人,在取得家屬諒解後,就判決無期徒刑,但視其表現可假釋,如果是故意殺人,取得家屬諒解,同樣無期徒刑,但需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因爲故意殺人,可能再犯。 而如果殺人後,無法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那就直接處死,讓被害人家屬釋懷,不再怨恨。 無論如何,廢不廢死,都不該成爲,少數偽善團體及政治垃圾,謀取個人利益或聲望的工具。
@userx001
@userx00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台灣現在是民主國家 還是民進黨作主 所有的意見都不能與民進黨相左就是了?
@pluglygood4401
@pluglygood440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侯漢奸👎🤮
Далее
ПРОСТИ МЕНЯ, АСХАБ ТАМАЕВ
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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