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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依大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本大學以追求真理、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昇文化、服務人群為宗旨。
陳維昭校長擔任「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十二年之久,曾被一些人質疑「任期過久」,陳校長更在任內推動一系列提升「教學品質」的政策,其背後的原因經過更是令人敬佩。陳校長的努力除了帶動台大外,也帶動整個國家的學術水準,為台灣的教育發展帶來重大的改變。
在大學法還沒通過前,當時的台大內孫震校長就已經開始起草國立臺灣大學的組織章程。為了減少當中的評估所做成的人力浪費、效率低下的問題,當時羅銅壁教務長提出了「一任六年,不得連任」的草案,但在校務會議中被大多數否決。並在後來經過多次討論,最終決定以「一任四年,最多三任」定案。
有趣的是陳校長雖做了三任台大校長,但收到的聘書卻有四張。這是因為陳校長剛上任的時候,校長任期還是維持「一任三年,最多三任」的方式,因此教育部的第一張聘書是以三年為期聘請。後來教育部得悉現任校長比照辦理,補發一年任期的聘書,因此陳校長的第一任任期有著兩張聘書,加上之後的兩任,總共是四張聘書。
由於陳維昭校長是1993年6月22號上任,2005年6月21號卸任,後來的李嗣涔校長和楊泮池校長也是以同樣的日期上任及卸任,直到管中閔校長因「2018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才使台大校長上任日期有了改變。
陳維昭校長任內推動了一系列提升「教學品質」的政策,由台大率先實施,後來其他國立大學也爭相模仿,現在甚至在教育部進行大學評鑑,這些的政策都是必要項目。此舉證明陳校長所推動的政策有助於大學教育。
陳校長認為台大在國內表現第一同時要與全球競爭,所需要的是督促和反省自身,因此首先推動了「課程評鑑方法」,又名為「課程意見調查」,通過學生對課程評分,讓老師了解學生對課程的想法,從而檢討課程內容和不斷的改進。最初是以意見不對外公開的方式,由醫學院試行。課程評鑑方法的實行初期,有採用許多方法作為誘因,例如學生們必須先填寫意見調查才能夠查看分數、才能夠開始選課。
「課程評鑑方法」實施後,有不少系單位把意見作為升等的參考之一,讓不少老師感到壓力。另外有些老師覺得課程評鑑使老師需要討好學生,對其教學態度有所影響。但陳校長調查後發現對學生放鬆的不一定會高分,對學生嚴格的也不一定低分。而其他曾在國外留學的教授等人認為在國外,意見調查也是必要和普遍的,在追查後也能看到學生對課程的滿意度有所提升。因此在經過討論後,陳校長認為意見調查有其必要性而堅持實行,對之後的台大教學品質有重要的影響。
繼「課程評鑑方法」,陳校長實施了「系所評鑑」。以陳校長仍在當醫學院院長時,請國內外專家為醫學院的每個單位提出意見一事為契機,於1997年正式實施「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評鑑辦法」。由校評鑑指導委員會和院評鑑指導委員會,每四到六年進行一次評鑑。陳校長認為要有效的實行,除了外界的專家的評估,最重要的是教職員們接受並認同評估是進步的方法,而大學方面一定要真正用心去解決系所所提出的問題。陳校長也指出,在經過評鑑後,有很多系所的問題得到解決。因此可以看到第一期只有28個單位參加,但第二期所有單位都有參與其中,直到現在評鑑已經變成了常態。
相比以上兩個評鑑制度,陳校長認為阻力最大的是「教師再評估準則」。在任期間,陳校長邀請了陳正宏副校長負責研擬,在校務會議以多數票通過。陳校長理解剛實施後老師會有的心理壓力,而且不同學院有不同的標準,因此強調剛實施的時候必須要有彈性,例如文、法科的學院不限以「被 SCI所收錄」才算為優秀。實際實施後,台大的學術水準有著顯著的提升。在論文SCI上,台大甚至超過了本來遙遙領先的澳洲墨爾本大學。
為此陳校長佩服並感謝所有願意督促自己的老師,因此在以鼓勵老師為前提,請李琳山研發長制訂優良教師選擇及鼓勵辦法,後來慢慢發展為「教學傑出獎」和「教學優良獎」。
除了在成就方面的彈性處理,陳校長也會把個人的困難、苦衷等特別狀況納入考量範圍,例如有位老師曾因為家庭問題,無法進行研究,而沒有通過評估。但陳校長等人認為他是具有潛力的人才,因此決議暫時觀察,醫學院也給予金錢上的援助以幫助他進行研究,該名老師後來都有通過聘僱。綜合來說,教師評鑑在剛實施的時候有著相當寬鬆的彈性處理,讓老師們都能理解並習慣。
另外陳校長跟同仁擬訂了新進老師聘任辦法,當中有著以下的考量。
第一,要學系組成一個委員會去評估系上需要發展的領域,以阻止退休老師私心聘用自己的學生。
第二,為了從國外聘用的老師有足夠的資源和合適的環境進行教學,因此學校方面會給予20萬的「新進教師學術研究計畫補助」,而學院亦可另外給予經費,使他們能留在台大發展。
◈孫震
國內著名經濟學者,1934年生於山東省平度縣。長期任教於臺灣大學經濟學系,1984年出任臺大校長,1993年轉任國防部部長,後歷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長、元智大學管理學院遠東經濟講座教授、臺大校友會總會理事長暨校友會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羅銅壁
南投埔里人,台灣化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曾任台大生化所所長8年(以理學院院長兼任2年),理學院院長6年,教務長6年。1986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1994年應李遠哲院長邀請,以台大教授兼中央研究院代理副院長,1995年8月1日從台大退休生效的同時,真除中央研究院副院長,1997年卸任。
◈李嗣涔
臺灣高雄縣岡山鎮(今高雄市岡山區)出生,原籍河南濟源,電機工程學學者,主要研究半導體領域,為臺灣早期研究非晶矽的學者,亦為國際電機電子工程學會會士(IEEE Fellow),在該領域有一定聲望。後來應臺灣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委陳履安等人的邀請轉入氣功、特異功能方面的研究。
◈楊泮池
臺灣醫學家,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博士,中研院院士。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校長、臺大醫學院內科教授、臺灣歐洲聯盟中心(EUTW)主席。
◈管中閔
中華民國計量經濟學學者、中研院院士、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生於臺灣臺北市的外省第二代,畢業於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中國文化大學經濟系,先後獲得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經濟學碩士與聖地牙哥加利福尼亞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校長暨財務金融系講座教授、經濟系合聘教授、中研院經研所合聘研究員。
◈2018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
(臺灣媒體稱為拔管案、卡管案等)是指2018年國立臺灣大學(臺大)遴選校長期間所發生的事件,主要是以臺大2018年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臺大第12屆新任校長後,蔡英文政府的教育部指出此案有嚴重瑕疵,拒絕發給聘書,但教育部的作為亦遭到各界大力質疑,衍生出一連串關於校長遴選制度以及學術自主的爭議。因此爭議延燒,一年內先後有潘文忠、吳茂昆和葉俊榮三任教育部長為此下臺,事後潘文忠回任教育部長。
◈課程評鑑方法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訂於每學期第八週調查,期末教學意見調查訂於每學期期末考前兩週內實施。學生填答教學意見調查資料,對學生身份採絕對保密。期中教學意見調查學生填答之資料,經教務處以e-mail通知授課教師上網瞭解調查結果,作為即時修正該學期課程教學策略之參考。期末教學意見調查結果,俟授課教師將學期成績送達教務處後再印送各系(所)主管參閱並轉交授課教師作為教學改進參考,對學生反映不佳之課程,由系所主管協調授課教師予以改善,且將改善方式送請教務長核閱,教務處課務組備案追蹤。
◈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研究單位評鑑辦法
為提升教學研究之品質與水準,並平衡整體與重點發展方向,訂定教學研究單位評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應接受評鑑之單位包括學院、學系(科)、研究所、學位學程、研究中心、進修推廣學院、共同教育中心等一、二級教學研究單位。共同教育中心所屬師資培育中心因接受教育部師資培育評鑑,得另訂師資培育評鑑相關法規,辦理師資培育評鑑。
◈國立臺灣大學教師評鑑準則
為評鑑教師之教學、研究、服務各項成效,特依大學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教師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本準則。凡支薪之專任教師均應接受教學、研究及服務評鑑;未支薪之專任教師是否接受評鑑,由各學院自行規定。本準則所稱各學院,除各學院外,亦包括共同教育中心。
◈SCI
科學引文索引。創刊於 1963 年,是美國科學資訊研究所(ISI,www.isinet.com)出版的一部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獻檢索工具。SCI 收錄全世界出版的數、理、化、農、林、醫、生命科學、天文、地理、環境、材料、工程技術等自然科學各學科的核心期刊約 3500 種;擴展版收錄期刊 5800 餘種。
◈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及獎勵辦法
為鼓勵教學優良教師,肯定其在教學上的努力與貢獻,特訂定本辦法。獎項分為「教學傑出」及「教學優良」獎二類。得獎者,除均頒予獎狀並公開表揚外,並頒與獎金。獎金為固定點數乘以每點數之折算金額。「教學傑出」獎金之固定點數為 100 點,「教學優良」獎金之固定點數為 20 點。每點數之折算
金額,每年由校長核定之。
◈新進教師學術研究計畫補助
為協助新進教師迅速建立獨立的研究環境,並鼓勵展開各項學術研究及執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依補助新進教師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設有兩種補助,分別為創始經費補助和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
校檔影字第31號
受訪人:#陳維昭 #教授 / #國立臺灣大學 #第九任 #校長
提問人:#張秀蓉 #教授 / #臺大歷史系 #第12任 #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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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окт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