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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用蒸氣熨斗燙死同學!施暴主嫌手段殘忍被判死刑!馬國校園霸凌案判決引爭議!【TODAY 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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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上訴庭,最近針對7年前的一宗 #校園霸凌 案件做出裁決,判定6名加害者謀殺罪罪名成立、判了死刑!這個判決讓死者的父母情緒激動,走出法庭之後就立刻痛哭下跪磕頭,感謝上蒼終於在多年之後維護了自己孩子的正義。
新聞一出,網路輿論也炸開了鍋,就連抖音上的中國網友也紛紛回應表示這是最正義的判決,大快人心!到底是什麼樣的案件讓社會如此憤怒,馬來西亞的校園霸凌問題又為什麼那麼嚴重呢?
快來測:看世界七月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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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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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low7595
@cjlow759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馬來西亞人,非常支持這樣的判決。 受害者需要得到安撫,而不是教育惡人。
@CnD_1212
@CnD_121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點放在小孩身上就知道,一個知道自己犯錯會受等量懲處付出相應代價,一個知道自己犯錯大概率能被寬恕赦免接受感化教育獲得再次機會,哪個小孩會更自律恪己? 確實死刑不是最理想的懲罰(有些罪行不是判死就能彌平相抵的、對某些罪犯來說死亡不足畏懼),但廢死改教化,先別說改造罪犯的成效如何及其效益(真正悔改及對社會貢獻比例)是否真大於解決罪犯(根除毒瘤杜絕再犯機會),首先對預防/警惕減少犯罪一點用都沒有
@zero52010
@zero5201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9:59綠白藍就是沒治國能力 先把廢死的有亮相的記起來,寫在小冊子,他們通過後,就一個一個處理,反正免擔心,順便錄影人生最後一句(好奇會說什麼),紀念
@engseangow1779
@engseangow177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zero52010, 拜託, 只有民進黨是支持廢死聯盟..關藍白屁死?而且這八年是誰在執政
@user-hi5ny3ji2t
@user-hi5ny3ji2t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防止悲剧重演才更重要,至于是否判死,我倒是觉得无关紧要。。也就六个恶人而已,死就死了,他们活着也是祸害。。
@b19800407
@b1980040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hi5ny3ji2t 悲劇一定會重演 因為人類從歷史中得到的教訓就是人類會重複犯錯 所以該殺還是要殺,至少可以保證這位犯人不會重複犯錯
@yuixiwang8471
@yuixiwang847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你給那6個犯人改過的機會廢死,那誰給那個死者一次免死的機會?
@user-dr5zg7bl5i
@user-dr5zg7bl5i 15 дней назад
这么说吧,死的不是博主的孩子,如果是她的孩子,可能她跳的比谁都高
@Cristiano-R007
@Cristiano-R007 12 дней назад
開頭聽到他是那20%就沒什麼好聽下去的了
@kaiyenchee6596
@kaiyenchee659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网上可以找到有关死者父母的访谈。死者父母是在极度伤心和不满施暴者的态度才坚决上诉。话说那些施暴者完全没有向死者家属表现愧疚,甚至有说有人在一审后得知逃过死刑时还向死者家属轻笑的...死者父母在访谈时曾经表示,如果施暴者上前表示愧疚并祈求原谅的话,他们也会选择原谅的。可惜啊,从被告一方一忙着上诉企图得到减刑就觉得他们根本就缺乏悔改之心。如果改造的成本和对社会的风险太高,我认为死刑还是必须的。😢
@lokalin2723
@lokalin27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些人還說大家都這樣怎麼只有抓他們?原來馬來西亞問題這麼嚴重喔....
@user-ij9tn3br5k
@user-ij9tn3br5k 26 дней назад
@@lokalin2723吸毒也可以說吸毒的人那麼多幹嘛只抓我,根本就是狡辯的廢話啊不用認真
@宗-h1f
@宗-h1f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真的 死刑就是為了這些人存在的
@youmita1739
@youmita173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在这审判中用了“rarest of rare”这个词来强调此案件的特殊性和严重性,死刑也可说是杀一儆百的做法,威赫日益猖狂的霸凌事件
@lilyzhao4472
@lilyzhao447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废除死刑的国家,对死者和家人是不公平的,对犯罪分子也缺乏震慑力。 从校园开始,小小年纪就欺弱霸凌,而且据说,现在这种情况很普遍。此风不杀,将来到了社会上,就可能进一步做恶。给马来西亚政府点赞👍
@Rikokun27
@Rikokun2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馬來西亞人,看到這樣的霸凌致死真的很可怕,熨斗燒傷很多地方真的很殘忍包括私密處,雖然是真的遲來的正義但至少對死者的家屬是一件好消息。一人死賠六命真的只能說何必當初,也非常感謝TODAY 看世界報導這個事情,霸凌不分國籍,也讓大家能對這事情提高注意和警惕心!
@user-ws5gl7mh1t
@user-ws5gl7mh1t 23 дня назад
日本有一名律師也是支持廢死,直到他妻子被別人殺死時,他改為支持死刑.....我只想說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除非你是被害者的家人,不然你只是僞善罷了
@BA-cd4il
@BA-cd4i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該給這些加害者任何改過自新的機會,他們有給被害人任何機會嗎?死刑剛好而已。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風遁菴文旦-季節限定 24 дня назад
​@@wurandy3515你知道嗎囚禁
@ABC4475
@ABC4475 24 дня назад
如果什麼事都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就意味著沒有什麼大錯是犯不得的...你永遠都有機會改過永遠都有機會被原諒,這聽起來其實非常可怕。 因為很多惡事你知我知...是根本一次都不能做的...當你犯了這些大錯再來談改過自新有意義嗎? 世界會稀罕你的改過自新嗎? 你覺得賓拉登、希特勒應該被原諒嗎? 白曉燕案的兇嫌應該被原諒嗎?如果牠們真的「改過自新」的話...?
@michaelyuan3382
@michaelyuan3382 24 дня назад
只是死刑没判酷刑实在是不公平 被害者有办法选择轻松的死法吗
@yiu7917
@yiu7917 24 дня назад
@@michaelyuan3382先酷刑再死刑容易被人權組織抗議
@user-ux3sn1wv7v
@user-ux3sn1wv7v 24 дня назад
那些打過受害者的也應該判死刑囉 還有蓄意傷害判三年的你沒算到
@peggy_li
@peggy_li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哇靠,「用熨斗燙死同學」這句話光看就好噁心🤮
@yichenchang3686
@yichenchang368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先讓法官跟廢死聯盟親身體驗後再說吧!
@ToyCar11250
@ToyCar1125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以前念過服裝科,曾經手臂不小心去碰到幾百度的熨斗,雖然馬上反射性跳開,但碰觸面馬上燒傷並且最後變出一個大水泡,很恐怖,希望不要再有人受這種傷(另外 蒸氣熨斗的溫度比一般家庭用的還要更高...)
@lydiax5741
@lydiax574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什么文革复兴,施暴者就该被这种惩罚反制
@BikPangWei
@BikPangWei 26 дней назад
@@ToyCar11250 先別說被熨斗燙傷,我們煮飯燒菜有時都會被燙到都會受不了了。
@lokalin2723
@lokalin27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一次兩次三次燙傷,法醫驗傷報告.... 唉....這種人真的適合留在社會嗎?
@user-jr8el5im4g
@user-jr8el5im4g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和受害者有相同經歷的人,沒資格替加害者辯護,馬來西亞政府是對的
@fathersoncruiser
@fathersoncruiser 24 дня назад
@@wurandy3515 不要乱说
@wiraqocharasca8964
@wiraqocharasca8964 24 дня назад
但凡有被燙過的就知道有多痛 光是洗澡水太燙就很不舒服了 更不用說溫度超高的熨斗
@user-nq4mm6te2t
@user-nq4mm6te2t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筆電是藉口,之前看過馬來西亞的新聞說死者還在高中時就已經被那幾個主要加害者霸凌了,這次只是剛好玩過頭把人弄死。 本身主嫌就是因為有錢有背景,根本不把死者當人,初審時看到只是18年刑期還嘲笑死者家人,還覺得18年太長跑去上訴,這次才踢到鐵板。而且馬來西亞已經有段時間沒判過死刑,為了這幾個賤人判了死刑,那些還說加害者要有人權甚麼可教化改造的,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嚴重。 所以老實說這些心理變態的虐殺狂只判死刑根本就不夠,有時候覺得伊斯蘭國家那些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律才真的能扼殺犯罪於搖籃,因為是真的會痛在他們身上。 另外這次國防大學的高層也有問題,畢竟這群人霸凌別人也不是第一次,早就有人投訴了,這次死者的室友還寫了匿名信給學校高層讓他們救人,結果沒人理,還走漏風聲給霸凌者讓他們把死者轉移到別的房間,現在人死了才出來說處理,有屁用?應該也要調查一下那些高層才對。 還有那些有參與霸凌但沒用熨斗的只關3年也太少了。
@huangkee6004
@huangkee6004 22 дня назад
Wow, 你們政府也太扯了,保重欸
@chakfungchan3487
@chakfungchan3487 22 дня назад
我只是知道有些人除了讓他/她重新投胎之後沒有什麼道理可言
@arwenwong
@arwenwong 22 дня назад
​@@huangkee6004 这不止是政府的问题,因为马来西亚曾4年换了4位首相,证明有很多问题不是换了政府就能立即解决的,底下的官僚、行政问题都是积怨已久,要改正需要花很长久的时间…
@huangkee6004
@huangkee6004 22 дня назад
@@arwenwong 我說的不夠精確,但是說太多又怕說錯話,總之就是祝你不要遇到這種不公平的待遇,保重
@user-mz3mw3zf9h
@user-mz3mw3zf9h 21 день назад
若以上屬實,死刑還真是便宜他們了
@user-sm6wm5lu6v
@user-sm6wm5lu6v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死刑就是個底線,為何要廢掉。
@hollyloo1183
@hollyloo118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説得好!👍👍👍
@Lada-q5r8s
@Lada-q5r8s 20 дней назад
讨好选民
@lan_lie
@lan_lie 17 дней назад
鞭刑不香嗎,可以看看賀瓏夜夜秀中的死刑探討了這問題🙋❤❤
@hollyloo1183
@hollyloo118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lan_lie 臺灣有一成可能實行鞭行嗎?完全廢除死刑在臺灣是不實際的!只有助長增加犯罪成為逃犯天堂而己!
@mary831010
@mary831010 День назад
​@@lan_lie 沒有痛苦能夠比得上當事人受到的折磨,就算有,也不該被比擬。死刑只是懲罰和結果。
@phowyang4310
@phowyang431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馬來西亞人 非常支持判死刑 我國還是有判死刑的 也支持持有判死刑的條律 對那些殺人犯絕不留情
@roylu1398
@roylu139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想不如把死刑执行权交给受害家属,只要罪犯没有被释放就有权利执行死刑。当罪犯出狱后再次犯罪入狱,受害家属就重新获得死刑执行权
@user-sn7ub7xi7j
@user-sn7ub7xi7j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你相信巫師嗎
@cclleeee
@cclleee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roylu1398不该给家属,万一家属是圣母就完了
@shang-hsienyang1284
@shang-hsienyang128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先進國家,我們台灣殺人沒判死的居多
@TT-tracy
@TT-tracy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支持你的支持
@user-by8iz9qf2z
@user-by8iz9qf2z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不敢想象,用烫斗压在皮肤上数秒后拿起来时连根拔起的皮黏在烫斗上一起被撕下来的场景有多么恐怖,而且这种折磨还要体验几十次,太恐怖了
@abc63806800
@abc6380680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還是在生殖器。不可想象到底有多反社會才能淡定地做出這麼殘忍的事。
@user-zq5zg3oe2n
@user-zq5zg3oe2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看完我都覺得判絞刑真是便宜他們
@Peter-hz3vs
@Peter-hz3v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八成皮膚都有傷,真的有夠變態,打完人家還要關著人家,最可怕是那些旁觀者。 以前覺得殺人強姦已經很差,原來對比他們也是九牛一毛
@yaddayaddaYadda-cv2yl
@yaddayaddaYadda-cv2y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那種程度已經是反社會人格了這種放在社會上只會一直出事而已別談什麼教化可能
@alexguan6469
@alexguan646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zq5zg3oe2n能不能先让他们感受一下被烫伤的痛苦再绞死❤
@Daisy1234.
@Daisy123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本身是马来西亚人,我看了新闻报道这件事情时我都鼻酸了,都哭出来了,在看了这个影片我再次哭。我本身觉得判死刑是对的,他们也没和受害者家属道歉,不懂的悔改。不值得同情。
@wurandy3515
@wurandy3515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沒錯,全部去S
@user-ly3tv8ni2m
@user-ly3tv8ni2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正常人看到血肉模糊、殘忍的事都會心理不適,但是對這些施暴者來說被害人的哀嚎、不幸就是他們的興奮劑,簡直是惡魔,霸凌者們都應得到該有的報應。
@pearls997
@pearls997 24 дня назад
我是台灣人,我堅決反對「廢死」,但我們台灣現在有很多法官都以「可教化」而不判死,真的很無語!
@elic5861
@elic5861 22 дня назад
法官說可教化,就把殺人犯送他家讓他養,看法官還可不可教化😡所以我討厭廢死聯盟和那些輕判的法官,假人道,讓受害者家屬2次傷害,網上看過最好的一句話:只有被害者家屬能決定加害者的生死。
@user-eb9xy4rg3v
@user-eb9xy4rg3v 20 дней назад
廢死者遭遇其自己的家人被殺死,牠們還會廢死嗎😂😂😂
@JN-fy9je
@JN-fy9je 19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說「可教化」,又不是他教,再犯後果也不是他承擔,簡直說得輕鬆
@cdctsakura
@cdctsakura 18 дней назад
而且嫌犯也都可以鑽法律漏洞,殺人就說自己有精神病,裝瘋..... 法律不是保護人的,是讓懂法律的人玩的
@teddyt6151
@teddyt6151 16 дней назад
@@elic5861 我也希望這些恐龍法官可以永遠跟這些死刑犯住在一個島上,期許他們可以好好教化這些死刑犯
@user-js8fj6eb9c
@user-js8fj6eb9c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目前沒有終身監禁(一輩子不能假釋,不能放出來喔),目前台灣的無期徒刑都是「有期的」,而且還能申請假釋,導致有些人被放出來之後還去威脅受害者或是犯其他重大案件 想要廢死的前提是…..永不放出來的終身監禁 馬來西亞的那個案件,學生們認為「很多人都這樣做,為什麼只抓我」……大家真的覺得他們有「悔意」嗎? 美國是人權大國,但這幾年也開始有聲音檢討,大家都在維護加害者的人權,那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的人權呢?
@user-dm9ii5uf1r
@user-dm9ii5uf1r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美國的有期「無期徒刑」至少也有40年
@sone6666
@sone666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有一部分人會檢討吹哨著,甚至吹哨者會被挖出隱私 所以9成霸凌事件都不會被爆出來
@user-su4rm7wf2w
@user-su4rm7wf2w 26 дней назад
​@@sone6666 只要藍綠執政吹哨者保護法永遠都不會通過
@feliciax.y.47
@feliciax.y.4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就算是 終身監禁 也是花納稅人的錢,所有監獄的犯人活到80歲有沒有花到我100元? 50元? 我寧願花在窮鄉教育或流浪貓狗,狗都會跟我搖尾巴。這種人真的沒有活著的價值,抱有廢死心態的才是真的聖母表。
@user-cn7cv9io8u
@user-cn7cv9io8u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美國才不是人權大國 好幾個人權排名都把它排五十名以下 台灣都比它高太多了 真正的人權大國應該在西歐或北歐
@Can-bn2cl
@Can-bn2c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校園霸凌很嚴重的一個問題就是通報老師學校 被不積極處理,最後也沒有人敢講了, 霸凌者一樣很囂張, 才會導致 霸凌問題不斷的發生
@test2test911
@test2test91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有很多霸凌者的父母有钱有权,老师校长根本不敢管
@lillianwang6236
@lillianwang623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學校跟老師怕被懲處,只會想吃案。 因為他們只想到自己的職業身涯跟學校預算。
@catketa6897
@catketa689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問題是台灣,老師權力被收到甚麼都做不了,霸凌我一律建議當事者,弄回去有青少年保護法保護你!把霸凌者弄到殘!
@user-cp1pr7io4n
@user-cp1pr7io4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積極處理的誘因。如果情節嚴重讓學校上了電視,還可能讓整個校方被社會貼上標籤。
@user-ff7fj8xi6o
@user-ff7fj8xi6o 26 дней назад
@@catketa6897 以前想打人就打人,沒100分就體罰。 到底收了甚麼權力? 讓你尊重學生的自主權而已,以前那個叫侵犯。 我只聽說過恐龍家長,我可沒聽說過有人在抱怨不能體罰。 我就說親身經歷的,以前還可以體罰的時候,想不想體罰學全看老師的心情。 被霸凌當下跟老師求助,老師嫌麻煩直接無視,平常動不動就發怒。 整天在班上的花的心力,沒有在他女朋友老師身上多整天不見蹤影,但遇到班導的時候,兩人總是成雙成對,有一次還看見兩個人一起進入私人的休息室,幹嘛我就不猜了。
@davidclarkson7279
@davidclarkson727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每次聽到人權團體出來說話我都覺得比殺人的人更噁心 到底憑哪一點要被害家屬接受你的大愛 , 要人家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 在他選擇泯滅人性的時候就沒資格跟人家談人權好不好 我再講一次 , 罪證確鑿的案件沒什麼誤判的問題 , 你的大愛不是建立在受害者家屬身上拿來展現自己是聖母用的
@user-hk2fn3wv4q
@user-hk2fn3wv4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永遠都是人權組織在保護加害人⋯ 換位思考一下的能力都沒有 永遠被害人差人家一等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每個被誤執行的死刑,每個都罪證確鑿。
@tsli2011
@tsli201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懂就在瞎扯,台灣罪證確鑿判刑但最後發現是冤案的例子多了去了
@irenehong5146
@irenehong514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等到人权组织的家属成了这宗毫无人性的受害者,他们才有资格出来批评判決。目前人权组织是在用人权口号维护自己企图捣乱司法。不是所有案件都可扣上人权帽子的。
@a0915565290
@a091556529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從選擇殺人的那一刻,就已經自我放棄當人。事後再來所謂的維護人權,只不過是人權團體對真正需要人權維護的案件所做的掩飾,掩飾自身的無能以及只能對沒有能力維護自我權益死者的褻瀆。但還是尊重他們的想法,自我實現嘛,不寒磣。
@rbcheng66
@rbcheng6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呼籲台灣政府也學著點。 給馬來西亞人權協會:6名死刑就是警惕潛在犯罪者,避免犯罪。沒死刑,其他人怎會改過?而這6名是沒資格談改過自新的。
@user-jh4fl9ti9o
@user-jh4fl9ti9o 25 дней назад
就把那6名施暴者對死者所做的事都對他們做一遍,再把他們救活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讓他們用一輩子去思考反省,判死刑對他們太仁慈了😊
@seengankwok3016
@seengankwok3016 21 день назад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r94944031
@r94944031 21 день назад
真的 燙死別人者被燙死 完全合理 人權委員只會檢討加害者的人權 不會守護被害者的人權 真是可笑的人權委員會
@user-ku3ak9zm4r
@user-ku3ak9zm4r 21 день назад
不用把他們救活,看他們自己造化。 畢竟被害者當下也沒馬上有人救。
@lkm337490
@lkm337490 21 день назад
誰執行?
@dont_eat_rice
@dont_eat_ric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和家屬一樣悲痛,這句話偽善的令人作嘔🤮
@ian_jian
@ian_jia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家里没小孩死于受虐的都没有资格讲这种话!
@user-zg1lc5jt9z
@user-zg1lc5jt9z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也覺得這句好噁心
@snoope.snoope
@snoope.snoope 24 дня назад
講這些只是為了成就自己的理想
@rainer681006
@rainer681006 21 день назад
真的
@karinwu7777
@karinwu7777 20 дней назад
站著說話腰不疼 就是他們的基因😅
@palma6563
@palma656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真的好可怕,我搞不懂。竟然活活燙死一個什麼都沒做的人,只因為一台筆電?而且還搞不清楚是誰偷的情況 霸凌者、參與、圍觀的人,這些人一輩子都要反省,想想我都想吐,什麼世界...
@coanasuka925
@coanasuka925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覺得廢死的人也要反省
@user-nq4mm6te2t
@user-nq4mm6te2t 25 дней назад
@@palma6563 筆電是不是真的不見只有主嫌自己才知道,在我看來只是個藉口,單純誣衊死者是個小偷,讓人覺得他死有餘辜而已。之前看過馬來西亞的新聞說,死者跟主嫌高中時就已經是同學,那時候就一直被他霸凌,到了國防大學也是經常一群人霸凌他,這次是終於把人弄死了。而且不是一天,是連續幾天把人關在宿舍持續凌虐,全身80%瘀傷跟燒傷,燒傷的部分後來被醫生證實即使馬上送到醫院救治也絕對活不下去,找室友擦藥也拜託對方等他睡著才能擦,不然他痛到受不了。之後室友偷偷的把匿名信拿到大學管理層的辦公室讓他們救人,結果還走漏風聲讓那群人把死者轉移到別的房間,直到他瀕死才送他到醫院。 最噁的是其他參與虐待的人只關個3年,只有這6個用熨斗的主要霸凌者才判個18年,還不服覺得刑期太長申請上訴,結果才由誤殺改成謀殺被改判死刑。 我是不信學校不知道啦,這群人本來就很愛霸凌,裡面的人都怕他們,而且一個學生沒出現那麼多天也不去理一下?還有匿名信走漏風聲,怎麼看都像學校本身有包庇吧。 現在那6個人也只是被判了絞刑,照我看這些嚴重虐待致死的人應該要用同樣方法讓他體驗一下才讓他們死才對,不能便宜他們。
@kion24
@kion24 23 дня назад
「一台筆電」甚麼的搞不好只是兇手隨便說出來的藉口,反正死無對證
@arwenwong
@arwenwong 22 дня назад
是啊,或许那台笔电根本就不存在,事情都闹到这么大,也过去很久,有谁出来交代那台笔电的下落了吗? 再说那位某同学会巫术的父亲有被咎责了吗?也没有啊…所以,这事情的肇因根本不是丢了的笔电,而是校园霸凌这罪责。因为就算丢了一只臭鞋,也不应该去霸凌别人,应该依正规渠道去处理才对。
@xianxianxian4951
@xianxianxian495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感謝范姐的這個報導。我是馬來西亞人,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真的是憤怒。怎麼有人可以那麼殘忍!應該鞭打➕絞刑才對。給他們試一下被害人的痛苦。他們到最後都沒跟被害父母道歉,還祈求他們這些東西能當更生人嗎?改造什麼啊
@seng6683
@seng668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马来西亚人 1.这不是最终判决,这些人还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 2.六个人同时被判死刑不是最高,2003年沙巴拿督冲突事件,9个菲律宾苏禄叛军判死才是最高的
@arwenwong
@arwenwong 22 дня назад
在马来西亚,涉及谋杀或命案的案件通常由高等法院(High Court)审理和起诉。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谋杀属于严重刑事案件,通常不在较低层级的法庭(如地方法庭或推事法庭)处理。只有高等法院有权力审理和判决这类重罪案件。 在高等法院审理期间,案件可能会经过初步听证、审判、以及最终判决程序。如果任何一方对高等法院的判决不满意,他们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法庭,例如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或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提出上诉。
@kenjidonao
@kenjidonao 17 дней назад
好像還有機會求最高元首特赦,確實不是最終判決
@seng6683
@seng6683 17 дней назад
@@kenjidonao 是的
@waihongyong9218
@waihongyong9218 17 дней назад
​@@kenjidonao最高元首也不可能特赦这些人渣啦,马来西亚可不像欧美国家这么圣母大爱
@andyyang5234
@andyyang523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看標題我還以為是未成年呢… 都 21 歲成年了,死刑還有什麼爭議?
@arwenwong
@arwenwong 22 дня назад
1. 根据1971年成年法令 (Age of Majority Act 1971) 第二条文,满18岁者就是成年。 2. 根据1950年合约法令第11条文,每一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都有资格签署合约。而根据1971年成年法令第2条文, 马来西亚的法定成年的年龄是18岁。因此大学生在报道时,可在不需要监护人陪同,自己签署就读大学的文件。 3. 另外,往年投票权是21岁,但政府在2021年12月15日起已落实18岁投票权。18岁已成年的青年被赋予投票的权利。
@phillkuan9263
@phillkuan926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給施暴者一個機會, 我想這是對所有受害者內心的一把刀
@aaronhuang7681
@aaronhuang768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在國中階段目睹過霸凌也曾經被霸凌者盯上,只能說常常有人覺得青少年還不懂事,做錯事是可以被原諒的,但這個年紀的人他們內心的惡意真的就是很單純的惡意,不懂得收手而且當對方沒有任何反抗還會得寸進尺、軟土深掘,甚至久了還會覺得自己這樣非常帥、非常酷等等,我個人覺得完全是人性本惡的真實寫照,從根本而言也很難讓人相信有教化的可能,再看看前陣子的國中生割喉案,加害人在接受完刑罰後因為年紀的關係還能被塗銷犯罪記錄,以幾乎一張白紙的身分重回社會,而另一位少年就這樣永遠停在了國中。只能說父母親真的要在確保自己的孩子不會變成惡魔的同時也必須讓他們擁有對抗惡魔的力量。
@Epicwindow3
@Epicwindow3 23 дня назад
人是動物,教好的就會變成好的,教壞的就會變成壞的。
@debbylin8030
@debbylin803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判決死刑絕對是對應罪大惡極的犯行,完全廢死是不需要的
@NIQUEChin-ps5jq
@NIQUEChin-ps5jq 23 дня назад
我是馬來西亞人,不支持廢死。不要讓殺人犯鑽這樣的空子,毀了一個個的家庭。法律是懲奸除惡的,而不是讓犯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應有的報應
@christopherlai5583
@christopherlai558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马来西亚人,我感觉我们的法官很少会选择可选范围内最重的刑罚,意在给机会改过自新,但这个case,既然他们从始至终不觉得自己有错,那当然也就不需要改过的机会。更何况马来西亚已经废除强制性死刑,他们可以说是用优秀的态度自己切断自己的后路。
@artificial-intelligence5753
@artificial-intelligence575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死者是被凌虐长达7天至死的,其中最后4天是熨斗烫的,放在铁板烧一下就煮熟了,这个是长达4晚到凌晨,想象一个人被慢慢一部分一部分的烧足4晚,晚上一直烧到天亮是多么恐怖,会做这种事的还是人吗?
@user-fr6xh2gr9o
@user-fr6xh2gr9o 25 дней назад
這不是校園霸凌,這是凌遲受害人。
@leafty190
@leafty190 22 дня назад
正式拷问可能都没那么残忍,这个案件让写小说的人来写都写不出那么没人性的情节 支持死刑,就算不判死刑也不要放出来了,关一辈子吧,用他们的一生去惭愧去赎罪,那些说想给人机会的自己去试下二度烫伤和三度烫伤有多么痛
@user-bs5ow3hu4e
@user-bs5ow3hu4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希望支持廢死的人,在意的人或是自己遇到生命危險並遭受傷害時能堅持自己的選擇,加油🙃
@yichenchang3686
@yichenchang368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bs5ow3hu4e 他們可以用愛幹話、不~是用愛感化的!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支持廢死的希望的是政府對人命的重視向向自己看齊,但無法回答個別人士對人命不夠重視時該怎麼辦;反對廢死的人:希望他們在意的人或是自己遇到生命危險。
@user-gn1mh7zv3m
@user-gn1mh7zv3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王婉諭
@Andydxm
@Andydx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將心比心,如果被凌虐致死的是你的兒女,你還會認為虐殺的主謀是 "有教化可能" 而建議法官放他一條生路嗎?那些廢死的推動者捫心自問,你願意帶這些人回家與你家人朝夕共處慢慢的教化他們嗎?
@Andydxm
@Andydx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starburstrose0211 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而且兇手確實是思覺失調吸毒後犯案,並非正常人在神智清明時行凶,假若小燈泡是像視頻中所說,被人集體凌虐致死的話,我不知道她媽媽的想法是否依然如此。
@Peter-hz3vs
@Peter-hz3v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律當然是有客觀性,否則人人私自報仇就是最解氣,但我們的社會也會不復存在,因為人人都在無止境地報仇。 問題是在於死刑是否真的有用和是否可以最大化運用資源的方法,當然他說"如果他他他是被害家屬,就會想他死",但這不代表是對的。 但如果他是用一生去反思和接受後果,不是最好的嗎?只是死亡,我感覺真的便宜了他們
@FoxideaStudio
@FoxideaStudio 26 дней назад
@@starburstrose0211 錯了, 王婉諭在小燈泡案三審時要求法官判處凶手死刑. 上網 google 一下吧.
@FoxideaStudio
@FoxideaStudio 26 дней назад
@@Peter-hz3vs 反對廢死不等於私下報仇.
@yling6316
@yling631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Peter-hz3vs 如果他们是用一生亨受 沾沾自喜 那不是更便宜他们 没人性的人 你指望他反思 不是很搞笑吗
@FunFun123
@FunFun1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還記得很久以前的小時候,上國中那時反霸凌風氣剛起步,在校內開始有時會發自己勾選有沒有被霸凌過等等的問卷 可是當時的班導卻時常意有所指地一邊發一邊說:「如果誰在這張上填有過被霸凌經驗,那就放學後留下來幾個小時陪老師說說話,畢竟如果真的有這種事情的話,那我們也得仔細的了解所有事情經過對吧?之後還得壓縮全班大家的上課或考試時間來對全班輔導,加上每個月都要去輔導室輔導喔~到時候每個同學都會知道是你們誰填了有過被霸凌經驗的~」 希望這麼多年過去,現在的第一線教育現場已經不再是長這種鬼樣子了
@huangkatrina7736
@huangkatrina773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依然支持死刑,我認為不去傷害人就是基本的人權, 如果大家連這一步都退守,很難相信國家未來的安全性。 很慶幸此案件的加害者們受到公平待遇
@Kennyk522
@Kennyk52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的立场是应该谨慎的使用死刑,确实死刑会导致冤案无法被伸张(因为人都死了嘛)这类似的问题,我也认同。 但至少国家应该要保有死刑的权利,像这种 100% 确定凶手且手段极其残忍的,我举双手双脚赞成死刑。
@user-hy6yv5en5q
@user-hy6yv5en5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中國大陸目前對死刑所持的立場政策即是“保留並嚴格適用”。
@tsli2011
@tsli201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hy6yv5en5q並沒有,立場是那樣但執行並不是
@dolphin7751
@dolphin775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hy6yv5en5q中國一向都是說一套做一套,就像說人民可以遊行但實際上可以嗎?
@user-hy6yv5en5q
@user-hy6yv5en5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tsli2011 不然你倒是說說看實際上是怎麼樣,近年有什麼隨隨便便判處死刑的案例嗎?
@user-hy6yv5en5q
@user-hy6yv5en5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dolphin7751 真要講說一套做一套誰能比得上台灣民進黨當局?
@KuoIanLove
@KuoIanLov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無視他人生命的人 憑甚麼有人權? 我是很期待 大法官把死刑判違憲。讓整個台灣社會動起來。
@放風鉦
@放風鉦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你好像第二行說反了 違憲才是沒有死刑
@fathersoncruiser
@fathersoncruiser 24 дня назад
台湾连续4年死一个马来西亚人. 结果都是判4年 黄明志 是GREen
@skyrin1855
@skyrin185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曾是被霸凌的受害者, 施暴者通常覺得好玩有趣缺乏同理心, 同班同學也漠視,,被霸凌了連續大約幾個月, 直到家里人發現才得以停止,在這一生我就讀的小學中學,我自己本身已經經歷了不少的類似霸凌欺負戲弄的經驗。 始終我後悔沒反抗, 讓施暴者得寸進尺, 不想被霸凌就必須得跟人求救,不要怕事,有時候我們也要懂得反擊和反抗,跟他們拼了!
@love-neko
@love-neko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你很幸運有支持你的家人,要好好珍惜。好多被霸凌者反抗反而遭受父母懲罰,還指責他們要不是「做錯事」就不會被霸凌,對自己小孩落井下石
@skyrin1855
@skyrin185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love-neko 在這方面切實我比較幸運,但那時的教育和家庭環境,讓我比較自閉,通常比較容易被當作欺負的對象. 幸運又同時不好運,遇到類似霸凌的事情
@jamic_6185
@jamic_618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情感缺乏症又有虐的傾向,活著只會禍害他人
@kabilapxi
@kabilapxi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你真的很幸運,國高中都被80的人留
@RobbieTzeng1
@RobbieTzeng1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也是國中的時候遭到霸凌,而且那時候老師明明看到,但他假裝沒看到,全班同學也假裝不知道,因此我得了憂鬱症,而我父母親也沒有發覺⋯⋯我覺得那些支持廢死的人都很偽善,我也覺得那些過度保護未成年的法律也非常的虛偽,我認為最起碼的就是得給施暴者同樣的痛苦,否則他們為什麼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呢?就算不能解決問題,那又怎麼樣?不廢死難道就解決問題了嗎?
@qazzxc963
@qazzxc96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台灣人對於這事情只聽范姐節目解說,認為死刑剛剛好。 給一個人教訓 輕微毆打都還能說的過去,但是用熨斗燙傷囚禁還打了多天那真的被判極刑是正解態度。
@吃貓
@吃貓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一群成年人虐殺一個無辜的成年人,為什麼能這麼長時間都沒有任何人發現或通報? 醫生檢查傷口時難道看不出來甚麼是被虐打的、甚麼是不小心受傷的? 為什麼從來沒有人報警?!我不信受害者沒有慘叫過,難道周圍沒有鄰居? 這幾天學校也都沒有發現任何不對勁? 死刑只是國家最後的彌補,讓這群畜生以後再也不能傷害其他人,但也該檢討一下前面的環節 哪怕任何一個環節,有任何一個人去報警,這位受害者也不至於死亡
@JN-fy9je
@JN-fy9je 19 дней назад
雖然影片沒說,但其實是有吹哨者告發這件事,吹哨者正是圍觀沈默的同學之一,不過還是晚了
@Karen-we4du
@Karen-we4du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改造個屁,這種程度已經完全沒有一絲人性了,不覺得有教化的可能
@Kennyk522
@Kennyk52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在我看来这种人表现出 "可教化" 的形象只是对惩罚的畏惧,而不是真正意识到自己做的东西多么残忍
@deepdrop7400
@deepdrop740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會覺得可教化的人都是說風涼話,去叫他去監獄教化看看是不是都能教化,有些劣根性是無法根除的
@yichenchang3686
@yichenchang368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因為你不是恐龍🦕
@user-sg8tk6md8m
@user-sg8tk6md8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可能,但機率趨近於零
@yaddayaddaYadda-cv2yl
@yaddayaddaYadda-cv2y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說真的人也有權利選擇不要教化這種人吧?更何況是難以教化的人
@stbshen
@stbshe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这几个霸凌者真的令人恶心,判死刑才是正义,反正他们都不当人了,就赶紧把他们送走。
@user-simonlee
@user-simonle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兇手惡劣至極,手段殘忍,滅絕人性,執行死刑以儆效尤。
@TKFun-ko9nf
@TKFun-ko9nf 21 день назад
Well said!!!!
@user-qo5ug9jn2t
@user-qo5ug9jn2t 21 день назад
0:09 “有些”時候你才支持死刑,那麼你不支持死刑的時候,是受害人死因不夠慘,還是加害人不夠殘忍? 用自己的慈悲在受害者與家屬傷口上二次傷害,非常不妥。
@user-hv6jq6op8e
@user-hv6jq6op8e 19 дней назад
建议她坐飞机到罗马达芬奇机场,然后坐地铁a线到Ottaviano San Pietro下去,看路边的牌子"St Peter's Basilica"那边走,15分钟就能到圣彼得广场,排队1小时进去圣彼得大教堂,免费的,里面有米开朗琪罗的成名之作,是圣母玛利亚抱着耶稣的雕塑,用锤子把圣母敲掉,你坐上去抱着耶稣。
@edwardiitii
@edwardiitii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他們是軍校學生, 以軍法等級處理是很合理了我覺得..
@desirehd8
@desirehd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在想死刑是不是因为军校问题
@mingg6558
@mingg6558 24 дня назад
这不是军事出发这个是他们学校的风气就是会私下解决,那个人电脑丢了听信别的朋友说他爸爸是巫师能查出来是谁偷,因为那个人乱污蔑祖法汉偷东西就有后面的事发生了。。。
@mingg6558
@mingg6558 24 дня назад
这不是军事处法是他们的学校风气喜欢私下解决,有位同学说他爸爸是巫师可以知道是谁偷的结果乱诬陷人导致后面的事情发生
@edwardiitii
@edwardiitii 24 дня назад
@@mingg6558 我是指法院的判決,不是指學生用熨斗燙死同學的行為
@晚安-o9s
@晚安-o9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前陣子台灣兩個兒福保母虐死一歲嬰兒事件,光看其中一則新聞的內容描述都覺得噁心的快吐了,更噁心的是根本不用多想就知道在台灣牠們兩個還有機會出獄享受餘生。 現在這則校園霸凌新聞,直接聯想到洪仲丘事件,即使引起輿論以及廢除軍檢,結果司法依然不敢動搖軍系,廢除軍檢就像是平息民怒以及軍方的政治談判籌碼一樣。 然後,醫生接生不善或是救人失敗有任何瑕疵,就判賠千萬起跳,沒被關就要偷笑。 我知道司法有很多考量很難懂......恩,真的很難懂
@chengcheng2474
@chengcheng247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覺得沒有死刑至少要鞭刑!!
@chengcheng2474
@chengcheng247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死刑至少要鞭刑!!憑什麼做錯事可以在牢里安度餘生
@郁盛執行長
@郁盛執行長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個案件不只反映霸凌問題,更駭人的是宗教迷信真的會害死人!
@aesthruka
@aesthruka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没错!
@reqq5743
@reqq5743 25 дней назад
其实不关迷不迷信的问题,霸凌人只需要一个借口
@wiraqocharasca8964
@wiraqocharasca8964 24 дня назад
一般不會人為了一台筆電虐待別人 更不用說監禁,這些人不單純是迷不迷信 是價值觀根本就有問題,身為成年人竟然連這樣的基礎判斷力都沒有
@user-yk2rd5dw4w
@user-yk2rd5dw4w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一直都想對廢死派的說幾句話1.死刑,本來就是為了讓人害怕才出現的,目的就是遏止犯罪,死亡-生命應該是身為人最重要的東西,當他現在殺人時一定也做好了受到死刑的準備,更何況只是再教育跟進監獄。 2.如果你殺了人卻只需要用所謂的「教育」的話,又有誰會擔心他的罪行?反正殺完人只要去聽一聽他們廢話裝作很配合,那最後一定還是會放出來,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有些人不是簡簡單單幾句再教育跟關個幾年就能改變他們的想法的,不然現在二次犯罪者怎麼會這麼多 最後我只希望那些反對死刑者想一想,你們是為了人權而出來發聲的,這我也懂,那如果那人就是因為踐踏別人的人權而受到刑罰,但這刑罰卻沒辦法遏止他繼續踐踏人權,那所謂的廢死真的是在為人權發聲嗎?
@Hong2023H
@Hong2023H 25 дней назад
废死的人往往忘了一件事,就是杀人犯要付出的代价,他们以为坐个牢就能一笔勾销杀了人的罪孽?
@tzu8056
@tzu805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聽了都快流眼淚了…怎麼會對一個同學惡意那麼大
@Roxy-cl8gb
@Roxy-cl8gb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本人到目前都還記得國小霸凌我的同學和班導師姓名,這些人造成他人心理陰影卻能繼續好好生活,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台灣就是對加害人寬容無比,要受害者自己蒐證玩大地遊戲,台灣法律都是針對受害者完全討不到公道。
@yichenchang3686
@yichenchang368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酒駕致死、虐待動物、性侵殺人者,這些人再犯率那麼高,為何不能判死?
@user-gn1mh7zv3m
@user-gn1mh7zv3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性殺通常會歐(如果法官不是廢死派),不是不能 另外兩個基本上一個是偏過失的致人於死,一個殺的根本不是人,殺動物微罪無罪,重罪也就那樣,這很正常,殺動物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lujerky5501
@lujerky550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虐待动物就有点扯淡了,不能因为自己的好恶就决定别人生死
@airplant5x58
@airplant5x5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lujerky5501 當你說扯淡就是自己的好惡了
@airplant5x58
@airplant5x5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gn1mh7zv3m 來別當法盲,殺動物不是道德問題,它就是法律問題 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3402
@johnson7156
@johnson715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違停害人致死。闖紅燈害人致死。也都該通通死刑才對?
@kirokuan1525
@kirokuan152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不是叫霸凌了吧 根本就是謀殺
@janiceho9957
@janiceho9957 24 дня назад
虐殺
@cxc7632
@cxc7632 24 дня назад
是虐殺
@onelinx9308
@onelinx9308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馬來西亞人,我身邊的人都非常支持死刑,你害死的命你要用你的命還
@NGSWW
@NGSWW 23 дня назад
支持廢死可以 只要發明一種刑期執行方式 讓受刑人感受到比死還恐怖痛苦 寧願死 ,符合這個條件 我就支持廢除死刑!
@kentlam3054
@kentlam3054 22 дня назад
無期徒刑+每年鞭藤3次,一直到死的那一天!
@user-kb2kd6xl8d
@user-kb2kd6xl8d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感覺廢死雖然是個重要的議題,但更重要的是配套的措施,如果廢死確定,那那些案型重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罪犯又要如何處理,如果殺了人被關十年左右就能假釋,我想這對受害者的家屬會是一種二次傷害,假設不能保釋那這些罪犯是要在監獄關到離世嗎?這樣是否對國家也是一種負擔,畢竟監獄費用的來源也是人民的納稅錢,我想大家應該也不希望自己的納稅錢被拿去養殺人犯之類的罪犯,我覺得可以讓死刑的決議有更多的討論空間,但台灣還沒有辦法接受完全沒有死刑的法律🤔
@sitanrasashoola253
@sitanrasashoola25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死刑改無期,無期不就要改有期,那有期徒刑要改什麼?改半年易科罰金嗎?這不是在唬爛,而是真的就是有這個現象。更何況根據法務部資料,無期徒刑平均是14、15年就能假釋了,真實情況讓你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Peter-hz3vs
@Peter-hz3v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其實是有研究反映,死刑是很貴的,比終身監禁貴很多,像美國,死刑要上訴再上訴,一般要拖到十年後才會死,由初判到死,要花平均 美元1.26百萬,比終身監禁的74萬高近一倍。
@pyc9713
@pyc971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sitanrasashoola253完全看不懂這是什麼邏輯,就算廢死也只是死刑變成無期徒刑,關其他判決什麼事,如果要和一般無期徒刑做區別可以將死刑用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取代,然後關於無期徒刑的假釋規定,2005年早就修法規定至少25年才有機會假釋,不過法律不朔及既往,所以近年假釋的犯人仍是適於舊法
@user-yn3ct5pp9e
@user-yn3ct5pp9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監獄費用不盡然是納稅人全額負擔,犯人在裡面並不是每天起床吃飯後躺著睡,各自有必須該負責的工作,大多薪水低又高工時高勞動,弄壞物品也得負起責任。 廢死可以說是理想,如果我們有辦法做到把犯人關到老死,確保一輩子必須做苦工領低薪,那我肯定贊成,問題是現階段有太多問題,個人不認為台灣現階段有辦法落實完全廢死。廢死是目標,可以追求,難以執行。
@user-ob1zm6jt9r
@user-ob1zm6jt9r 26 дней назад
​@@sitanrasashoola253台灣無期是可以假釋的,實質有期
@mingyang7814
@mingyang781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爭議、沒有冤枉疑慮、罪大惡極,我知道廢死最愛講以前有那種冤獄,罪證不足,還有一個已經被處死了,但是都甚麼年代了,科技辦案、監視器等等,只要罪證確鑿,為什麼不能死刑?讓他活著期待他回饋社會?把可以用的器官跟他的財產拿去回饋會比較實際。那些強姦小孩子的,也都應該死刑,酒駕超過1次還撞死人的也應該死刑,表示他就是會再犯呀。只有一個可能是不會再犯,就是沒有這個人,他就不會再犯。
@user-ju3kv5lb4w
@user-ju3kv5lb4w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如果有一天有人主張您的發言也應該死刑... 真的不用太鄉愿啦!
@Alex-lx2qe
@Alex-lx2q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ju3kv5lb4w 人家前几句话就是支持死刑的前提,你这什么逻辑?
@user-gn1mh7zv3m
@user-gn1mh7zv3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廢死有國家公權力等其他問題,並不是只有一些白痴吵的的冤獄,冤獄只是個小問題而已,對於廢死其實並不重要 強姦、酒駕致死即使罪行重大,但如果判死,那殺人也的罪也太輕,過失致死跟沒人死都跟他一樣,這說不過去,重罪要重罰,那如果最高的死刑用於強姦跟酒殺,那底線會下調超多 還有台灣那種麻煩又粗暴的執行方式器官能用的不多,又死都不改執行方式,導致一些廢死會將死刑說成殘暴不文明的手段,的確在某些角度來說可以說成殘暴不文明,但執行方式的殘暴不文明絕對不是廢死的理由
@06250123
@062501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ju3kv5lb4w 荒謬 不倫不類比喻
@love-neko
@love-neko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要是罪犯對廢死團體的人或身邊親下手,這些團體就不會出來說廢死。
@qhmo3455
@qhmo345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让这些人多苟活了七年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xGrE3nNXx
@xGrE3nNXx 25 дней назад
让你知道一个更可怕的事情。他们还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而不是即刻执行死刑哦! 而且司法程序也是要再走多几年的。
@kienchong516
@kienchong516 24 дня назад
本人是马来西亚人,针对这个案件,法庭的判决已经很难撼动,连法官在卷宗都有写" this case is RAREST of rare"可以证明,这个已经不是单纯的霸凌案,而是一个泯灭人性的虐杀,不关基与法律还是伊斯兰宗教,都会被处于绞刑。
@arwenwong
@arwenwong 22 дня назад
虽然我也认同,但此案还可再上诉到联邦法庭,所以只能希望最后的五位联邦法官,秉公审理此案,还受害者和其家属一个公道!
@TKFun-ko9nf
@TKFun-ko9nf 21 день назад
Well said!!!
@vincent88088
@vincent8808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如何致人於死就如何死,用熨斗燙死人就該判用熨斗燙死,凌虐了幾天就受刑幾天,這方式應該會比可教化或無期有效多了
@kakachan8639
@kakachan863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同意!
@邱琇雲
@邱琇雲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那些人權團體老是說那些加害人有人權,那被害者就沒有人權嗎?被害者就活該被加害人害死嗎?
@kaitd3904
@kaitd390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因為基於「死的又不是自己家的」心態吧
@porcorosso4330
@porcorosso433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雙方都可以有人權 判死刑也不會恢復死者的人權 不判死也沒有剝奪死者的人權 你這根本就是偽命題
@user-bh1oz4nq5i
@user-bh1oz4nq5i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活人才有人权,死人都死了哪来的人权😂
@Peter-hz3vs
@Peter-hz3v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律當然是有客觀性,否則人人私自報仇就是最解氣,但我們的社會也會不復存在,因為人人都在無止境地報仇。 問題是在於死刑是否真的有用和是否可以最大化運用資源的方法,當然他說"如果他他他是被害家屬,就會想他死",但這不代表是對的
@Kira2024baha
@Kira2024baha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他們的邏輯是:死人(被害者)是沒有人權的 活人(加害者)才有
@bijoux900823
@bijoux9008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馬來西亞民間也有超多人都反對廢死的~2023部分廢死生效後各種各樣的嚴重罪案就迅速增加~因為罪犯們都知道,犯了多嚴重的罪最多也是把牢地坐穿而已~真心希望全面恢復死刑!
@roylu1398
@roylu139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废不废死应该是受害家属的决定,完全废死就是强奸受害家属
@user-rg5tj7xj6y
@user-rg5tj7xj6y 26 дней назад
@@roylu1398 不知人間疾苦,從小就沒當過社會底層的菁英們當然支持廢死啊 反正這種事輪不到自己身上,廢死可是歐美的潮流當然要跟上啊
@porcorosso4330
@porcorosso433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覺得活罪應該比死罪更難受吧 反正人一定會死,我沒有必要污了我的手去殺一個罪人
@liiowmuzzim1251
@liiowmuzzim125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但這年頭又講監獄要有人權,不然當成動物養是很便宜的​@@porcorosso4330
@deepdrop7400
@deepdrop740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porcorosso4330 活罪比死罪難受?這是被害者家屬的感受吧!你的想法還真的是聖母!罪犯一定很支持你的想法!
@ian_jian
@ian_jia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觉得马来西亚废除“强制死刑”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依然需要保留死刑来让法官斟酌。 像用熨斗烫伤90处这种事情,我不觉得还有什么让谋杀者改过自新的必要。 留着他们呼吸我都觉得浪费氧气 😡
@kitkatlow
@kitkatlow 23 дня назад
馬來西亞沒有廢死,而是廢除强制死刑。只有非人道傷儘天良滅絕人性的案件,才判死刑。這才是符合人道的刑法制度。過去十年,馬來西亞有多人在台灣被殺害,沒有一人的判決是讓受害人家屬和社會滿意的。
@joycechou2784
@joycechou278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種傷口說成誤殺,太離譜。上訴之後才還被害者公道。
@jaxkk1119
@jaxkk1119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而且我记得加害者父母和加害者至始至终都不曾给被害者父母道歉,犯错却不会悔改才是我觉得最可悲的事
@jamic_6185
@jamic_618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因為父母也有虐的傾向
@maewae936
@maewae93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人只有将死其言也善。
@user-hh9sk4ft1s
@user-hh9sk4ft1s 25 дней назад
尤其那个巫师,你凭啥说笔电是他偷的,真的听他唬烂。
@flyisdancing2
@flyisdancing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個應該已經不是霸凌了吧😂,這個就是重傷害罪,殺人罪了吧,什麼霸凌😂😂😂
@user-mf4oq1rx4q
@user-mf4oq1rx4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每個人犯錯都想求第二次機會 那死掉的人難道沒有求饒嗎
@Aimer520
@Aimer52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又是這種莫名其妙的[加害者可以為什麼受害者不行]的言論= = 這邏輯有夠狗屁不通你稍微去網路上查一點資料好不好 我也不求你讀專業書籍 查點資料就好
@user-mf4oq1rx4q
@user-mf4oq1rx4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Aimer520 每個人的道德觀不同 我只是表達我的想法。支持死刑對我來說是對的。你的言論只是想找人吵架而已網路上的資料是要我查什麼人家都死刑合法了犯罪者本來就要承擔後果又不是青少年犯罪什麼的都成年人了要懂得珍惜自己生命
@sming1012
@sming101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現在的法律懲罰不了惡霸。毫無正義可言。
@predictor2045
@predictor204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首先,我离开大学和研究院已经有8年,从来没有听说大学霸凌事件,感谢范姐让我更加认识我的国家。但是!我中学时期确实遇到被霸凌,我读的学校是国民型中学马来学校,霸凌者都是华人自己,我的体型偏弱小,常常是被推撞和粗口伺候。好在我被选上班级副班长,有班主任充当保护伞,我从那刻开始就作为暗中举报人的身份去给班主任做内应,常常看到霸凌者被罚在烈日下的操场罚站或被鞭。班主任也是初中一的训导主任,非常严厉。在我们这里霸凌事件发生最多在留宿学生,而寄宿学生通常是马来人,多数是吃饱太空闲欺负周围人,而周围人不敢出声深怕被同侪boycott。不难想象当32名被警方抓捕,有12人一起参与犯罪殴打死者时,我不意外。
@drhanwisdomchannel
@drhanwisdomchanne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中學時也是住宿舍,認同你說的。真的不要讓孩子住宿舍,太可怕了
@Ssss-zm1gs
@Ssss-zm1g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小学也被霸凌过
@ngeo88
@ngeo88 24 дня назад
軍校霸凌時常有,只是軍校有軍人職員帶受害者看軍醫,好多都沒追究,這一件事是搞出人命才爆出來的
@PiPiXing1
@PiPiXing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應該判絞刑,應該以牙還牙,怎麼弄死人的就該被怎麼弄死, 弄死多個人的就應該弄死多次然後急救過來再弄死,血債血償,一報還一報
@user-yq7oi7ig6h
@user-yq7oi7ig6h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死他們就害怕了沒必要以牙還牙
@aa15032261
@aa15032261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yq7oi7ig6h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這句話說給施暴者聽吧
@chen3367
@chen336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方法贊成,但弄不弄死交給上天就好。 特別是嘴上說「沒有想著要弄死對方」來為自己辯護的。同樣的方法,要是沒死就給你釋放,既給犯人一個存活的機會,也能讓他體驗到自己幹的事情有多麼的殘忍。
@feliciax.y.47
@feliciax.y.4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yq7oi7ig6h 怎麼會害怕?你真天真啊。
@user-gn1mh7zv3m
@user-gn1mh7zv3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執行官表示:好的加錢 政府:沒有歐 執行官辦更多事,月底一樣回家吃土 可憐的執行官
@paulhsu2142
@paulhsu214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種時刻還提倡廢死的人跟本就是助紂為虐
@user-vb9xm9kv6r
@user-vb9xm9kv6r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每次都聽到這個"給這些加害者改過自新的機會"的爛藉口。殺了人,不代表他就不用對自己犯的罪刑負責! 殺人者償命!!! 堅決支持不廢除死刑~
@OliverLin1023
@OliverLin10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死刑的問題 從來不在於某些加害者不值得殺 而是冤案受害者不值得死 你總不能對受害者家屬說 “你們只是附帶損失不要太計較 See?我們有殺兇惡殺人犯啊 這就是死刑的價值啊”吧?
@DNAcat
@DNAcat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廢死的問題,就在下一個被害者值不值得死。你也不能對下一個受害者說:看,至少我們廢死救了冤獄犯,你的家人死於暴力謀殺是有價值的。反過來同樣說不通。
@OliverLin1023
@OliverLin102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DNAcat 你可以不放人出來,而且你的說法不適用於首犯
@user-fi2sg8ir6t
@user-fi2sg8ir6t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做不到讓加害者生不如死就不要給我喊廢死,令人作嘔
@GaoGao0617
@GaoGao061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是呀 要是能把他們送進什麼機器 直接客製化體驗他們做過的事 體驗完了痛苦 再...不過 我覺得體驗完再去死也可以
@學習園地
@學習園地 26 дней назад
​@@GaoGao0617 別,體驗完就再來一次啊,他們的傑作,他們自己怎能不多體驗幾次?
@Tony-di7mn
@Tony-di7m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說得好 不配為人就不適用人類的法律
@John77148
@John7714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若台灣廢死,我支持受害者親友,針對加害者及其親屬展開無差別私刑。
@khaichern
@khaicher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死刑剛剛好,也應該全國直播死刑過程讓學生們好好看看霸凌的後果
@ayuga627
@ayuga627 25 дней назад
必須相信有些人的邪惡行徑是必須執行死刑跟與世隔絕的
@dragonw9304
@dragonw930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改造那是他们来世的事情,这辈子他们需要用命偿
@cloaksins
@cloaksins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還有種族問題,原住民是校園少數被霸凌,我支持死刑,台灣沒有這麼多地方容忍這些人
@JoJo-iu5ck
@JoJo-iu5ck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马来西亚女孩在台湾被杀 杀手被找到了可是什么屁都没有 再教育
@whitesolaYT
@whitesolaYT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管有沒有死刑 不覺得這種人還有資格回到社會 至少都該無期徒刑
@20034210
@20034210 23 дня назад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憑甚麼主張廢死,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jieling-ux1sx
@jieling-ux1sx 25 дней назад
说到霸凌真的很生气还会有一些人说一些风凉话会在你被霸凌后叫你去原谅那些加害者说什么你被霸凌一定是你自身的原因什么的,真的无语不是你自己被霸凌不知道其中的痛苦😅
@user-wv6xp8tp1z
@user-wv6xp8tp1z 26 дней назад
不需要這些人改過死刑就好
@nyxmoonveil
@nyxmoonvei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覺得一開始的醫生也有責任。明明看到受害者傷勢嚴重,但沒報警送醫院,還讓那些人把他帶走??? 還有要不要死刑我覺得應該是受害者家屬說了算,法官在判刑時可以採取家屬的意見。廢死只會讓他們少了一個得到正義的選擇。
@weichen5642
@weichen5642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對啊,在美國的話醫院如果收到病人受傷不一般,嚴重情況的話會通知警方協助處理
@es505067
@es50506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道德責任而已,不會上升到法律 重點私人診所.....誰知道合不合法,如果是密醫那怎麼可能自爆 還有你們當醫生是葉問還是館長? 明明看到受害者傷勢嚴重,但沒報警送醫院,還讓那些人把他帶走??? 好吧,現在醫生救人都要先學會一打十,打的還是國防大學的學生 醫院跟診所差很多喔
@user-po8bs3zv3q
@user-po8bs3zv3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私人診所專收黑道組織鬥毆的傷者 應該跟他們沒關係
@XOXO-zw4zl
@XOXO-zw4zl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po8bs3zv3q我不知道台湾的私人诊所是怎样的啦。但是马来西亚的不会强制叫救护车来,之前只是疫情期间 检查到确诊 才会叫救护车直接载去隔离。
@sarahsychen
@sarahsyche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對啊醫生也有責任
@tengj-s8165
@tengj-s8165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既然人的惡行也沒有上限,那為什麼還要把能給的最重的刑罰取消?
@kurawong3272
@kurawong3272 24 дня назад
真的要判那些施暴者死刑,那些霸凌的真的非常噁心,被霸凌過的人真的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Ella0402
@Ella0402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是马来西亚人!看到这个案件真的很心痛,不敢想象死者经历了什么。非常支持对霸凌者们的判决结果。
@chouchou4660
@chouchou466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與其期待殺人犯改過自新,不如用死刑讓那些有機會成為殺人犯的人引以為戒。這樣殺人犯也算是為社會盡了一份心力。
@antony3968
@antony3968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殺人償命,為什麼要把事情簡單複雜化? 如果有確證,誰在乎你有沒有教化的可能。 廢死只會讓更多人等不到正義而枉死。
@michellelin4227
@michellelin4227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廢死⋯只不過証明自己的憐憫之心,但有對被害者的同理心嗎?這些施暴者的惡行、為什麼要納稅人買單養在獄中⋯吃香喝辣!
@ginglu9964
@ginglu9964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支持可以把罪犯改造 把死者接受的傷痛,二三級燙傷骨折,生殖器燙傷,全部做一套就可以了,還有囚禁一個月都不能吃東西,這樣一定可以成功的🎉🎉🎉
@user-wp3fy1xd7k
@user-wp3fy1xd7k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支持死刑!對付這些惡人就是要嚴刑!
@user-tc5cs6jq7f
@user-tc5cs6jq7f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給馬來西亞法官的判決點讚👍👍👍👍👍!唯有這樣判才能以儆效尤。為何馬來西亞校園霸凌問題如此嚴重值得深思。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普通的善良人們本就生活不易,還要貢獻税金養活作惡多端的極悪之徒,這是正義?還是公平?
@user-yu9mf2ob1z
@user-yu9mf2ob1z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马来西亚友族的群体效应非常的强(乡村或者kampung的生活环境非常重视小群体),这样的背景放在多元族群的课室里就很容易有群体霸凌 然后再加上政客导致的族群之间不融洽,如今是很难马上纠正的了
@NN-nh1iy
@NN-nh1iy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自己也是那少數的20 % 但和其他廢死的人不太一樣 我的觀點是憑什麼那些奪去好幾條人命的連續殺人犯只要用他自己的一條命償還就好了 他的命比較有價值嗎? 這種人就該拿去好好折磨一番後再拿去給醫學生練習,懲罰的同時順便增進台灣的醫療實力
@YSC430
@YSC430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笑死不用廢😂
@user-js8fj6eb9c
@user-js8fj6eb9c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個更不可能呀😂 那樣換醫學院會被罵死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負責折磨他的人長久下來培養出變態心理,為下一波的縱慾虐殺作準備。犯罪永動機。
@BEN-ix1pm
@BEN-ix1pm 26 дней назад
我也支持應該廢死。 法律殺人也是殺人,殺人不是法律應有的社會教育功能。
@-ClementLee-
@-ClementLee- 26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js8fj6eb9c 並不會 死刑犯最好不打麻醉藥的情況 讓醫學生練習解剖
@dawnormoon
@dawnormoon 26 дней назад
看到這個內心火都起來了⋯⋯
@ongkianyeong4293
@ongkianyeong4293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如果能让死者活过来,就可以废除死刑。
@user-bc4jt8ub4n
@user-bc4jt8ub4n 23 дня назад
為什麼被抓走囚禁整個國防大學的師長都沒發現?這也應該檢討一下吧?那時候不是已經開學了嗎?
@yichenchang3686
@yichenchang368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霸凌者有人權,請問我們這些被霸凌者是該死嗎?
@user-dw1mm4eh6q
@user-dw1mm4eh6q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前面的主張講完 再講這件案件 我真心覺得噁心 聽完這個案件 眼淚流下來 這孩子到底死前受了多大的痛....
Далее
гендер пат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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