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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憑什麼認定高虹安抄襲?| 

廖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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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小姐,抄襲嗎?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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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僅供參考,內容以老師講述為主!
00:11 開頭
#高虹安論文抄襲案
#誣告
#法律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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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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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06   
@coolcold4614
@coolcold4614 15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很好笑吧,學校沒認定有沒有抄襲,為什麼法官可以認定,而不是說目前無法判斷?
@chemiblue
@chemiblue 15 дней назад
為什麼法官不能認定?
@f4819835
@f4819835 15 дней назад
@@chemiblue 應該說 如果法官可以 那如學校推翻後 是否可以免除其刑?
@coolcold4614
@coolcold4614 15 дней назад
@@chemiblue為何可以?論文有沒有抄襲是很專業的,學校都要請當事人去做說明才能判斷,而且不是一個人來決定,法官為什麼有資格去決定論文是否抄襲?
@chemiblue
@chemiblue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文字跟圖片跟表格都一模一樣啊...這需要很專業才能判斷出來嗎?
@coolcold4614
@coolcold4614 15 дней назад
@@chemiblue表格一樣就是抄襲?而且她就是作者
@frank19905
@frank19905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當然可以判定是否抄襲 畢竟要做出判決必定需要作出判決 但爭議其實不是在這個點上 而是法官裁斷論文抄襲的依據為何???? 如果要說因為還有其他掛名作者而認定非屬自我抄襲 不會太遷強了嗎? 有找其他作者來對著作進行了解程度上的判定嗎? (比如林智堅和余正煌之間的抄襲爭議,還有林志堅抄襲竹科管理局著作80%以上的案例) 沒記錯的話 高的論文和資策會還有另一篇論文比對後相似度最高是30%上下 這種東西在理工背景的學術論文光是Introduction/Background、Methodology就可能超過 很多同實驗室的同系列實驗的論文、委託計畫、期刊都有這種狀況 不要說文字一樣了 實驗器材的照片可能都同一張也超級多 更何況是同作者 且學術論文的抄襲乃指整篇著作與其他著作相似性極高 或是不當引用具原創性的概念部分 有剽竊原著作觀念等事態造成權力侵害之事實 如果只有部分引用但未加註出處 應該是著作權引用失當的部分而非重製改作等類型 這樣就會跟陳的論述有所衝突 且也有不少屬於同時準備發表但因為審核時間的問題造成前後時序的狀況 如這樣的程度會構成抄襲的話 真的會在理工領域產學界大概真的就一堆都抄襲要撤學位了吧
@HwangRobert-e3p
@HwangRobert-e3p 14 дней назад
詹老師開頭的話就有問題, 法院可以認定論文是否抄襲..... 法院並無權限認定是否抄襲,法院現在這樣認定..... 難道法院有權限撤除學位嗎? (如果論文是抄襲,那麼取得學位的審查就成了無效) 廣而言之,法院的權限是有限制的, 法院不能解釋憲法... 台灣法院不能判定非自己管轄範圍的事情, 台灣法院總不能宣判川普煽動群眾攻擊國會是有罪或無罪的吧,因為它就是沒這權限 法院審理有需要,應詢問校方的判斷,而不是逾越權限自行判斷.... 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lukuon70
@lukuon70 14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懂了「如果法院在這件事情上,不去認定抄襲的話,那他針對誣告罪的相關證據跟事實,確實就沒有盡到審理的責任」 所以就是要判「誣告」,才算有盡到審理責任 或者是說,為了讓「誣告」成立,所以去認定抄襲
@gygg8874
@gygg8874 14 дней назад
沒錯!所以說抄襲的認定只是為了讓污告能夠成立!就是標準的先射箭再畫靶..... 對付高虹安尚且如此,更何況柯文哲..... 所以在司法已經完全不要臉面的情況下,柯文哲有罪機率極大!不論最後是什麼罪、都會有罪😔
@嘿嘿111
@嘿嘿111 4 дня назад
先射箭再畫靶的意思嗎
@陳志文-q2g
@陳志文-q2g 14 дней назад
廖大這次的回覆仍然無法說服大眾:「為什麼法院無視美國大學關於高虹安論文沒有抄襲的聲明」,而單評法官自由心證就咬定高虹安抄襲?畢竟法官並不是資訊工程方面的專家,因此需要專業的評估才正確不是嗎?
@黃文正-m7p
@黃文正-m7p 14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我單純好奇~ 我認同法官有判定抄襲與否的權力。 但我好奇的是,既然知道判定誣告與否的前面需要先判定抄襲與否,那在認定抄襲與否的上面怎麼沒有參考第三方專業的認證呢? 是高的律師沒想到,還是法官不願意多做這一步? 我在醫院工作,偶爾都會有法院派來做“精神鑑定”的個案,我們鑑定個案是否有精神異常,但法官仍可決定是否採信,我也尊重。但至少有請第三方做鑑定! 當然這好像不是法律的問題,這好像是審理過程的問題,所以不知道老師能不能解惑?
@VictorChang-l9x
@VictorChang-l9x 11 дней назад
總覺得好像沒有回答到大家的問題,大家應該都知道法官可以認定抄襲,這沒有問題,大家有問題的是法官認定的抄襲理論根據是否合理,但老師在這部分沒有任何的說明,原影片說明了法官的判決建立在高虹安自知有抄襲的假設上,但假設並不一定是真實,法官花了很大的篇幅講述被告自知有抄襲,但都是間接證據無法直接證明被告的主觀意識,在這種情況下仍執意判處十個月的有期徒刑才是大家覺得司法不公正的原因吧
@hkdbajvvj
@hkdbajvvj 14 дней назад
感謝老師說明,這樣看來,法官有自我心證認定抄襲的權利,但⋯這心證⋯不少人不服呀⋯⋯有第三方的事實來認定抄襲嗎?⋯⋯
@hkdbajvvj
@hkdbajvvj 14 дней назад
這應該請資策會先告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抄襲),判決確定後,誣告部分法官再認定高虹安抄襲,這才有公信力吧⋯⋯
@dolphonlee3834
@dolphonlee3834 13 дней назад
你們都以為法律能用常理去判斷,實際上法律就是看法官怎麼解釋罷了。 看什麼老師講的義正嚴詞,也比不上你是法官的好兄弟有用。
@f4819835
@f4819835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想問老師 1.法院認定的抄襲 他是如何量化? 2.引用的範疇是多少是否不可有相同文字或類似文字? 3.法院認定你已經抄襲 如院方出面說 並無抄襲之事實 是否會翻案? 4.教授在審理論文時會有多位教授 是否教授的簽字不具備法律效益? 麻煩老師了 謝謝
@binsono
@binsono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恩~所以一個人讀高中的時候 把自己國中的作業報告拿來 再交一次 叫做抄襲~ 資策會的論文 也是他寫的 博士的論文用了他再資策會時候的論文也較抄襲~
@libang8998
@libang8998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感謝老師的解釋,目前看起來我國的法律還是很難界定一些事實的依據,只能由法官裁定是否為事實。 這樣依我一個小法盲的看法,會覺得自由心證的方面高滿多的😅 是否這個案子藉由第三方來進行事實裁定會比較公正些呢? 還是這個就偏訴訟人攻防的內容
@ABC1357990
@ABC1357990 15 дней назад
翻譯:美國教授在幫抄襲犯串證她沒有抄襲,來人呀,壓進去關
@cynical0816
@cynical0816 8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狠狠打臉美國指導教授呢 哇~建議大家以後論文口試記得請法官 免得淪落抄襲 因為相關學問的教授們都沒辦法判斷
@taiwanpro-ukrnatousa4284
@taiwanpro-ukrnatousa4284 6 дней назад
自己的期刊論文 當然可以一字不漏 放在博士論文 這種法官判決 簡直會笑死人
@劉秀芬-u9v
@劉秀芬-u9v 15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就是我看完上篇影片的疑問,法官可以就未提起的訴訟事件下判決嗎?沒有違反訴訟原理原則嗎?還是謝謝老師的解答,雖然我還是存疑。一直跟著老師的影片學習這些知識。謝謝老師。
@余明德-b1s
@余明德-b1s 14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 讚
@slurpin-tw
@slurpin-tw 9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必須依照客觀的事實,來做主觀的抄襲判斷,在此法官並沒有採用客觀的母校認定的『非抄襲』,而是主觀的比對字數相同,光是這樣此判決就無法認定是客觀事實判定
@xzx7626
@xzx7626 7 дней назад
有無抄襲是一個事實與否的問題,有詪沒有的判定不在法官的身上 假設A研究C領域,B研究D領域,他們雖然研究完全不相關,在期刊中屬於不同分類,但法官無相關知識因此認定A抄襲,那這樣法官有無誤判,畢竟期刊的認定與法律判決無關嘛
@yaohua9647
@yaohua9647 8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法官 上知天文 下知地理 怎麼判決都不得有異議
@markchen31
@markchen31 7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想大家會有這樣的質疑並非否定法院有認定高的論文是否有抄襲的必要,而是法院認定論文抄襲的標準與學術界相差太大。 學術界並無所謂的自我抄襲,而台灣法院卻首創這樣的認定標準,這才是此判決最無法取信於大眾的部分!
@acot2500
@acot2500 15 дней назад
話說:如果啦,二審翻盤補足相關資料確定不是抄襲,那誣告部份也會翻盤?
@acot2500
@acot2500 14 дней назад
還有,這讓我想起''為美好世界線上祝福''第二季第一集的審判
@stevenhuang4092
@stevenhuang4092 День назад
法院有責任去認定,問題是法院沒能力審查和確認,這部分應該是交給專業去處理,難怪大家說恐龍法官。 生病需要開刀難道找法官來開? 自由心證這權力也太大
@JoshYang-n2s
@JoshYang-n2s 8 дней назад
所以要先解決是否抄襲這個問題,才能解決誣告的問題嗎? 我懂上部影片的意思,他誣告那件會那樣判.....就是把''有抄襲''當作是一個事實前提了= = 然後這部又補充說明法官的確有權力可以去認定抄襲.......所以無解嗎哀.= =
@jasonjob2357
@jasonjob2357 4 дня назад
根本沒回答到問題的重點啊…
@teddy30416
@teddy30416 6 дней назад
自己不能抄自己的關鍵在著作權
@yaodezhuang5900
@yaodezhuang5900 15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可以講一下柯P被檢方羈押流程到底有沒有合理與公平?
@joe40173
@joe40173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比較懷疑的是高虹安的這個案子是不是會造成著作人格權的侵犯? 畢竟博士論文應該不算在著作財產權吧? 沒有商業行為不是嗎?
@霹靂狂
@霹靂狂 8 дней назад
癥結點就是抄襲這部分
@嘿嘿111
@嘿嘿111 4 дня назад
聽起來就像 偉大的自由心證..
@能者過勞
@能者過勞 8 дней назад
影片大意: 法官無法拒絕審理,因此僅能以兩造所提供之證據作為判斷依據。所以可能還是得先了解雙方所呈之證據再作認定才方便討論。
@joelee8857
@joelee8857 9 дней назад
問題是法只採用似是而非的證據,以倒果為因的方式認定抄襲。 其實檯面上的證據都無法判定抄襲與否,既然如此就應該往無罪的方向判, 不然就是委託相關專業的團隊認定,而不是偏信某方的證據草草斷案
@衝呀阿瑋
@衝呀阿瑋 15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繼續保持中立,不過要平衡報導一下😂不然會受到傷害,不論什麼立場都有瘋子,老師加油
@john0922766314
@john0922766314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官認定抄襲太扯了!
@macs7248
@macs7248 11 дней назад
換句話說 高虹安要針對自己的學歷進行關鍵的補強 才有機會逆轉了
@ghghfftzack
@ghghfftzack 15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辛苦了 要解釋兩種都有人反對的立場吃力不討好啊
@SeasonRainbow
@SeasonRainbow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有時候說真話可能會帶給自己麻煩
@VictorChen-cp3sg
@VictorChen-cp3sg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期刊都一堆作者掛來掛去洗credit 實際上就是第一作者寫的 不受寵的被主管或教授愛將搶走第一作者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
@-stray-cat-
@-stray-cat- 15 дней назад
???我還想說是不是被某些預設立場的人檢舉到不見重發 原來是根據上部影片的一些留言做補充說明
@好蒿爽爽
@好蒿爽爽 8 дней назад
法院當然能"判"抄襲,就像法院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不然法院是拿來做什麼的
@KenBin9
@KenBin9 14 дней назад
老師最近要注意欸 檢舉大軍可能隨時兵臨城下 記得備份影片
@藍色海馬
@藍色海馬 14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想一定沒有人去查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官網中關於「預防學生抄襲」的指南,這個算是法官認定的依據之一。
@c2co2co32-
@c2co2co32- 15 дней назад
堅持拉,堅持不是抄襲,笑死,法院要做成判決就得有結論,不然怎麼斷案,今天就算反過來,法院說沒抄襲、學倫會說有,也是要判,把法律效果跟學倫問題扯在一塊,根本沒打算討論法律,其次該法律效果不干涉大學自治,反之亦然,導致兩者有不同見解並不奇怪,兩者是分別獨立的機構,兩者所做的行為意義也不同,法院給的是法條詮釋,大學給的是學術認證,今天法條詮釋出問題,該如何?堅持不是抄襲,會笑死,應該去修法補漏,而不是在哪吵個案
@jerry2014
@jerry2014 11 дней назад
那如果法院認定抄襲 應不應該取消她學歷的資格呢?
@c2co2co32-
@c2co2co32- 7 дней назад
@@jerry2014 你是看不懂字嗎?請加強法學常識,中華民國台北地院的判決,跟美國大學學位審定,天南地北,就算是國際法庭的判決,也無法強制大學服從,學位審定屬於大學自治之一,多數國家都不能用判決去介入
@jerry2014
@jerry2014 7 дней назад
@@c2co2co32- 好啊 那我嚴謹一點 如果一個台灣博士 被法院認定抄襲 學院認定沒有抄襲 學校應不應該撤銷他學歷?
@jerry2014
@jerry2014 7 дней назад
@@c2co2co32- 當然 如果法院判高抄襲 雖然不能撤美國學術單位的學歷 是不是可以禁止她在台灣用這學歷稱號?
@yahawatsai
@yahawatsai 7 дней назад
結論是法官管太寬了😅畢竟是學法的,頭腦結構和學理工的人不一樣
Далее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司法。SUPER NEW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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