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全民公敵》(Enemy of the State)有一句發人深省的話:「誰來監督那些監督者的監督者」;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在蘋果日報2019年5月5日發布〈請給司法留口氣〉也有一句「在權力層層相疊的時候,最後的監督者就會擁有無人監督的地位。」兩者都說明凡擁權力者都必須被監督。監督是對權力的適度節制與平衡,防止掌權者濫用權力。特定人或特定的群體,都不能擔當那個最後的監督者,否則這個擁權力者沒人節制與平衡,違背擁權力者須被監督,以防止濫用權力,失去監督的節制與平衡機制。因此師法自然,制定合乎自然法則的淘汰機制,實施【司法終審人民審議】人民輪流當最後的監督者,終結權力高層無人監督的弊病,彌補機制缺失,就不會有皇帝、太上皇無人監督的情形發生。人民審議掌權力者執行職務的個案,作最終定奪,並以此結論為基礎,直接評議加減分,失分者依序先降考績次降職等,低於任職門檻者就喪失公職資格,未主動啟動監督機制懲處淘汰所屬的主管,考績及積分依比例連動,人數達一定比例,或積分低於職等者,機關首長、單位主管降職、下台。如此人民以成果論積分,官方行政管考所屬,民官雙管併行監督,司法官不得不謹慎勤奮公平正義的執行職務;首長及主管不得不善盡其職務監督權。不適任者就不會濫竽充數危害國家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