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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讓百人喪命的撞火槍托 在美國竟又合法?【燒火棍子】 

王五咕咕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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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ATF於2017年施加在撞火槍托上的限制。
“撞火槍托”到底是什麼? 爲什麼會有這些爭議?今天王五就來帶大家仔細聊一聊...
注:視頻內容不構成法律建議,如有疑問,請諮詢當地的法律顧問或專業人士。
音乐来源:2nd South Carolina String 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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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ав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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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51   
@Ivan_Trek
@Ivan_Trek Месяц назад
懶人包:「你們當初要是直接用射速來定義限制範圍,後面就沒這麼多毛了。」 XDD
@Drusopp
@Drusopp Месяц назад
槍術夠快的快槍俠不就 都gg🤣
@jehweiyah6415
@jehweiyah6415 Месяц назад
那左輪手槍靠特殊擊發技巧也會變成機槍了XD
@boyfat6479
@boyfat6479 Месяц назад
油管上有个枪械大网红jaeger,他纯手速半自动能扣出全自动的效果……
@junweihe8229
@junweihe82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这还真更难 你要是给一个明确数字 明天所有半自动步枪都会变成比这个射速稍微低一点的设计速度
@a1s2d36831146
@a1s2d36831146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他媽的就把連射速度定出來有什麼更困難啊 米國人
@rcsa50803
@rcsa508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雖然整件事情都很詭異,但是這完美展現了美國確確實實是一個『法治國家』。 即使法官不認同現行法律、認為現行法律應該被修正,也依然要走修法的道路,而不是拿著現行法規詭辯。
@WEITINGxu6jo3wu6
@WEITINGxu6jo3wu6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國是法治國家?這是我今年聽到最大的笑話了
@loklok035232
@loklok035232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對,由槍手可以拿25把槍上酒店開始,槍聲和用撞火槍托開的AR15射速不一樣,到主媒一星期就沉默,整件事情都很詭異
@rcsa50803
@rcsa508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WEITINGxu6jo3wu6 那應該是因為你沒在關注中國新聞,最近的中國可幽默了
@user-ok2nn6tm8b
@user-ok2nn6tm8b Месяц назад
@@rcsa50803 什么事情都能提到中国,你是中国人还是怎么回事?
@user-dq9hu4xb9m
@user-dq9hu4xb9m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國是講程序正義,你要理解為法治也好,但對人民而言程序正義的底層邏輯是律師治國,我相信大部分人更適合結果正義
@liakingjin9993
@liakingjin9993 Месяц назад
实际上最高法想说的是,我不否认撞火枪托危害大,但是把这个规定是机枪是不对的,应该修改法律,直接按照射速来进行枪械管理,而不是错误的解释已有条文
@saruesun
@sarues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修改法律容易,还是追加注解容易。什么叫做祖宗之法不可变。这是法律条文的事情么这是权利的游戏
@rcsa50803
@rcsa508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saruesun 沒什麼『祖宗之法不可变』,只要經過正確的程序,任何法律都可以改變甚至廢除,前提是程序。整天老祖宗老祖宗的較,那是中國人才幹的。
@BENcsx
@BENcsx Месяц назад
​@@saruesun祖宗之法不可變😂 那請問你留辮子嗎?你鄰居犯法你會陪他一起坐牢嗎?不要用人治角度看法治社會
@user-og7db3el1j
@user-og7db3el1j Месяц назад
​@@rcsa50803你這就是祖宗之法的奧妙,這個程序是最可以讓你慢慢品味地方 要怎麼拖延,要怎麼操作,要怎麼否決,手段多到你想不到 所以美國老議員老政治家們才會說 一個法案能否通過在跑程序之前就決定好
@user-ww3vk3gl7r
@user-ww3vk3gl7r Месяц назад
其實照射速規定也有問題,有些老練的射手開槍速度可以把半自動當成接近全自動在射擊
@a58602064
@a58602064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看到下面一串流言就覺得很可笑 限制東限制西的 這些東西就是用來搞合法玩家的 真要亂開槍有的是辦法可以搞到連發的 各種連發零件網路都在賣合法的 各種改裝教學網路也都有教 有的槍更是簡單 零件拿出來稍微研磨一下就是連發的 限制一堆是有個屁用 就跟禁槍令一個樣 你永遠無法去限制想要搗亂的人 台灣一直打壓玩具槍 結果拿真槍的到處在街上亂開槍 根本就是個笑話
@cjsoong1702
@cjsoong1702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台灣算好的沒強制要求在火帽塗紅漆。 BB槍會被這樣管理不就是自己搞砸的,一堆8+9沒事拿BB槍到處晃自以為很帥,一般民眾又難以辨識,當然就會通報造成社會問題,我玩BB槍十幾年了,搞到現在干脆掛牆,連原本玩了20年的遙控飛機也被一堆亂飛的空拍機搞到要實名制登記和考照..真是XXOO
@stephensu4371
@stephensu4371 Месяц назад
燒火棍子突然想起了youtube帳號的密碼
@benjamin7279
@benjamin7279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是完全贊同法治精神的,由於是判斷違法與否,所以根據法律沒有違法就是沒有,至於要精進法律的設計則另立法案或是進行補充根法案無效的事實並不衝突
@zhenyuyang6275
@zhenyuyang6275 Месяц назад
应该一开始从射速和杀伤力来立法,而不是去扣一些枪支技术层面上的细节
@user-rl4gb7jz9z
@user-rl4gb7jz9z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覺得很對欸,應該就以可達到的最高擊發頻率來立法,而不是以機械結構來評斷,不然會有很多擦邊球😂
@foobarjohnny
@foobarjohnny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最高法院就是这么认为的,ATF 越俎代庖了,国会该出来工作了。
@piercehsia9766
@piercehsia97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user-rl4gb7jz9z 那就是要限制人的手指的扳動頻率,和自動槍支無關,不是限槍,而是限食指運動頻率。
@Nick207-Non
@Nick207-Non Месяц назад
@@piercehsia9766 這樣是不是向日本加藤鷹拜師學藝的各路好"手"們都不能拿槍了
@hangao5285
@hangao5285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看射速来立法的话 我建议你去看看cowboy shooting 那帮变态用杠杆步枪的射速 撸lever action能达到400+每分的理论射速 。。个人觉得最有用是加拿大那种 半自动步枪弹夹只有5发 让你做0.1秒的男人
@andrewtzuoo1792
@andrewtzuoo1792 Месяц назад
謝謝王五小哥的詳盡報導,非常完整而且客觀。目前最高法院仍然再審查的幾個案子,包括各州有無權力定義何種槍枝算作"攻擊性"武器(assault weapon), 以及不算做槍枝本體的配件ATF有無權力禁止,比如減音器(surpressor美國一般無知民眾稱起滅音器silencer是以訛傳訛的說法)是否構成違法。盼望王五繼續為廣大觀眾繼續追蹤報導。再次感謝。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謝您的支持!王五在將來會繼續持續創作美國火器相關法律内容,目前下一期的打算便是製作WA州的Assault Weapon Ban相關!
@andrewtzuoo1792
@andrewtzuoo1792 Месяц назад
@@Gugu5gun 昨天最新消息,a good news, 德州聯邦巡迴法院大法官裁定ATF對FRT (Forced Reset Trigger)禁止無效。雖然我各人不會花幾百塊去換我的AR15 trigger,因為我的美國槍友們都覺得效果沒有比綁橡皮筋更好。而且FRT在我居住的伊利諾州仍然被視為違法。橡皮筋隨時可以拿掉,他們也拿我沒辦法。不過著個案例至少標示著ATF不能為所欲為的濫用權力對任何槍枝做出無限上綱的解釋和禁止。盼望最高法院根據這個案例也可以推翻各州,比如混帳加州,紐約州,伊利諾州對槍枝胡亂定義。thetexan.news/judicial/texas-federal-court-finds-atf-unlawfully-banned-forced-reset-triggers/article_12f60416-4ab0-11ef-86b4-4b5517909d66.html
@honggao9610
@honggao9610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可以去看看Johnny Harris的Why the Swiss Love Their Guns视频。瑞士和美国一样拥枪但是比美国的情况好的多了,美国枪支犯罪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造成的,没有枪也会有别的工具。
@kwongfuchan8897
@kwongfuchan8897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例: 禁止1,3,5,7,9 阿金斯: 3X3 ATF : 我只有"管理"權限, 禁止阿金斯 法院: ATF沒錯,沒問題 撞火槍托: 我是11 ATF: 發現11也是不對的. 那11也跟1,3,5,7,9是同類的.執行禁止 法院: 我知道11也是不對的,但法例沒禁止, ATF不對, 犯錯.但希望未來能修改(完善)法例.
@kwongfuchan8897
@kwongfuchan8897 Месяц назад
重點不是看法例完善不,因為可以投票改,而是有沒有執行,而不是靠解釋和"看法"判決, 某些法例沒有明確能量化的解釋, 就能把覺得能判的全判成功,例如國
@watchzerg
@watchzerg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治国家确实如此: 1,司法机构只能按照当前的法律进行执行,以及有限范围的严谨解释,而无法自由演绎(例如“根据常理,如果不是你撞的人,你为什么要把老太太扶起来?”)。 2,立法必须清晰明确,不能在法律里预先加入口袋条款(例如“其它寻衅滋事的场景”、“XX认为可能有害的所有其它场景”) 3,如果法律条款落后于时代,那应该是立法机构需要介入和修改法律,而不是去要求司法机构滥用条款。
@mcharlie7829
@mcharlie78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也能瞎JB扯!同样一条法律释法的人今天用这样的解释明天就来个180度转弯,这样根据心情“有限范围的严谨解释“,跟自由演绎(例如“根据常理,如果不是你撞的人,你为什么要把老太太扶起来?”)有什么区别?如果这件事立法清晰明确还能这样来个180度转弯?这枪托从禁止到解禁都是司法机构在运作,立法机构完全没影。你说的三条每一个中,你这样也能瞎JB扯?!
@watchzerg
@watchzerg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谢回复。欢迎讨论。 司法层面:上述事例中,从禁止到解禁是司法机构的自我修正过程(司法系统本身分层各司其职,不是一个人格化的实体)。180度转弯是因为司法系统各级在对法律条款的推演和解释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司法系统的讨论的框架依然是法律条款本身的表述。司法解释的分歧和修正,并不能证明立法论述不严谨(例如对于什么叫做”扣一次板机,射出一发子弹“的描述,我认为相当严谨)。 立法层面:这里讨论的是”法律条款尽可能清晰明确“。民众在这个清晰明确的条款里找到了漏洞,恰恰说明这些条款足够的清晰明确(”清晰明确“不等于”无漏洞“,即使当时无漏洞,随着时代发展,也可能出现新的漏洞)。可以想像,如果法律加入模糊的条款,反而可以用口袋罪(例如”寻衅滋事“、例如”其它xx机关认为涉嫌妨害的行为“)来约束各种未来的各种corner case,让民众无法找到漏洞--但这么做的代价是给后续的司法流程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司法腐败的滋生不可控制。
@mcharlie7829
@mcharlie7829 Месяц назад
@@watchzerg 我也欢迎讨论,但是请不要双标,你凭什么说一个是“自我修正过程”另外一个却是“自由演绎”呢?立法论述严不严谨这我不跟你争,因为重点是判的那个人是如何去理解,从而延伸出现禁止和解禁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同样的撞了跟没撞,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同样是由判的人的理解去决定对错,你凭什么说一个是“自我修正过程”另外一个却是“自由演绎”呢?另外撞了跟没撞这个案子在过了几年后还有后续的你应该去搜一下。 接着你说了一大堆东西来美化西方丑化中共,如果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没有如口袋罪模糊的条款那我无话可说,问题是美国也有disorderly conduct和breach of the peace这类的罪,这样的话你的那堆大义凛然的表述,究竟在恭维谁的??
@misaka_zerotwo861
@misaka_zerotwo861 Месяц назад
@@mcharlie7829 你给的这两个例子也是要达成相应条件的 A basic definition of disorderly conduct defines the offense as: A person who recklessly, knowingly, or intentionally: (1) engages in fighting or in tumultuous conduct; (2) makes unreasonable noise and continues to do so after being asked to stop; or (3) disrupts a lawful assembly of persons; 这还算是比较清晰吧?主要差别还是不会有一个“其他场景”
@t-800_4
@t-800_4 Месяц назад
程序正義>個別法律的公益,因為破壞程序正義對公益的破壞性可能比槍還大。
@nikalin5775
@nikalin5775 Месяц назад
魔怔了是吧?本末倒了置属于是。如果制定法律时,不知道以后会发明避孕套这种东西,规定鸡巴不实际接触阴道就不算强奸。请问,你到底是要维护这条法律条文?还是要维护制定这条法律的本来目的(保护女性)?
@longoayakazs
@longoayakazs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的一些愚見: 1,美國法律賜予人民擁有槍支的權利,不是用來搞大規模屠殺的,而是用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禁用全自動武器,完全有道理。 2,男人就喜歡全自動!除非口徑足夠大,比如16寸、18.1寸……否則誰會拒絕全自動呢? 3,撞火槍托的誕生,就是熱愛全自動的人們在法律的縫隙中尋找夢想的努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完美體現。 4,撞火槍托不改變半自動槍械的工作原理,説明手速足夠快,就不需要撞火槍托,終究還是人太菜。 5,最高法選擇維護法律的權威,同時呼籲修法,十分正確。要杜絕撞火,最好就是修法,根源杜絕。當然我們知道,杜絕了撞火,還可能有食指加速器,還可能有多指連環發射器……這就需要法律繼續努力。 6,平民全自動這種事別想了,練手速吧。撞火本身就是降低穩定性和精度的玩法,提升手速才是王道。法律終究管不了你躁動的手指!
@kevinlantw
@kevinlantw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對啊, 我也在想這回事...如果本身手指有特別訓練, 手指扣扳機扣的特別快要怎麼算? 而且如您所說, 那加速自己食指扣扳機速度的東西怎麼算? 槍械板機的原理上來說, 好像也不太有機會去控制射速(不管你扣的多快), 至少我想不太到.
@longoayakazs
@longoayakazs Месяц назад
@@kevinlantw 我認爲人的手速,比肩撞火還是難。畢竟用左手拉護木可比食指往復運動簡單直接。但是靶場上很多高手用半自動連射的速度絕對是十分驚艷的,我已經看過不少槍械頻道作者的射速很快,雖然遠不及全自動,但也是5發子彈一秒多就都飛出去了。法律可以限制電動單車的最高車速,但不能限制人力脚踏車的最高速度。如果是科技與狠活通過外部設備提高食指速度,應該還是可以用法律制止。但手速,那就是自己的才華,地球人管不了。
@kevinlantw
@kevinlantw Месяц назад
@@longoayakazs 舉個例子, 很久以前任天堂的遊戲機紅白機(Famicom)有個遊戲是可以測玩家點擊按鈕速度的. 那時有個很有名的遊戲公司的人, 能做到每秒按15下, 經過練習之後其實我也能辦到(基本上是強制自己的手發抖). 所以說人可以用類似的技巧訓練到不靠任何設備, 每秒扣五發子彈出去, 而且連續執行可以把彈夾清空的程度我也不意外.
@seal7334
@seal7334 27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律的爭議過程解釋得很完整,這影片完全可以做為法律案例的教學演示了,佩服
@lineahcin
@lineahcin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看到平民可以上訴告贏政府 還有人有律師幫忙,而且做出法治國家的本質,要修改法律,而不是司法權或行政權照自己有利的方式解釋法條。
@superterrynet
@superterrynet Месяц назад
說真的,如果不是美國,大部份國家都把這法規改了又改了
@dearbulls
@dearbulls Месяц назад
因为美国是唯一把第二修正案写进宪法的,不像某大国,宪法就是擦屁股纸,随便改
@yuyangwu5608
@yuyangwu5608 Месяц назад
還是加拿大的規定簡單直白沒漏洞:RCMP SOR/98-462, Schedule, Part 4, Prohibited Devices, Former Prohibited Weapons Order, No. 9-1: “Any electrical or mechanical device that is designed or adapted to operate the trigger mechanism of a semi-automatic firearm for the purpose of causing the firearm to discharge cartridges in rapid succession.”
@mikael1325
@mikael1325 Месяц назад
@@yuyangwu5608 但是貴加拿大不少槍法直接RCPM 直接說的算 只要它認為是突擊武器,就一個單位就讓槍枝一夜之間變成非法
@yuyangwu5608
@yuyangwu5608 Месяц назад
@@mikael1325 沒錯,比如National handgun freeze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这个electrical是为了防止有人造加特林吗(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mikael1325 前一段時間關於X95的事情王五也有所耳聞,不知道現在在CA進展如何?
@mikael1325
@mikael1325 Месяц назад
@@Gugu5gun 應該是沒戲了,加中現在關係差我覺得是其次,加拿大沒有類似美國多個NRA, GOA, FPC等 這種大型組織去跟國會和法院鬧… 有些州甚至直接無視聯邦法律,就通過法案說這東西在州內合法 像是德州消音器法案,只要是德州製造就是合法
@Altair1473
@Altair1473 Месяц назад
槍不會殺人,人才會。問題從來都不是出在工具上,而是使用工具的人,現在的槍管從根本上就搞錯了該針對的對象,只流於表面的禁止以表示有努力過。
@brianshih3841
@brianshih3841 Месяц назад
話是這麼說,但你期待台灣路上的棒球隊變成機槍隊嗎?改不了那些好勇鬥狠的人,但能限制他手上只能拿球棒,而不是無罪的原子彈
@Altair1473
@Altair1473 22 дня назад
@@brianshih3841 德州表示:人人有槍你敢開第一槍死的就是你。就台灣路上那些玩意有資格叫好勇鬥狠?不過是仗著自己手上有武器欺善怕惡而已。而且為啥要改那些欺善怕惡的垃圾?埋了不就好了?
@irlymsf2698
@irlymsf2698 16 дней назад
核彈也不會殺人呢!壞的是用核彈的人。。
@jimsss7822
@jimsss7822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五解释得很清晰很透彻,赞。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谢你的支持!
@leedavid5214
@leedavid5214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就喜欢这种咬文嚼字扣细节较真儿节目。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谢你的喜欢!
@jammyliu200
@jammyliu200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五你好香🥺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
@yurifrank4537
@yurifrank4537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用撞火槍托 單純靠手持技巧AR步槍也能達成類似狀槍托提供的效果
@circlemunozramirez8266
@circlemunozramirez82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們無法防止受訓的人, 但能防止一般未受訓練的民眾輕鬆獲得大殺力武器
@chesterlin_8010
@chesterlin_8010 Месяц назад
總結就是大法官認為該物與法律的定義不符,請國會負起責任的修正他。
@k77aw
@k77aw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認為只要說最初頒布和定義機槍的根本動機就是禁止民間擁有高射速的高火力武器,雖然撞火槍托在運作邏輯上不符合使安裝該配件的槍成為機槍的條件,但已經符合了使安裝此配件的槍枝成為擁有高射速的危險武器故禁止民間購買與使用,雖然這樣有點強硬和沒有根據,但也是相當合理的理由
@homerchen4634
@homerchen4634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就是大法官講的,ATF 該要求2院修法限制射速,而不是自己擴大法律執行權。
@user-gr3vw3vm2f
@user-gr3vw3vm2f Месяц назад
全自動武器的禁止並不會減少槍擊案的發生 一樣擁槍率很高的瑞士怎麼就沒有槍擊案? 應該要徹底管制持有人跟打擊黑槍才對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國人買槍太方便,才是主因。
@Test-yi5bq
@Test-yi5bq Месяц назад
芝加哥管得最严, 但是发生率是最高的,其实傻子都明白,枪击案的发生,和人有关系,DEMS就是不承认
@piercehsia9766
@piercehsia97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完全正確。
@Spider-Too-Too
@Spider-Too-Too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国人素质不行啊,学校里面又是霸凌 又是老师不管学生的心理问题。蓝领工作都没了,现在开出租车送外卖都没机会。早晚这种事件得越来越多,每年至少得死0.5%的人
@5050-dy5dv
@5050-dy5dv Месяц назад
拿槍自殺算不算槍擊案?攤開總人口與持槍比例 瑞士可是持槍自殺第一名的國家 還有 瑞士並沒有"沒有槍擊案" google打關鍵字隨便搜都有 2000~2024年 每年都有槍擊案 只是"沒有一次槍擊案死亡數"高於拉斯維加斯慘案 有跟沒有還是要分清楚 但論"持槍傷害他人"與美國相比低下確實與他們的國家教育有關係 老美可是全世界武器輸出國的大佬之一呢 誰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擋自己的財路 喔 對了 你提到的打擊黑槍 很多都是來自美國德州
@Christopher1989123
@Christopher1989123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治的核心是對的,立法依據根執行的權力來源必須明確且合法,即便過程可能顯得很拖沓,但以後才能避免更多亂七八糟的問題發生
@54POYU
@54POYU Месяц назад
如果一個人單生30年可能不用撞火槍托或是機槍就能達到全自動了🤣
@james999bond
@james999bond Месяц назад
壞蛋以槍犯禁,法匠以文亂法
@user-ig8ou3xx7l
@user-ig8ou3xx7l Месяц назад
利用後座力帶動槍托連桿,起動半自動機制,馬克斯用溫徹斯特1873改裝出世界第一把半自動步槍。 而這種在半自動步槍上小改成自動步槍上的機制,無論過去或未來都是腥風血雨😮 無法讓民眾只能持有特定長度的單發或是雙管三管的複合槍之下,任何一人都可以有強大殺傷力,不過槍械持有本質也不是想要出現專權政府,也是某強國最害怕的事,寧可強國弱民也沒差哪,只是這招也只以拖帶變得管理學,最終如何,歷史能演都演了😮
@user-br4qx5wz6r
@user-br4qx5wz6r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觉可以通过最高射速(不瞄准)X单颗子弹动能+穿甲(肉)深度进行综合评分,将某一个分数以上的枪械给禁止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这种表格式的评判标准当年ATF在研究什么属于pistol brace的时候尝试过,但是最终失败了。似乎主要还是因为【表格难以囊括所有的产品】
@joshuaz7434
@joshuaz7434 Месяц назад
每年全球夺走135万人的汽车 在所有国家竟都合法?
@DM-0011
@DM-0011 Месяц назад
禁,都禁起來,明天開始大家通通改用走路😂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車禍死亡,相比槍擊事件,從價值觀上來看後者問題更大。 而不是從數據上來看。
@DM-0011
@DM-0011 Месяц назад
@@Wind_of_Night 毒駕跟酒駕算不算故意傷害?在我看來比槍擊更可怕,槍擊不是被當場消滅或是大概率一輩子押在裡面,酒駕則不然,很多可以帶著無責任能力獲得減刑,出來後再犯,你會認為後者價值觀問題更大,媒體不敢太針對這方面而已,因為官員掌控媒體的人或其身邊的人,本身也會酒駕,誰都不想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DM-0011 所以我才說〝價值觀阿〞你說的〝實際應用層面〞畢竟被槍殺很可怕,反倒被酒駕撞到相對來觀感不算太差。【不過實際來說,就如你所說被酒駕撞到很淒慘】。
@Sv8alb7ard
@Sv8alb7ard Месяц назад
@@Wind_of_Night 反社會人格開重型車鬧市撞人,死亡人數一點也不比槍擊少。
@MrGXI-cn3bq
@MrGXI-cn3bq Месяц назад
其實只要以“射速”下去控管就好 “口徑&射速” 簡單粗暴 除非可以練到手指扣動的上限 不然只要超過一定射速 自動列為機槍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確實是這樣,問題在於,由於一開始的法律沒有考慮那麼多,只是單純的想到結構問題【從機制上下手】。 才會跑出那麼多後續問題,如同任天堂遊戲,沒想過玩家可以突破關卡上限,導致遊戲硬體記憶不足,從而造成死機狀況【遊戲數據超過,硬體能儲存的上限】。
@piercehsia9766
@piercehsia97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在同一法案裡對於民用槍支的口徑本來就有限制,至於半自動槍支,其最高射速不是槍支的性能參數,也難以測定,扳動扳機速度是人的技術,手指扣動的上限可快可慢,又如何管理?
@hangao5285
@hangao5285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射速就能难定义了 举个例子 cowboy shooting那帮变态 用杠杆式步枪 能撸到400+rpm的射速。。与其控制射速 直接控制步枪口径子弹弹匣容量最简单粗暴。。比如加拿大 就让装5发 你理论射速1000rpm 我就让你做0.3秒的男人
@user-pn5uk6iz9x
@user-pn5uk6iz9x Месяц назад
@@hangao5285 那也只能防君子 真正想犯罪的根本不會在乎法律...
@afyaff
@afyaff Месяц назад
3:47 那種完全沒改的, 就超過了。那樣基本上全面禁槍,直接違憲
@merlin0613
@merlin0613 Месяц назад
限制机枪的本质精神是限制射速。他们监控银行行为的时候都是用精神解释,但控枪却死板地照搬法条,太TM魔幻了
@user-ll5rx8kg1f
@user-ll5rx8kg1f Месяц назад
依罪刑法定原則撞火槍托不是機槍,故不能用管制機槍的法條來禁止其使用,須由國會另定新法來管制,應該是這樣吧!
@yaoh2661
@yaoh2661 Месяц назад
6:16 修但幾類😂😂😂你的左手不對勁
@user-zm5vp4jc4v
@user-zm5vp4jc4v Месяц назад
手摇加特林都不算机枪,毕竟连扳机都没有。
@TOMMY-bv4sn
@TOMMY-bv4s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哈哈哈哈哈哈😂
@theo1103
@theo1103 12 дней назад
沒有槍托, 沒有握把, 只能算一把手槍
@yangzhao3981
@yangzhao3981 Месяц назад
这个漏洞是国会应该制定新的修正补充条款,法官应该坚决按照法律,大法官说的没错,国会应该行动起来
@user-lb7yx3rb9e
@user-lb7yx3rb9e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過撞火槍托的原理不用該槍托也能辦到 只要刻意不抵肩讓後座力晃動槍枝快速扣板機就好
@user-uv5ld3cx5t
@user-uv5ld3cx5t Месяц назад
BUMP FIRE本來就是不用槍托的(見片段),只是不抵肩會後座失控致命中率大幅下滑而已 撞火槍托就是提供一個槍托來令BUMP FIRE變得實用
@jeff346
@jeff346 Месяц назад
現在就算合法了,應該也不多人會買bump stock ,市場上出現很多如WOT trigger ,都比bump stock好用
@mikael1325
@mikael1325 Месяц назад
@@jeff346 當時GOA 會發起訴訟其實就是因為如果bump stock 不合法了,那WOT trigger 等相關產品可以在短期內受到影響 其實跟bump stock 產品本身沒什麼太大關係 記得當時發起訴訟在進行募資,我當時在英國留學還為了這件事掏出很久沒用的美國銀行卡直接捐500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基於bump stock的例子,FRT也符合是“射手人工扣下了每一次扳機 只是行程很短“。但如果ATF堅持認爲FRT在射擊時是“單次扣下扳機”,那估計就會很難辦了..
@sniperfuazo6495
@sniperfuazo6495 Месяц назад
大部分的槍擊案是以手槍和散彈槍犯案的 應為步搶不好攜帶比較容易被察覺 + 價格比較貴 事實上撞火槍托並沒有加步槍的殺傷性反爾還降低 ("全自動開火精準度大幅下降 單發也不好瞄) 而且不用撞火槍托也可以達到同樣效果 + 撞火槍托如果真的要的話它本質上就只是一塊塑膠 3D打印就可以搞出來 別忘了...犯法的人管你狗屎法律
@m1606601
@m1606601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以前看過影片有人用鞋帶就能讓半自動步槍像全自動步槍一樣連發,但準度就…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後來ATF也有把那根携帶判定成機槍過,有人專門發信問過ATF “一根鞋帶算不算機槍”。但是時隔一年后,ATF就又發了一封回復說“抱歉其實鞋帶不算機槍”。回頭有機會王五可以做一期視頻講講,哈哈哈
@Ray-gv2mf
@Ray-gv2mf Месяц назад
Because shall not be infringed.
@spencer7404
@spencer74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依照現有法律 撞火槍托的確沒有問題 國會需要立新的法律來限制 當然這一切都是錢和美國價值的問題
@sad-fl9bs
@sad-fl9bs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是司法權在對抗行政權 法律漏洞就該由立法去補
@MavericKaKu
@MavericKaKu Месяц назад
人爲財死 權為金枉😎國會不動 法官難爲
@ivanoutside
@ivanoutside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種擦邊灰色地帶,最能造英雄了~ 話説回來,法律始終還是圍繞文字玩得遊戲,而不是看實際操作造成傷害來定義是不是“機槍”,在我看來,撞火槍托使用中起到的實際效果和機槍無異。
@jianwei2009
@jianwei2009 Месяц назад
照你这个逻辑 如果一个人手指特别快 他这个人是不是一个机枪
@ivanoutside
@ivanoutside Месяц назад
@@jianwei2009 你能找出手速拼得過普通mp5的人再説啦,那時候法律要重寫~
@timchang2881
@timchang2881 Месяц назад
@@ivanoutside 等2077改照人機械手出來 又要重新寫了 扣板機超快XD
@dohss
@dohss Месяц назад
禁這禁那根本沒屌毛用,從小就普及槍枝、公民教育才有用 瑞士跟其他西歐國家也一堆槍,人家就沒成天發生這種瘋子亂開槍的事
@noonesawmyname3907
@noonesawmyname39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作者希望您能把音樂的來源加上去 The music is from “2nd South Carolina String Band“. Please make an announcement.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好的,现在已经添加音乐。感谢您的提醒!
@noonesawmyname3907
@noonesawmyname39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Gugu5gun 你的作品令人欽佩,加油👏
@user-jr4ky7xo2v
@user-jr4ky7xo2v Месяц назад
好像物理外掛一樣的概念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鼠標滾輪開火~
@fallfish
@fallfish 25 дней назад
「罪孽不在於武器,而是扣下板機的人」
@user-yt9wo6ol1m
@user-yt9wo6ol1m 16 дней назад
撞火鎗托無法被實際禁止就等如所有違法鎗械都只會繼續存在,半或全自動甚至比全自動更自動,再大火力違法鎗械從來都普及存在
@Ianlo587
@Ianlo587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部影片最重要的反而是展現一個「法治國家」該有的樣子
@CCB165
@CCB165 Месяц назад
因為沒有改造槍本体或是增加 而是多了個槍托 (外配件
@g863210xie
@g863210xie Месяц назад
隨便,這些律師活無關緊要。只要計畫得當,槍手想要帶走一批人,自動/半自動,關係根本不大。 只有在和警方對峙時有差別。
@Weeping.F
@Weeping.F 27 дней назад
用射速规定也是不行的, 除非枪械增加"限速机构",否则人还是有办法"飞速扣动". 如果增加限速机构,那拆除就很简单了. 防不了恐怖袭击.成为纯鸡肋法律
@joe01092001
@joe01092001 16 дней назад
對於這種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原因出在哪的問題 然後用一堆看似很專業實則繞一大圈的說法去解釋 就是法律相對可悲的地方之一 大家都有想到的就是用射速去規範 然後自然會有人說某槍一秒手動也可以射XX發 不過手動連發自然有上限,所以這並不是什麼困難 舉例來說我就訂「可每秒發射10發以上並維持連續射擊30次」為標準 然後歡迎全民來挑戰!
@user-pb1ng9wz1l
@user-pb1ng9wz1l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能用人力以外的動力輔助板機,這樣立法不就擋下來了? 霰彈槍是純人力,就算沒後座力也能用。 撞火槍托要吃後座力,才有辦法連發。 但是傳統的格林機槍好像就被繞過去了,畢竟他也沒有板機 也算機槍吧?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格林機槍的確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例外,王五所在的WA立法禁止了大多數的“突擊武器”,但是手搖的9mm Gatlin卻依然可以售賣 ---- 因爲它是“手動操作武器”(manual-operated)。
@coolaerial_
@coolaerial_ Месяц назад
全自動步槍就算不鬆開扳機,槍本身不是也還是有復位的動作?(還是說是我記錯?)
@user-um3qg7vi6m
@user-um3qg7vi6m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麼萌的王五怎麼能不訂閱按讚分享呢 ? 訂起來 讚起來 分起來❤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
@RexAN-hb7ld
@RexAN-hb7ld Месяц назад
Dixie 背景音樂好聽👍
@noonesawmyname3907
@noonesawmyname39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From 2nd South Carolina String Banf
@齊天大聖-ho
@齊天大聖-ho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個兩個彈簧這樣後座力可以再次減低嗎?
@user-uv5ld3cx5t
@user-uv5ld3cx5t Месяц назад
理論上可以,畢竟部分後座力被用來對彈簧施力了
@jiazhechen
@jiazheche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来了美国以后我有点理解美国人为何如此喜欢枪了。在大农村警力严重不足的地方,传统上是需要普通人用枪自卫的。在西部片里看到的那种农场主晚上拿着枪巡视一遍自己的家产的场景,对于老派的美国乡下人来说是非常真实的生活经验。如果把这些地方的枪支管理得太严格,可能就会反而导致犯罪率上升,因为枪支管制很难管到真正穷凶极恶的杀手。但是在大城市则完全是另一种情形。在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有很多人持枪真的是非常不安全的,而且因为警力在大城市不存在覆盖不足的问题,枪在大城市是非常多余的东西。只是现在立法被传统思想卡住,司法又被立法卡住,所以不知道美国还要出多少枪击案才能真正迎来问题解决的那一天…法制确实是很法制,当然好过个人凭好恶就能定别人生死。但是并不是说法制建设好,问题就会自动解决。觉得因为法制好,所以问题就不是问题了,这本身也是走进了另一个误区。
@iemharry2107
@iemharry21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完全不明白禁止全自動武器如何能阻止拉斯維加斯慘案的發生,槍手如果使用多把普通半自動步槍在高處往下向人群射擊,一樣可以造成多人傷亡不是嗎?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相對來說,可以不要死那麼多人。讓受害者有時間能反應【只是對於第一槍被打中的人就很悲劇】。
@Sao-1999
@Sao-1999 Месяц назад
因為如果全自動往密度很高的人群中掃射 基本不需要瞄準 按著就是大屠殺
@AVAOrton
@AVAOrto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就好像二戰 一支德軍小隊不見得多可怕 但一支MG42可以讓美軍嚇的屁滾尿流
@Wind_of_Night
@Wind_of_Night Месяц назад
@@AVAOrton MG42對戰日本人神勇衝鋒,屍體堆成小山,美國人心理陰影面積超大~
@AVAOrton
@AVAOrton Месяц назад
@@Wind_of_Night MG42是德意志國防軍使用的喔 美軍應該是M1919A4或M2
@max36a
@max36a Месяц назад
哇!真的是鑽漏洞鑽到極限欸😂
@user-sb9ox6iv6q
@user-sb9ox6iv6q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國人喜歡槍就不要抱怨為什麼一直有槍擊案
@devin6347
@devin6347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什麼低能邏輯?
@user-up7rw8cd6e
@user-up7rw8cd6e Месяц назад
幹它的笑死 好了啦 生活在亞洲亞太區的我們 就沒有購買槍枝彈藥跟擁槍的權力 確釣出一堆槍械法律大師的言論 講得好像自己家有數千把各式槍械一樣
@akabakatela
@akabakatela Месяц назад
哪來亞太區沒有擁槍權的說法?泰國、菲律賓難道不能持槍?
@alcardring9270
@alcardring9270 Месяц назад
日本也可以持枪,
@user-ov5ry6nn6n
@user-ov5ry6nn6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感覺音樂在小點聲音會很好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謝您的反饋!王五會在之後的影片裏降低音量的
@phoenixji
@phoenixji 25 дней назад
有十三个州不在乎这个问题,在其他州可以申请ffl,不过有些州对ffl卡得也很严
@hank1452
@hank1452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應該叫頂發式槍托,不是撞火
@papabear9160
@papabear9160 Месяц назад
頂樓發爐式嗎?😮
@XD0009
@XD0009 Месяц назад
原文就叫做撞火槍托喔
@Altair1473
@Altair1473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玩意確實是撞火(bump fire)。。。
@wlwangwlwang
@wlwangwlwa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感觉就像抖腿,从有控制的单抖,过渡到失控的连抖,哒哒哒。。。🙂
@nao_zong
@nao_zo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樣手指不會被敲斷嗎?
@WDamI
@WDamI Месяц назад
是板機自己撞手指 板機本身多少應該有緩衝 只要槍不解體應該是沒事(?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一般AR的扳機力度是很小的, 撞火则相当于你用左手拿着枪往前推,实际力度可能就和玩陀螺時候需要拉發條的發射器一樣,并不會大到足以把手指敲斷。
@samjiang1445
@samjiang14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本件事体现了法制精神。因为其反面就是层层加码,更可怕。比如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之类。
@alexisalex3980
@alexisalex3980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最後一句不是很認同~ 正因為美國法律定義明確,才有這樣的結果~
@Gugu5gun
@Gugu5g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是的,王五也認爲正是因爲槍法相關的定義“過於明確”,才導致了一系列的loophole。我認同你的觀點
@user-wy4kd7ew1f
@user-wy4kd7ew1f Месяц назад
與其限制槍的結構,不如限制彈,如果在市面上滲入一定比例的啞彈,那就算槍的連發性能再好,也無法連發
@Sao-1999
@Sao-1999 Месяц назад
挖塞 真是好辦法欸 我他媽今天家裡遭賊闖入 我要用堡壘法自我防衛來射殺歹徒 結果好死不死 我這彈匣里的前三發都啞彈欸 太棒了
@user-bx6sn8gm9x
@user-bx6sn8gm9x Месяц назад
那樣太危險,他們那郊區野生動物很多,在防範被攻擊時如果有啞彈,是一件很危急性命的事
@yurifrank4537
@yurifrank4537 Месяц назад
啥詭計謀 哪間彈藥供應商這樣搞? 欠告吧
@AndyAshes
@AndyAshes Месяц назад
依老兄您的智商應該上哈佛
@yurifrank4537
@yurifrank4537 Месяц назад
@@AndyAshes 野生andy捕獲
@OZG2008
@OZG2008 29 дней назад
都在玩文字遊戲 規定不準有非手動的方式快速連發的武器即可,描述約細漏洞越大,剩下再交給多數法官投票判定就好,搞得法官好像是唸稿子的機器人沒有具體的作用
@user-nv8kp4ec6c
@user-nv8kp4ec6c Месяц назад
舊的條文無法管制撞火槍托這點無庸置疑,既然如此立法機構應該增加新的條文來因應,任何法律都能有漏洞可鑽,如何找到法律漏洞並且加固是重點
@danielcheng769
@danielcheng769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方向就走错了 应该在2发子弹的射速间隔来定义,不管你用什么手段 超过一定射速那就是机枪就该管制。
@larghedoggo9607
@larghedoggo9607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就是為了避免高射速是用於大範圍殺傷的問題嗎,那能不能改成秒射速超過幾發的
@chonkitman8920
@chonkitman8920 Месяц назад
加藤鷹:笑死 我根本不需要這種東西
@Paradis.32767
@Paradis.32767 Месяц назад
純電玩軍迷所以對真實槍械完全不懂,但真的沒有辦法去限制槍械的理論連發速度嗎?製造商應該是有辦法去限制半自動槍械的擊發間隔的吧?如果可以那不就立法規定這個擊發間隔就好了嗎?不管你用什麼配件、手速多快,槍械硬件設計上的最高射速擺在那,任何試圖打破限制的改裝或射技都認定為違法,這是做不到的嗎?
@taco-ig6xs
@taco-ig6xs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樣應該可以將法規修正成,若半自動步槍使用外加附件、射擊技巧、以及任何可造成快速連續射擊條件,形成在一定時間內如同機槍的連續射擊模式,皆可將該半自動步槍視做為機槍.......
@jack4683
@jack4683 Месяц назад
白痴規定所以手速太快也不能拿槍?那直接ban半自動不是比較快lol
@perry10182003
@perry101820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提出這樣的法律是剝奪人用槍的自由
@dong3925
@dong3925 Месяц назад
6:17我想歪了💀
@user-xw3sx4by4g
@user-xw3sx4by4g 27 дней назад
毫無義意的爭議,當初立這種法規就是要保障人民生命,不要讓人濫用高射速武器傷害無辜,就才是本意
@zzy43
@zzy43 Месяц назад
都没了58个人了竟然还有人在维护阿美莉卡的法制,有一种事不关己、坟头蹦迪的美感😅
@anchor9764
@anchor9764 Месяц назад
因為現在人的思維根本沒辦法囊括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新技術,比如讓一個五十年前的人去猜測未來會有什麼樣的科技,人類生活有何改變,甚至會出現什麼樣的新型詐騙方式根本是強人所難。這種摳法律字眼的實際上只是前人對這些領域的知識盲區。
@stephensu4371
@stephensu4371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看完撞火槍托後,我想說:出院!
@ilanjack1
@ilanjack1 Месяц назад
擁有撞火槍托的有心人士,會造成更大範圍的死傷
@redhongkong
@redhongkong 23 дня назад
其實 全自動 跟半自動 對於想要犯罪的人來説 沒有區別... 當然 嚴格管制的話 就只能買黑槍. 不管的話 就是隨便買來就能殺. 加拿大算是比南邊嚴格很多的了. 但是帶槍搶劫的也沒少過
@BslmUSA
@BslmUSA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小編說話在喉嚨里咕嚕,以極大耐心聽完後長長的舒了口氣。 如果講慢點效果可能好些。😤
@tinglin5470
@tinglin5470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就是一般人跟有科技的人不一樣的地方 連點速度不一樣
@wlwangwlwang
@wlwangwlwa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看来辩论“针尖儿上站几个天使”不是宗教的愚昧,而是法治精神的必要训练和思想启蒙。
@zzxxcc360
@zzxxcc360 Месяц назад
簡單來說用人體來實現那彈簧的功能就不是機槍....外掛彈簧裝置就是機槍 美國劍法 人槍合一😅
@kuroame7058
@kuroame70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确实,如果撞火枪托算机枪,那霰弹枪也算了,毕竟两者的动作都是左手推拉,而不是右手扣扳机。如果要规制,显然需要制定新法律,不能靠现有法律解释了。
@hanxu-wx3bd
@hanxu-wx3bd Месяц назад
美国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单靠立法机构进行博弈可能100年也推不动修法,所以三权分立中的最高司法权并非“绝对中立”地阐释法律,有时也需要通过解释法条来改变法律实践,否则就不会有左右派大法官之分了。
@kuroame7058
@kuroame70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hanxu-wx3bd 如果一个法律100年都变不了,只能说明对于足够多的人而言,他不需要变,黑人民权运动也没用100年。大法官解释法律固然有也应该有灵活度但是这度也不是无限的,说不通了就该承认说不通,不是说不通了就说明系统不好使,系统是有目的地这样设定的。当你觉得尽管不合规但一个case能够很快速地按照你想要的方向发展很开心的时候,请注意,你不是每次都恰好落在受益的那一边。
@user-me5qj3fl3r
@user-me5qj3fl3r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管制槍枝,卻管制槍的設備? 我怎麼愈看愈怪。 你直接管制槍枝不就不會有人傷亡了沒。 我就不信他拿刀砍可以一下子砍死幾十人。 有人說想殺人的人,有沒有槍都會殺人, 但至少可以讓他顧慮到成功率,或許他就沒那麼想殺人了。 再者有沒有槍可以大大減少傷亡。 像鄭捷,如果不是只有刀,你認為捷運上就只會死那幾個人? 只能說美國是一個利益大於人命的國家。 那些官員為了軍火的利益,根本不在乎人民的安危。
@kenchen1351
@kenchen1351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應該先了解一下美國允許擁有槍枝的理由.
@Seaweednia
@Seaweednia Месяц назад
槍跟汽車是立國根本 在美國你要對人民限制槍枝 就好比是要把你把私有財產公有化一樣 先不說願不願意 問問看憲法是否敢這樣搞吧
@JeremyHidari
@JeremyHidari 14 дней назад
先去了解什麼叫民主好嗎
@cdfq0965
@cdfq0965 2 дня назад
這問題就跟槍戰遊戲 半自動步槍配連點器一樣... 我只是用超越人類的手速操作 但沒有違反你們的遊戲設計
@lyz523
@lyz523 Месяц назад
法律制定者也不是技术开发,低估了人的创造力很正常,哪怕我们作为程序开发者,经常都会以为一段代码只会用在极少数地方而没有封装,到后来发现很多地方都要用,因为人的想法是会变的,需求是会变的。
@cheng-gangwang1557
@cheng-gangwang1557 Месяц назад
对法律制度的维护比禁止撞火枪托重要多了。
@Tankman10454
@Tankman10454 Месяц назад
最起码人家发现了问题还能改
@xiangli2958
@xiangli2958 Месяц назад
我发现这种开枪模式相当于用你的握住前部枪体的手打手枪,只要你撸得快就行
@claudiusaugstus3077
@claudiusaugstus3077 24 дня назад
JaegerZ999 那个全自动食指不比撞火枪托好用多了
Дале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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