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 brain frogs, I also hope you build a new country, do not use our Republic of China name, I hope you can find a new land, Taiwan is our parents sacrificed tens of millions of peopl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era to get back. I suggest you go to Wan Wan, our grandfather. Holding the red flag in the sky and day, doing things that hurt heroes and martyrs, how many soldiers' blood flowed on it. Now Taiwan is also suitable? That's 🐶 from America and Japan, and you have to bring your own dog food. Flying the flag at half-mast for Abe, my Malaysian colleagues could not stand it and directly scolded Taiwan for being sick. A while ago, I saw Jack Liu, some people don't even know w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very good.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also our China, you should be your Taiwan people, don't say you are the Republic of China, I pooh, you also match?
有個疑問一直沒人給我解答,不曉得這邊有沒有網友知道? 中華民國政府刑法第 104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包含大陸地區,那麼若試圖將大陸地區分離出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一邊一國論,是否犯了以上刑法? 吳大部長印了一本代表中國台灣省編碼TWN的護照,如果中華民國跟中國互不隸屬,那麼印上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編碼,是否也是犯了以上刑法? 為什麼中華民國有這麼多人疑似犯了這條刑法,卻都沒事呢?這還能稱為法治社會嗎? 那中國、台灣怎麼會一邊一國?你要知道國家組成要素之一就是領土啊,你在中華民國說中共(中國、China)是另外一國,不就是承認其所在統御範圍為其領土嗎? 這不就是構成了將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分離出去給中共(中國、China)了嗎?觸犯刑法第104條。 你要嘛說中共(中國、China)不具備國家組成要素因為他沒有領土主權,但我相信這麼說恐怕就是世紀大笑話了。 要嘛你說中華民國也是中國,但不承認中共統領全中國的權利,但一樣被聯合國2758號決議打臉,這可是聯合國超過三分之二投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是唯一合法代表China的政權。 中國(中共、China)也在國際上公開表明大陸地區為其領土,你接受到這個資訊,並配合中共說大陸地區確實為中國領土與中華民國無關,這不就是通牒嗎?中共全世界公開號召,然後你響應了啊。 中共(中國、China)有沒有全世界號召台灣是中國的?有嘛,全台灣人民都知道啊,那吳大部長有沒有改版中華民國護照並印上TWN編碼,這個證據在全台灣一千多萬人手裡,自己看內頁便知道有沒有? TWN編碼是不是中國台灣省的意思,台獨大佬林俊憲告訴你。 林俊憲◎台南市議員 由於聯合國網站將台灣稱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中國台灣省),消息曝光之後,今年5月11日在台灣舉行了「511台灣正名運動」遊行。 配合該台灣正名運動,本人查閱了聯合國網站,發現事實正是如此,而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的名稱,來自ISO國際認證組織,將台灣代碼寫為TWN,看似Taiwan台灣的縮寫,而且,全名就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許多人,包括本人,原本看到TWN,以為指的就是Taiwan,以為台灣終於被國際承認,這時才發現錯了!又發現,台灣在亞太經合會APEC,以及世貿組織,用的名稱也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所聲稱的「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或是「台澎金馬TPKM」,而且地位視同香港和澳門。甚至中華民國的車輪牌護照,裡頭所使用的條碼,也是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那響應中共號召「台灣是中國的」(通牒),並落實行動在全中華民國護照上印中國台灣省TWN編碼(意圖分離領土)。這不就完全符合刑法第104條規定了嗎? 所以由此可見, 這是一件發生在中華民國治權範圍(地) 吳大部長(人) 響應或者跪舔中共全世界號召「台灣是中國的」,在自己親自審批的中華民國護照內頁印上了代表中國台灣省的編碼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事) 中華民國護照內頁就是證物(物) 法律是 中華民國政府刑法第 104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人、事、地、物、法,整套都給你準備好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全台灣老百姓一看就懂!
The sad thing happens in Hong Kong as well, thanks to the education and the media's impact on the young generation. It is very SAD indeed that a lot of the people only listen to the wrong information without thinking deeply about it.
@@DreamyCheshire-up9rf It is very shameful that the young generation is only getting more and more close-mind attitude. They tend to listen to only 1 voice/opinion.
有個疑問一直沒人給我解答,不曉得這邊有沒有網友知道? 中華民國政府刑法第 104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包含大陸地區,那麼若試圖將大陸地區分離出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一邊一國論,是否犯了以上刑法? 吳大部長印了一本代表中國台灣省編碼TWN的護照,如果中華民國跟中國互不隸屬,那麼印上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編碼,是否也是犯了以上刑法? 為什麼中華民國有這麼多人疑似犯了這條刑法,卻都沒事呢?這還能稱為法治社會嗎? 那中國、台灣怎麼會一邊一國?你要知道國家組成要素之一就是領土啊,你在中華民國說中共(中國、China)是另外一國,不就是承認其所在統御範圍為其領土嗎? 這不就是構成了將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分離出去給中共(中國、China)了嗎?觸犯刑法第104條。 你要嘛說中共(中國、China)不具備國家組成要素因為他沒有領土主權,但我相信這麼說恐怕就是世紀大笑話了。 要嘛你說中華民國也是中國,但不承認中共統領全中國的權利,但一樣被聯合國2758號決議打臉,這可是聯合國超過三分之二投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才是唯一合法代表China的政權。 中國(中共、China)也在國際上公開表明大陸地區為其領土,你接受到這個資訊,並配合中共說大陸地區確實為中國領土與中華民國無關,這不就是通牒嗎?中共全世界公開號召,然後你響應了啊。 中共(中國、China)有沒有全世界號召台灣是中國的?有嘛,全台灣人民都知道啊,那吳大部長有沒有改版中華民國護照並印上TWN編碼,這個證據在全台灣一千多萬人手裡,自己看內頁便知道有沒有? TWN編碼是不是中國台灣省的意思,台獨大佬林俊憲告訴你。 林俊憲◎台南市議員 由於聯合國網站將台灣稱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中國台灣省),消息曝光之後,今年5月11日在台灣舉行了「511台灣正名運動」遊行。 配合該台灣正名運動,本人查閱了聯合國網站,發現事實正是如此,而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的名稱,來自ISO國際認證組織,將台灣代碼寫為TWN,看似Taiwan台灣的縮寫,而且,全名就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許多人,包括本人,原本看到TWN,以為指的就是Taiwan,以為台灣終於被國際承認,這時才發現錯了!又發現,台灣在亞太經合會APEC,以及世貿組織,用的名稱也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所聲稱的「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或是「台澎金馬TPKM」,而且地位視同香港和澳門。甚至中華民國的車輪牌護照,裡頭所使用的條碼,也是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那響應中共號召「台灣是中國的」(通牒),並落實行動在全中華民國護照上印中國台灣省TWN編碼(意圖分離領土)。這不就完全符合刑法第104條規定了嗎? 所以由此可見, 這是一件發生在中華民國治權範圍(地) 吳大部長(人) 響應或者跪舔中共全世界號召「台灣是中國的」,在自己親自審批的中華民國護照內頁印上了代表中國台灣省的編碼TWN(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事) 中華民國護照內頁就是證物(物) 法律是 中華民國政府刑法第 104 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人、事、地、物、法,整套都給你準備好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全台灣老百姓一看就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