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6/26) 珊珊在經濟委員會針對現行法令對於用電大戶並沒有完整規範的問題,質詢經濟部次長連錦漳、台電董事長曾文生。
2023年通過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了用電大戶條款,我們應該要求這些企業需肩負起籌備自有電或綠電的社會責任,否則我們現在等於是用全民共同承擔撥補的方式來支撐企業在國內生產用電;以台積電為例,用電量四年成長了將近70%,但是台電卻只增加7.5%的量能,也就是說這些科技大廠未來在台灣的用電佔比會越來越高。
在國外有很多案例,除了廠房,甚至還有社區可以自己發電,先自給自足,沒用完多餘的電才能賣出來;而台灣目前的狀況卻是反過來,大家是先賣給台電,台電再提供給他用電,且台電收購價還很高,這筆生意簡直是穩賺不賠,還全民買單,台電公司每年撥補不是辦法,政府不能放任這種狀況持續惡性循環下去。
另外,現在世界的趨勢以AI資訊數據中心為大宗,但因為他們不是製造業,所以現行的能源管理法並沒有納管該類型產業,成為漏網之魚。經濟部連次長表示,經濟部刻正準備要將數據中心納管,也有鼓勵企業自設再生能源,會再繼續努力。
最後,珊珊呼籲台電公司應該以台灣供電轉運站自居,不管是資產活化、制訂要求企業自負一定比例用電的規範都好,不要只是一直挨罵,成為唯一背黑鍋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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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авг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