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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立委貪污下場大不同?!「管立委」的法律到底有多寬容?|喵星律師 施宇宸 

喵星律師-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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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се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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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7   
@user-ft1us9fh7o
@user-ft1us9fh7o 29 дней назад
不分區立委更偉大,連罷免都不能
@AIDontsayiang
@AIDontsayiang 28 дней назад
也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要是弄到他退黨還是開除黨籍 還是可以換掉他
@user-ft1us9fh7o
@user-ft1us9fh7o 28 дней назад
@@AIDontsayiang 重點是他如果是政黨默認派出來當黑臉的,除了黨無人能奈何啊!!(例如:韓國瑜黃國昌...大家覺得他們當立委實在不行,也沒人能奈何的了啊!!{只是舉例啦😅}
@AIDontsayiang
@AIDontsayiang 28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ft1us9fh7o 事在人為啦 黨只是一個組織,本身是沒有意識的 關鍵要看怎麼玩 民進黨在2020年不就是打給國民黨員讓他們黨內初選投給韓國瑜,把郭台銘擠下去。 在黨內做假民調一樣可以玩走一個人
@user-ik8rj9rn3x
@user-ik8rj9rn3x 21 день назад
@@AIDontsayiang 這不是長遠之計~而且支持者會因為誤認被政治打壓所以更堅定支持~
@MonkeyNeuronActivation
@MonkeyNeuronActivation 29 дней назад
傅崐萁當時在獄中都能繼續擔任立委了 🤣
@-stray-cat-
@-stray-cat- 29 дней назад
總是有人說官員不能說謊 那立委呢?結果立委自己都管超鬆的 難怪最近修的職權法會被官員靠邀
@user-gg5qg9nj7z
@user-gg5qg9nj7z 29 дней назад
立委也是人,是人就會自私,現在的法律,完全沒任何一條約束立委的法條,而且就算有關的法條,也都很寬容…所以不管那一黨都一樣爛,就看什麼會出能限制約束立委權力的法條……
@MonkeyNeuronActivation
@MonkeyNeuronActivation 29 дней назад
缺乏監督手段,立委能軟硬兼施影響媒體,人民只靠媒體看不到什麼,反正也沒人看國會直播
@user-gg5qg9nj7z
@user-gg5qg9nj7z 29 дней назад
@@MonkeyNeuronActivation 說真的,國會直播能代表什麼,立委想要說想要做還是照樣幹啊,能有監督作用嗎?…想法太簡單了,直接有白紙黑字明訂法條,才會是真正有約束的力量
@whatispeace
@whatispeace 29 дней назад
高虹安事件必須說,當立委跟立委助理也太哭了吧,我們國會對待立委都這麼扣的嗎?民間企業很多都有零食櫃等等福利設施,當立委都沒有嗎?難怪沒人想當,想當的不是有理想又瘋的,就是準備要貪汙的
@mije6536
@mije6536 28 дней назад
又不是不行,現在問題是他金錢來源有問題,老闆自掏腰包給員工福利當然沒問題 還是民間企業的零食櫃也要先跟公司浮報加班費,然後回捐給部門?
@sitanrasashoola253
@sitanrasashoola253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民代基本上都有免責保護,會期中基本上就是不會被逮捕,特別是立委的特權最多,可以一直訴訟到定讞要執行為止,那時候立委任期有的差不多都要結束了,這樣的國會也有人敢說要讓他們擴權,真不怕當年的萬年老不死國大又復辟了嗎?
@user-gg5qg9nj7z
@user-gg5qg9nj7z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所以就是爛啊,這次最明顯最敢,可以審預算,編預算提案…還可制定罰款刑罰,自己立法集行政司法於一身…完全無法可限制…
@zhesheng4202
@zhesheng4202 29 дней назад
台灣蠻多規定都跟時代脫節,政府每年編列那麼多出國預算都不知道去其他國家學到什麼。幹嘛參考一下國外是怎樣做的
@user-pt7gr7lx7f
@user-pt7gr7lx7f 29 дней назад
當dpper反對別人稱他們綠共時,用的理由很常是諸如"明明離共產黨還差很遠,明明XX不像OO也沒做,就強行把嚴重程度說到最誇張用綠共比喻,根本沒道理" 而當相同標準去審視自己的言論時: "這樣的國會也有人敢說要讓他們擴權,真不怕當年的萬年老不死國大又復辟了嗎" 也是無視明明離萬年不死老國大差很遠,明明XX不像OO也沒做,就強行把嚴重程度說到最誇張用萬年老不死國大比喻, ㄎㄎ dpp洗腦dpper這點是真的厲害。
@bbo0080
@bbo0080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會期中明明就還是有可以逮捕的要件,被你講的跟神一樣
@jweng9554
@jweng9554 27 дней назад
@@bbo0080但得經過立法院(議會or代表會)同意,除非在外頭的不法行為要件十分該當,不然檢調應該是不會想在會期內逮捕民代,會有很強的政治壓力
@user-gk2oh7zq9g
@user-gk2oh7zq9g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想問為什麼鄭文燦的案子能夠被壓七年,前面數度駁回 而現在又能起訴,法律上能有合理解釋嗎? 如果現在能起訴而前七年不能起訴,這幕後有人可以控場指揮的嗎?如果可以被指揮控制是不是也代表司法機制並不是真正獨立運作
@00yy62
@00yy62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法之前人人平等,所有人在違背判刑之前都是無罪推定,所以你也要證據才能起起訴,不是憑你隨便臆測的
@CY-jn8si
@CY-jn8si 28 дней назад
證據這東西是可以一夕之間生出來的嗎?
@firetruck1222
@firetruck1222 19 дней назад
@@00yy62 天真的可以..你以為檢察官、法官都是聖人? 我就問偵查不公開,媒體卻都知道,是怎麼了:)?
@user-gk2oh7zq9g
@user-gk2oh7zq9g 9 дней назад
@@00yy62 那您能解釋現在柯文哲被約談70小時嗎?沒有證據先押再慢慢查 是不是雙標執法?還是檢調都受人指揮
@user-gk2oh7zq9g
@user-gk2oh7zq9g 9 дней назад
@@CY-jn8si 證據不能一天生出來 所以給他七年繼續偷搶拐騙擴大弊案範圍 未來可能70年都查不完
@林怡妏-w8u
@林怡妏-w8u 28 дней назад
謝謝喵星律師~
@EVANEVIJ
@EVANEVIJ 29 дней назад
荒唐的國家 荒唐的制度每次看到台灣政治/法律/交通/市容🫣都覺得待在這裡真可怕
@DylanLee4012
@DylanLee4012 29 дней назад
荒唐的國家 荒唐的制度每次看到 「中國」 政治/法律/交通/市容🫣都覺得待在這裡真可怕 。這是我在中國沒有選票天天在抱怨的事。 而你有選票卻不好好用你手中的選票努力改變你覺得不滿意的社會,那你就換國籍去別的地方把。也不強留你在台灣了。 我們交換把,你來中國感受你的祖國,我來台灣替你受罪😅。
@alec09188
@alec09188 27 дней назад
法律就是立委定的 管理自己的法規怎麼可能嚴格😂
@woofong
@woofong 25 дней назад
一審判褫奪公權>上訴>期間繼續當立委>...... > 判決確定(褫奪公權) > 立委解職(or已卸任) >入獄 好妙的法律
@DylanLee4012
@DylanLee4012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所以地方制度法,一審5年以上就 解除職務, 而關於立委(不知是不是我看得不夠仔細,沒聽到立委的是哪條法)限制職權方面的, 1⃣一審5年以上,還可以繼續當!2⃣判決定讞了,還可以繼續當!3⃣要想下台,還要法院宣告褫奪公權才行! 人家市長第一步就被打入地牢了,小小立委犯了事居然還可以趴趴走,要過123關之後,才會解職。更扯的是 傅崐萁 在牢裡還能指揮國家大事,領人民薪水! 還有我有點疑惑,我也不是説為白營或誰説話,覺得就詐領助理費就被判人生的7年是不是有點太過了,當然判7年沒問題,那相對其他的比詐領助理費更重的罪就應該判更久才對,如果其他更重的罪與這種程度的犯罪比起來不是更久的話,那詐領助理費這種程度的量刑應該會適量降低才是嗎?有人解答下嗎🤔?
@jweng9554
@jweng9554 27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就得從貪污治罪條例的形成歷史來看,以前叫做「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目的是國家處於動盪時期,為了避免公務員貪腐導致國家潰亡。放到這個時期,刑度的確有點過重,但相信大部分台灣人會認為貪污就該被重判,可能也因為這樣,沒什麼立委敢去動這條例😂
@DylanLee4012
@DylanLee4012 27 дней назад
@@jweng9554 好喔,感謝解答
@quwer8327
@quwer8327 3 дня назад
你是讀哪一國的地方制度法???
@user-db2ur3by5n
@user-db2ur3by5n 21 день назад
檢調真的要抓這類案件 大概不只立委連全公家單位都跑不掉 就連檢調自身的錢可能都有問題 為什麼一直以來沒人要去觸碰助理費這類案件 就是因為潘朵拉盒子 除非真的能夠確實掌控我想開哪盒就只開那盒
@tamama56
@tamama56 22 дня назад
不管是立委、議員還是市長胡志強,只要跟執政黨不同黨的高機率出事情(無誤)
@jangjack1161
@jangjack1161 28 дней назад
民意代表、民意首長,權利義務應該一樣才合理
@viviwuviviwu15
@viviwuviviwu15 29 дней назад
@chou9231
@chou9231 29 дней назад
立法委員是否涉及案件或判刑其實沒甚麼好談論的,主要涉及其政治關係,譬如賣官法院基本上是無法認定的,買官方符合升官條件但那麼多人搶一個官位如何認定誰上?私下花錢讓有權勢的立委去談誰敢抵制,買得符合規定並不是最優,關說的是推薦優秀人才,買得上誰不欠人情後續還可以在上幾個優秀人才繼續賺,如何查?
@user-hi2yu8zv8f
@user-hi2yu8zv8f 23 дня назад
👍👍👍
@user-uy8gn1qs6q
@user-uy8gn1qs6q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沒瓣法因為法院是政府開的啊不管是國民黨的立委還是民進黨的立委我們的法官不敢判立委們啊
@firetruck1222
@firetruck1222 19 дней назад
鬼島不合理的事情可多了,國會改革呢
@liushihlin726
@liushihlin726 28 дней назад
行政首長是代表行政權有行政資源,民意代表是代表立法權;這兩者有所差距。 市長可以藐視立法權,不進議會,市政也照樣推動,例:賴前市長。 民意代表只能靠議員在議會表演,行政權也可以拒絕民意代表關說,議員最強的手段是砍預算,為了錢行政權或許會跟立法權妥協,而答應某些事情。至於真正立法,行政權還可以找大法官把不想要的法律停掉。 實際是市長、立委這這兩者擁有的權力差多了,要不然各地選舉為啥都是當選立委數屆,鑽破頭的想選市長(陳亭妃、林俊憲、王定宇、江啟臣都是一樣)。
@yenyolin6468
@yenyolin6468 29 дней назад
司法不公,像月亮初一拾五不ㄧ樣,比方說,20幾年前發生東海之狼事件,被冤枉的紀姓男子原本還被檢察官求處死刑,然而幾年後真兇被抓到,還是ㄧ位職業軍人,卻只被判刑22年.還有鄭捷殺死4人被處死,然而高雄有個女子在大樓放火燒死46人,卻只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peacefulcat3578
@peacefulcat3578 29 дней назад
偏題一下... 我覺得這磨皮有點開太大了,和自然光有點衝突,也許可以開一點但不要那麼多~ (非影視專業,只是純觀眾)
@meowsing64
@meowsing64 28 дней назад
可能製作人體貼我長得太老😂
@apm7250
@apm7250 27 дней назад
被愛判處終身孤寂的卻拿了冠軍
@jackchen4714
@jackchen4714 28 дней назад
在台灣,行政權的影響力應該遠大於監督權吧⋯⋯ 應該不會這個差異吧😂
@jweng9554
@jweng9554 27 дней назад
小弟我是覺得立委就算不能跟地方首長類比,至少也要跟地方民代(縣市議員or鄉鎮市代表)對齊吧?陳致中沒被褫奪公權但被判1年有期徒刑定讞,就被解除議員職務
@zhesheng4202
@zhesheng4202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我覺得這不是司法問題而是政黨爭鬥,一個台大畢業的會去貪汙466元被判貪汙,這國家一定發瘋了。 我當初看到466還以為是466萬,466元你用貪汙去判是當我們台灣人都白癡喔
@Huang-th7tz
@Huang-th7tz 29 дней назад
這個判決判七年真的蠻誇張的
@user-yr7ze5mx6t
@user-yr7ze5mx6t 29 дней назад
466 是法官苛扣之後算出來的,他其他虛報的部分算到高頭上了,他除了貪不夠多可以減刑外,其他減刑條件都沒達成,這樣判真的不公平,法官判太輕了 再來你說貪污 466 用貪汙判太重,那不然你貪污要用什麼判? 還是叫藍白快立個過失貪污罪來給他解套?
@user-yr7ze5mx6t
@user-yr7ze5mx6t 29 дней назад
@@Huang-th7tz 真的很誇張,減刑條件都沒達到,也沒悔意,結果法官只判最低的七年,實在沒有道理
@user-gk2oh7zq9g
@user-gk2oh7zq9g 29 дней назад
imB 90億,一堆涉案人也就一年 別從政去做詐騙 弄幾個門神幫擋就行了
@kj9707
@kj9707 29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yr7ze5mx6t那海角七億的現在還在外面逍遙,還直接修法改國務機要費法規、政府官員接受詐騙集團招待、用詐騙集團提供的座車、雞蛋給一家資本額50萬的小吃店吃千萬訂單、沒有合約就花幾千萬買東西、光電土地違法變更賺取暴利、請問民進黨還有綠粉們怎麼看?
@yoasobiikura6
@yoasobiikura6 26 дней назад
違反平等原則
@rita_6399
@rita_6399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想問律師,遇到交通投訴,警察來的時候問我姓名出生年月日合理嗎?但他沒先出示自己姓名(網友知道也可以說
@someone-qf7ns
@someone-qf7ns 29 дней назад
交通攔停嗎?
@hanhan-qt2cf
@hanhan-qt2cf 29 дней назад
就我所了解如果有妨礙到交通是可以請你出示的,但如果是無故則不行,可能要在具體說明一下案件內容
@Haichen._.
@Haichen._.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每次看到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都覺得台灣沒希望了。
@user-yr7ze5mx6t
@user-yr7ze5mx6t 29 дней назад
不就還好沒讓連競選經費都搞不定的當總統
@Haichen._.
@Haichen._. 29 дней назад
@@user-yr7ze5mx6t 歐不 你錯了 我對民進黨的絕望比你這個還深 如果民進黨只有做成這樣我還放心不少
@rikicodachi283
@rikicodachi283 29 дней назад
不能因為這兩者都是民選的就放在一起比較,除了法源不同之外,他們擔任的職務性質也不同。 1.地方首長:村里長、鄉長、縣長、市長、總統,這些都是屬於「行政權」體系的職務,他們手下一大票都是經過國家考試分發的「公務員」,在古代這些公務員就是「科舉」之後「金榜題名」,可以「衣錦還鄉」、「光宗耀祖」,屬於是「文曲星下凡」,「祖祖輩輩有積陰德」,要燒香上告祖先,放鞭炮通知鄉裡的事情。地方首長等於是"空降"擔任這群狀元探花榜眼秀才的「上司」,本身知識就沒比人家多了,品德上又被判定有罪的話,如果這些地方首長下令手下的公務員做奇怪的事情,公務員是做還是不做? 做了,公務員自己也是犯法;不做,違背了上司的意見,甚至是上司背後代表的「民意」,可能不只是會被用別的理由說犯法,身家性命以及未來前途都可能被威脅。 所以地方首長,被確認行為違法且涉及職務相關的時候,停權是必要動作,不停權的話一大票文官根本不知道要怎麼做事。 2.民意代表:鄉民代表、縣議員、市議員、立法委員、國民大會,這些都是屬於"監督"上面的地方首長而存在的職務。本身是「監察權」的象徵。監察的對象是「民選的政府機關首長」。不是說不能監察非民選的行政機關,而是非民選的公務員另有司法體系在管轄,加上這些民意代表本身也跟地方首長一樣,都不是文曲星下凡,除了罵人跟控比較厲害之外也沒那個資格去管人家的專業。所以實務上,這些民意代表針對的,通常都會是同樣民選出來的地方首長。 又因為,這些民意代表其實只負責「監督」,不負責「行政」,手底下其實沒有所謂的「國家機器」可以禍國殃民,就算是被認定有罪,那最多也就是少了一個民意代表而已,對於整體機器的運作並沒有決定性的影響,所以是否停職相對地方首長來說,沒有那麼重要。 另外以中華民國的行政體系來說,「剎車」永遠必須優於「馬力」。白話的說,就是「我寧可把你查到甚麼事情都不能做,也不能冒著近乎不可能但是依然存在的貪污風險讓你做事情」。所以「行政權」就像是一個擁有神力的巨人,被賦予了各種神奇的力量,但是同時也被層層枷鎖禁錮,讓這個巨人能發揮的力量只能堪比凡人,甚至有時比凡人還不如。 如果這樣還很難想像的話,去外面看看新鋪好的馬路。又寬又直的馬路,4線道,看著就可以塞的下很多車不會塞車。然後馬路上每個路口開始架設紅綠燈,速限限制40,還裝了各種測速照相、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等等,最後這條又寬又直的4線道馬路,還不如旁邊彎彎曲曲的單行道來的方便。這就是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做事情的架構。(別懷疑,民進黨口口聲聲說台獨,根本沒那個懶趴,用的依然是中華民國法律) 所以,討論立委跟市長判決有罪是否該停職,這個命題其實是有問題的,兩者的工作職權,與法律上的定位完全不同,能討論的頂多是"感覺"。我"感覺"這樣是好的,我感覺"這樣是錯的"。但是感覺沒有意義,感覺只是民粹,雖然民粹的確有用,畢竟人類是個靠信仰而進步的生物,但是在討論邏輯問題上純屬添亂,引發對立而已。
@jweng9554
@jweng9554 27 дней назад
@@rikicodachi283 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中央民代(立法委員)和地方民代(縣市議員,鄉鎮市代表)間還是有差別待遇。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4項規定,如果傅崐萁是地方民代,根本不會發生又被關又有民代資格這種奇怪的狀況🤔🤔
@rikicodachi283
@rikicodachi283 27 дней назад
@@jweng9554 中央與地方的差異,其實根源也是歷史原因,不是修幾條法能解決的事情。真的要達到"公平",可能要先從"推翻憲法重寫一本"開始,而重寫憲法這件事形同叛國,相當於顛覆國家,所以要做到"公平",差不多就是要"推翻中華民國"這種程度才行。 喊台灣獨立的人很多,握著權力卻依然默認是"中華民國公民"的人數卻是100%,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這不單純是法律問題,還有政治跟歷史問題在裡面,想解決近乎不可能。
@藍色海馬
@藍色海馬 28 дней назад
我想,這就是60%的民意想要的國會改革吧。
@sunnysunny937
@sunnysunny937 29 дней назад
政治追殺
@Lin-qu9vf
@Lin-qu9vf 22 дня назад
胡說八道?顔寬恒的講清楚!是冒領的錢用途太扯了!
Далее
a hornet bit me on the nose 👃😂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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